![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32部于2月12日对李尚敏前行政安全部长判处7年监禁,因其参与内乱重要任务等罪名。李尚敏出席了当天的宣判公审。[图片=首尔中央地方法院]](https://image.ajunews.com/content/image/2026/04/22/20260422151337508625.png)
因参与12·3紧急戒严内乱行为,李尚敏前行政安全部长在一审中被判7年监禁,特检组在二审中要求判处15年监禁。
特检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22日首尔高等法院刑事1部(尹成植、闵成哲、李东贤法官)审理的李尚敏内乱重要任务等罪名的二审终审公判中,要求维持原判15年监禁。辩论结束后,只剩下法院的判决。
特检组称,“此案是对韩国民主主义的恐怖袭击”,并表示“内乱即使在策划阶段也是严重犯罪,未造成伤亡或未完成犯罪不构成减刑理由”。特检组强调,应通过严厉惩罚防止此类不幸历史重演。
李尚敏的故意性也是主要争论点。特检组指出,作为法官出身的李尚敏,完全可以认识到紧急戒严的违宪性和违法性,却仍参与犯罪。此外,戒严发布当天与前国防部长金用贤通话,并与前国务总理韩德洙一同留在总统府,显示其可能事先知情或计划。
特检组还强调,李尚敏在断电断水指令相关调查中否认事实,并在宪法法院作伪证,调查和审判过程中态度不合作,这也应作为量刑因素考虑。
李尚敏因协助尹锡悦前总统发布戒严,并指示前消防厅长许锡坤等人对特定媒体实施断电断水而被起诉。作为紧急戒严主管部门部长,他未阻止非法戒严并参与执行。
一审法院认为,李尚敏作为内乱集团成员参与了部分犯罪,判处7年监禁。法院认为,即使断电断水措施未实际执行,内乱参与责任仍然成立。
二审法院是否会接受特检组的求刑提高刑期,或维持一审判决,备受关注。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