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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恩锡’新闻 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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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检察官要求对朴成宰判处25年监禁因涉嫌参与12·3紧急戒严,前法务部长朴成宰在一审中被判处25年监禁,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上诉审中也请求判处25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于29日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尹成植法官)审理的朴前部长内乱重要职务参与、滥用职权等罪名的上诉审结案公判中,请求法庭驳回被告方的上诉,并判处与原审相同的刑罚。 此前,特别检察官在一审中请求判处20年监禁,但一审法庭判处了比请求重5年的25年监禁,并对朴前部长进行了法庭拘留。 特别检察官强调,作为负责执法的法务部长,必须对将国家权力动员用于内乱的行为承担责任。由于其拥有限制国民基本权利的强大权力,因此对权力者的违法行为也应适用同样的法律标准。 特别检察官指出:“刑罚的轻重应根据职务的特性和内乱执行工作的性质来决定,而不是职务的高低。朴前部长积极参与内乱犯罪,将国家的刑罚权作为内乱的工具。” 特别检察官还声称,明知公告令的违宪和违法性,却无视法务部干部对紧急戒严违法的指责。在国会通过解除戒严的要求后,仍未停止参与行为,并在戒严失败后制造了辩护责任的逻辑。 特别检察官请求:“那天晚上,朴前部长站在了总统和内乱的一方,而不是人民和法治的一方。请对朴前部长施以严厉的法律制裁,以确保此类高级公职人员不再出现。” 朴前部长在上诉审中仍然否认指控。朴前部长方面表示没有证据证明内乱共谋和滥用职权,称“只是按照宪法和法律处理事务,并没有扰乱国宪的意图。” 朴前部长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后,召集法务部干部会议,指示派遣戒严司令部联合调查组检察官、检查监狱收容能力、出境禁止负责员工上班等,因而被起诉涉嫌参与内乱。 在检查监狱收容能力和出境禁止负责员工上班的指示过程中,滥用职权,并在戒严解除后立即指示法务部检察院撰写所谓“权力滥用文件”,以正当化戒严的逻辑,均被一审判定为有罪。 与其共同被起诉的金建希女士调查相关的禁止请求法案的违规指控被排除在上诉审的判断范围之外。一审法庭因认为不属于特别检察官的调查对象而驳回起诉,特别检察官对此部分的上诉也已撤回,公诉驳回判决已生效。
2026-09-30 02:00:00 -
国家安全室人事干预案:尹在顺与任钟德公诉被驳回在尹锡悦政府期间,因涉嫌干预国家安全室人事而被起诉的尹在顺前总统室总务秘书与任钟德国民力量议员在一审中被驳回公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3部(法官:吴世勇)于21日驳回了对尹在顺与任钟德的公诉,指控包括滥用职权、违反国家公务员法及禁止请托法等。 此前,内乱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赵恩锡)在7月的结案听证会上,分别对尹在顺请求5年监禁,对任钟德请求3年监禁。 公诉驳回是由于程序上的缺陷等原因,未对实质性指控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断而结束审判。 法院指出:“本案公诉事实难以认定为特别检察法所规定的调查对象,因此属于无权起诉。”并表示:“公诉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 尹在顺在2023年9月左右,因无人机战略化负责官员的任命过程中,接到朋友的请求,称某位因出身于陆军士官学校而在晋升中受阻的人士,希望被安排到国家安全室工作,并与当时的国家安全室二次长任钟德及国防秘书官任基勋共谋,选拔该人。 根据特别检察组的调查,通常情况下,国家安全室的派遣人选由国防部从陆、海、空军推荐适合人选,但此次任命的军官并不在推荐名单中,且以增加一名派遣人员的异常方式进行人事安排。 特别检察组在调查朝鲜无人机入侵等外患事件过程中,发现了这一人事干预的嫌疑,并于去年12月将其提起公诉。 然而,法院认为本案与特别检察组所主张的无人机事件无关。法官指出:“本案的人事干预行为发生在2023年8至9月,而无人机事件发生在2024年10月,时间上相隔约13个月。”并指出:“犯罪地点和主体完全不同,且与该事件的被告人没有共犯关系,似乎也没有相互交流或接触。” 法院还强调:“特别检察的调查对象必须在合理相关性范围内承认,仅因媒体提出疑虑或认为有调查必要而无限扩展调查对象,可能会侵犯宪法上的合法程序原则和刑事实质法的法定主义。” 此外,法院还指出,为了调查平壤无人机疑虑而发出的搜查令所获取的证据也未被用于本案,驳回了特别检察组关于两案证据相同的主张。 法院提到,特别检察组在2025年11月已确认国家安全室相关人员与无人机事件无关,但未将此情况移交给调查机关,而是直接提起公诉,认为:“这属于不符合特别检察临时特殊地位的非法调查,因此需要严格的司法监督。”
2026-09-22 01:20:10 -
综合特检对尹锡悦和申元植提起诉讼,申请与金泰孝案合并审理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以试图为12·3紧急戒严正当化的罪名,将尹锡悦前总统和申元植前国家安全室长提起诉讼。虽然对申元植适用与金泰孝前安全室第一副室长相同的内乱重要任务嫌疑,但因其参与程度较低,决定不予拘留起诉,从而在共犯间责任上有所区分。 特别检察组于12日以职权滥用和妨碍职权行使的罪名,分别对尹锡悦前总统和申元植前国家安全室长进行了不拘留起诉。 尹锡悦前总统被指控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宣布后至次日,指示向美国、英国、日本和欧盟等主要友好国家传播正当化戒严的信息。特别检察组认为,尹前总统的指示通过申元植和金泰孝等人传达至总统府和外交部。 特别检察组认为,申元植与尹前总统、金泰孝之间逐步共谋,向部分国家传播戒严正当化信息的行为,已超出简单的职权滥用,构成内乱参与行为。特别检察组判断其在确保内乱的正当性和外部支持方面执行了重要任务。 然而,在对待申元植的处理上,特别检察组有所不同。对同一事件的共犯金泰孝于上月29日以内乱重要任务和职权滥用的罪名被拘留起诉。虽然对申元植也适用相同的罪名,但因其参与程度相对较轻,决定不拘留起诉。虽然认为其参与了相同的犯罪结构,但在具体角色和责任上有所区别。 对尹锡悦前总统并未单独适用内乱重要任务的罪名。考虑到尹前总统因紧急戒严已在接受内乱首领的审判,因此此次仅适用职权滥用的罪名。 此次起诉引人注目的是,特别检察组将紧急戒严解除后的正当化行为视为内乱的延续。特别检察组认为,内乱的结束时点应为2024年12月14日尹前总统弹劾案通过的时点,而非12月4日的戒严解除。因此,紧急戒严宣布后向海外传播正当性的行为也被纳入内乱重要任务的适用范围。 这与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认为应将戒严解除时点视为内乱结束时点的判断存在差异。未来的审判中,申元植的具体参与程度以及戒严解除后的正当化行为是否也能被评估为内乱行为,将成为主要的法律争议点。 综合特检已向法院申请将尹锡悦前总统和申元植的案件与已提起诉讼的金泰孝案件合并审理。此举旨在在同一审判中证明三人传播戒严正当化信息的过程和共谋关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3 18:12:00 -
安阳城市议会选举尹海东为副议长,完成第十届前期组建2026年8月10日,京畿道安阳城市议会召开第313次临时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民主党议员尹海东为副议长,完成第十届前期组建工作。 根据当天的议会消息,副议长选举后,议会运营委员会、计划行政委员会、福利环境委员会、城市交通委员会等四个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也被选出,并选举了各常务委员会的主席。 议长音京泽在会议开始前对因议会内部情况导致组建和议事日程延迟表示歉意,并向信任并等待的市民表示感谢。 音京泽表示:“这段艰难的时间将成为议会更成熟和增强凝聚力的契机。” 当选为副议长的尹海东议员表示:“作为市民的代言人,议会的发展需要由市民选出的议员们的努力,我会忠实履行副议长的职责。” 音京泽在开幕词中表示,第十届安阳城市议会将致力于恢复市民的信任,成为以民生和成果为优先的议会。 他特别提到GTX和区域铁路网扩展、平村第一期新城和旧城区的改造、朴达智能城市等安阳的主要议题,强调与执行部门的沟通与合作。 音议长表示:“议会与执行部门将作为共同的伙伴,朝着安阳的发展和市民的幸福这一共同目标前进,同时在履行监督和制衡的职责时,也将超越政党和利益关系,为市民的利益和安阳的发展进行合作。” 由议会运营委员会、计划行政委员会、福利环境委员会、城市交通委员会四个常务委员会组成的委员会主席中,民主党选出3名,国民力量选出1名。 议会运营委员会的主席由民主党议员蔡振基担任,副主席由金瑞京担任。委员包括郭东允、金宝英、金裕美、张明熙、黄元英议员。 计划行政委员会的主席由民主党议员赵智英担任,副主席由朴顺任担任。委员包括金裕美、尹海东、蔡振基、黄元英议员。 福利环境委员会的主席由国民力量议员金宝英担任,副主席由卢秀南担任。委员包括设多英、尹京淑、尹顺燮、张京术议员。 城市交通委员会的主席由民主党议员郭东允担任,副主席由李贵拉担任。委员包括金瑞京、金正中、李昌成、张明熙、赵恩锡议员。 城市议会完成了议长团和常务委员会的选举及常务委员会的分配,并审议了紧急事项。 同日下午3时,在本会议厅举行的开幕式上,市长崔大浩及各级公务员出席,祝贺第十届安阳城市议会的开幕。 崔大浩市长表示:“如果城市议会与执行部门能够汇聚智慧和能力,进行沟通与合作,就能够聪明地克服任何困难。”并祝贺第十届安阳城市议会的开幕。 此外,出席开幕式的议员们通过宣誓,承诺将开展负责任的议政活动,为市民服务。
2026-08-11 07:04:00 -
韩前总理拒绝在尹锡悦上诉审判中作证韩前总理因在内乱审判中作证被控作伪证,但在一审中被判无罪。28日下午2时,韩前总理出席了尹锡悦前总统的作伪证上诉审判。 在证人询问开始前,韩前总理获得发言权,表示:“与我相关的案件正在最高法院上诉,等待判决。如果回答问题,可能会对我自己的审判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行使拒绝作证权。” 对此,法庭承认了韩前总理的权利,接受了其拒绝作证的请求。 在随后的证人询问中,韩前总理对特别检察官(赵恩锡)的所有问题均拒绝作证。特别检察官询问了韩前总理关于内乱重要任务的真实性、戒严当天总统办公室的移动情况、是否建议召集内阁成员及戒严公告的发布过程等问题,但韩前总理始终回答“我不作证”。 不过,他对“2024年12月3日20时40分接到总统的联系并到达总统办公室吗?”这一问题仅简短地回答“是”。由于韩前总理拒绝作证,证人询问在进行15分钟后结束。 证人询问结束后,尹前总统的辩护团队全面反驳了特别检察官的指控。 他们首先强调,在宣布戒严之前,仅召集部分内阁成员的原因是:“戒严的最重要的是维持秩序和保障国民安全,为此必须保持极高的保密性。” 接着指出:“与其一次性召集所有内阁成员,不如先召集与安全和治安相关的核心成员,随后再召集民生和经济相关的成员,这是一个分阶段的计划。”并表示:“由于没有对所有内阁成员的个别通知义务,因此这是总统的高度裁量权。” 此外,他们还解释了戒严当天召集地点是总统办公室五楼的接见室而非七楼的内阁会议室,以及省略了会议记录和相关程序的情况。 辩护团队表示:“如果在七楼会议室像例行会议那样准备,将无法保持保密。”并指出:“省略事前分发议案或通过全国系统进行电子支付等符合紧急内阁会议的特性和相关法律规定。” 他们还指出:“特别检察官的起诉书中‘可能性高’等不确定的推测被滥用,缺乏刑事审判的原则‘没有合理怀疑的证明’,因此特别检察官的上诉应被驳回。” 尹前总统在获得发言权后反问:“如果不召开内阁会议,在安全严峻的时期为何要召集总理和内阁成员到龙山总统办公室呢?”以此支持辩护方的主张。 他还解释了当时试图在纸上签名的情况,称其为“不是部门的文件,而是简单的出席确认文件”,并表示:“1980年5·18事件中,内阁成员的部门被接收的案例才是真正削弱宪法机构的犯罪”,强调自己是经过正当程序的。 在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庭命令特别检察官和尹前总统的团队提交关于韩前总理在其他案件判决书中证言内容与尹前总统既往证言相冲突的部分的补充意见书。 在整理双方主张后,法庭决定不再追加证人,结束审判,并将裁决公判日期定为8月19日。法庭表示,下一次将听取双方的最终辩论和被告尹前总统的最后陈述。 尹前总统因在去年11月的韩前总理内乱重要任务审判中作证,涉嫌在戒严当天虚假证言称在韩前总理建议之前就已计划召开内阁会议而被起诉。 当时在审判中,特别检察官问尹前总统:“韩前总理是否建议召开内阁会议以获得合法外观?”尹前总统回答:“内阁成员不是为了获得外观而来的木偶,这不是过于反映意图的问题吗?” 然而,第一审法庭在5月判决称:“作伪证罪是针对与记忆相悖的证言成立的,主观评价或证言不构成作伪证罪。”因此,尹前总统被判无罪。这是与戒严相关的案件中尹前总统首次被判无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9 01:52:00 -
尹锡悦体制内高官因阻碍逮捕被判刑因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公职处)对尹锡悦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而被判刑的前警卫处高官们已被法庭判处实刑并依法拘留。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9日对朴钟俊前警卫处长和金成勋前副处长分别判处4年和5年的有期徒刑。与他们一起被起诉的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被判2年6个月,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被判1年,缓刑2年。 法庭对被判实刑的朴前处长、金前副处长和李前总部长下达了“有逃跑的可能性”的法庭拘留命令。 他们被指控在去年1月公职处对尹前总统的叛乱嫌疑进行调查时,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包括阻止进入官邸等行为。 法庭认为,他们明知没有法律依据可以阻止逮捕令的执行,却仍然组织性地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因此对他们的所有指控均判定为有罪。 法庭指出:“合法的逮捕令和搜查令的执行并不能被视为对尹前总统人身的威胁”,并且“承认了他们通过设置路障和动员所属公职人员对逮捕令执行公职人员施加威胁的事实”。 在量刑方面,法庭指出:“被告利用警卫处的公职人员,按照尹前总统的非法指示阻碍了司法机关的合法逮捕令执行”,并强调这是“利用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指挥体系,长时间阻碍逮捕令执行的严重犯罪”。 法庭还表示:“他们组织性地阻碍了对尹前总统的叛乱犯罪调查和司法程序,破坏了国家法治的功能,并且造成了与公职人员的物理冲突的风险,罪行性质和可指责性都很大。” 特别是对朴前处长,法庭指出:“作为警卫处整个组织的指挥和监督者,他在职级上是最终责任人,即使有尹锡悦的指示也应该拒绝。” 金前副处长还因参与删除三名军区指挥官的密话机信息而受到指控,法庭当天对金前副处长违反总统警卫法的行为作出了有罪判决。法庭在考虑金前副处长的量刑时指出:“他指示调查机关无法看到(密话机信息),或者在阻碍逮捕令执行的过程中扮演了最积极和强硬的角色。” 不过,法庭对被判缓刑的金前部长在特公职执行阻碍罪上作出了有罪判决,但解释称在逮捕令执行阻碍的整体犯罪中,他并未与其他被告共谋,因此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此前,赵恩锡内乱特别检察组在结案公判中表示:“完全否定了宪法规定的法治和逮捕令原则”,对朴前处长和金前副处长分别请求判处7年和6年有期徒刑,对李前总部长请求判处5年,对金前部长请求判处3年。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0 01:20:00 -
尹锡悦被控阻碍逮捕案,最高法院将于9日宣判…距戒严583天后得出结论尹锡悦前总统因涉嫌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而被起诉,最高法院的判决将在本周作出。 5日,法律界消息称,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大法官李淑妍)将于9日下午2时在最高法院1号法庭进行尹前总统的特殊公职执行阻碍、职权滥用等案件的上诉审判宣判。这是尹前总统在12·3紧急戒严事件后583天内的首次最高法院结论。 尹前总统因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特殊公职执行阻碍等)而于去年7月被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逮捕起诉。 他还因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职权滥用)而受到指控。 一审于今年1月认定尹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阻碍等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 首尔高等法院内乱专门审判部的刑事第一部(审判长尹成植)在4月的二审中判处尹前总统有期徒刑7年,较一审加重了刑罚。 二审认定尹前总统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逮捕令执行的罪名,以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而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的罪名均成立。 尹前总统指示外媒传播含有“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虚假信息的PG(新闻指导),与一审的无罪判断相反,二审认定其有罪。 因此,尹前总统及特别检察官双方均提出上诉,等待最高法院的判决。 一审和二审在“侵犯国务委员审议权”这一争议点上存在分歧,涉及到前国土交通部部长朴相宇和前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安德均在收到通知后出发,但未能在会议结束前到达的情况。 一审认为没有限制国务会议召集通知的内容或方式,也没有故意行为,因此判定无罪;而二审则关注到“在实际上无法出席的时点通知召集”,因此推翻为有罪。 “国家的重要政策应得到充分审议”的国务会议规定等为依据,认为“应视为程序性缺陷”。 对于在会议前根本未收到通知的当时社会副总理兼教育部长李周浩等7人,一审和二审均认定尹前总统侵犯了审议权,判定有罪。 在下级法院中另一个存在分歧的争议是尹前总统在紧急戒严宣布次日指示当时的海外宣传秘书长兼外媒发言人哈泰元撰写含有虚假内容的PG并向外媒发布的指控。 PG中包含“未限制议员进入国会”、“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内容,而这一点在一审和二审的视角上是一致的。 然而,一审认为哈秘书长没有“验证虚假事实并传达事实”的义务,因此判定无罪;二审则认为有这样的义务,因此认定有罪。 职权滥用罪需在滥用权力的情况下使他人做“非义务”之事成立,二审认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第56条的诚实义务中包含“撰写和发布新闻稿的注意义务”。 “行政机关应避免突出积极方面,使用夸张或绝对的表述,导致错误认知”,这一点也引用了2017年12月最高法院的判例。 此前,此案的核心争议点——阻碍逮捕的指控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被判定为有罪。 尹前总统在去年12月30日和今年1月7日坚持认为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申请并由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两次发出的逮捕令和搜查令是违法的,但均未被采纳。 当时,警卫处的朴钟俊处长、金成勋副处长、李光宇警卫总部长共谋使警卫人员进行阻碍执行的非义务行为,并被认定教唆其逃避逮捕。 为应对内乱调查,尹前总统指示金副处长格式化三名前反间谍司令的隐秘电话服务器,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文件上事后签字并因担忧争议而批准销毁的指控,均在一审和二审中被判定为有罪。 如果最高法院对二审的判决完全认可,尹前总统将被判处7年监禁。如果有任何争议点的判断不同,将被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此次事件是戒严事件一年七个月后,首次对“主谋”尹前总统作出的最高法院判决。 特别检察官已申请对本案的宣判进行现场直播,如果获得批准,将由由四名大法官组成的审判部首次直播宣判场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5 20:16:00 -
法院对前KTV院长李恩宇判处缓刑,因删除戒严批评字幕因指示删除关于12·3戒严令时批评其违法性的政治人物发言的广播字幕,前韩国政策广播院(KTV)院长李恩宇被判处缓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3部(法官:吴世勇)于26日对李恩宇的职权滥用案进行了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李恩宇因在12·3戒严令发布时指示实务人员删除“戒严是非法和违宪”的相关字幕而被起诉。 在审判过程中,李恩宇提出了“公诉驳回”和“未行使职权滥用”两项主张,但法庭未予采纳。 法庭对公诉驳回的主张表示:“本案公诉事实符合特别检察法第2条第1项第11号中关于‘与内乱行为相关的控诉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所认知的相关案件’的规定,因此属于特检的调查范围。” 对于未滥用职权而在合法指示范围内的主张,法庭指出:“选择性删除反对12·3戒严令或指出其违宪和违法性的字幕,导致KTV观众对戒严令产生错误认知,这种指示违反了公务员应遵守的诚实义务和公正义务。” 法庭在量刑时指出:“KTV作为广播法下的政府机构,有义务对所属公务员进行指导和监督,但在戒严令发布的特殊情况下,指示实务人员积极删除批评戒严令的内容,导致偏向性报道,因此其职务权利的滥用罪责不轻。”并强调:“广播报道应遵循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未得到遵守,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 法庭提到的有利量刑因素包括KTV作为政府机构与其他广播频道的特殊性,李恩宇一贯坚持KTV的广播方针,专注于政府政策相关信息,排除可能引发政治争议的内容,以及事件的犯罪时间较短。 在之前的内乱特检团队(特别检察官:赵恩锡)结案审理中,要求法庭判处李恩宇5年监禁,理由是“作为广播编排负责人和国家公务员,李恩宇有责任提供关于威胁国家生存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戒严令的公正和均衡的信息,但他却背弃了这一责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6 20:12:00 -
金勇贤对'平壤无人机渗透'判处30年监禁提出上诉金勇贤前国防部长因在12·3宣告戒严的名义下涉及平壤无人机事件,在一审中被判处30年监禁,现已提出上诉。16日,法律界消息称,金前部长的辩护团队当天向法院提交了对普通叛国罪及滥用职权等案件的一审判决的上诉书。与金前部长一起被起诉的前国军防谍司令李仁亨也在当天提出了上诉,而前总统尹锡悦则在判决当天的12日提出了上诉。他们被指控利用所谓的“心理战”手段,诱导朝鲜的军事挑衅,以确保宣告戒严的理由和正当性,指示在2024年10月左右向朝鲜平壤渗透无人机。此外,他们还被控滥用对军人的职务命令权。金前部长与前无人机作战司令金勇大共谋,伪造作战中损失的军用资产为训练中损失,并指示无人机部队的军人等,涉及妨碍公职执行、伪造公文及教唆伪造公文等罪名。首尔中央法院刑事合议36部(李正燿法官)于12日对尹前总统和金前部长判处30年监禁,对李前司令判处15年监禁,对金前司令判处3年监禁,缓刑5年。法庭指出,金前部长主导计划和指示无人机行动,因此比特别检察官(赵恩锡)要求的25年刑期更重。法庭指出:“被告在担任国防部长后不久,通过诺尚元准备宣告戒严时情报人员的任务,同时指示执行作战以制造戒严局势,试图引发朝鲜的挑衅。如果联合参谋部对被告的意图产生怀疑,反对或消极应对其指示,作战可能会更频繁地执行,导致与朝鲜的武力冲突的可能性无法排除。”※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7 03:48:00 -
文相浩前国军情报司令因泄露情报员名单被请求判刑5年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因文相浩前国军情报司令在2023年12月3日戒严期间随意泄露情报员名单,向法院请求判处其5年监禁。 特别检察团队于15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举行的文前司令军刑法下军事机密泄露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违反的结案听证会上提出了这一请求。 同样因上述罪名被起诉的金奉圭前中央新闻社社长(上校)和郑成旭前100余团2事业团团长(上校)也分别被请求判处5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指出:“被告与没有军事信息接触权限的民间人罗相元(前情报司令)勾结,在执行违宪和违法的戒严过程中泄露了军事机密的情报员名单。名单的泄露可能使情报员成为恐怖势力的直接目标,这一问题极为严重。” 特别检察官还表示:“被告明知情报员的个人信息属于军事机密,信息泄露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但仍然忘却本分,将下属视为实现权力欲的工具,私有化军队组织,侵害了民主和法治的根基。” 接着指出:“泄露的名单在戒严宣布后被用于占领选举委员会等不正当选举调查的第二调查组的组建,因此需要追究其严重责任。” 特别检察团队综合考虑了犯罪的严重性及被告不悔改的情况,决定了请求的刑期。 文前司令等人被指控与金勇贤前国防部长共谋,泄露约40名情报员的名单等个人信息,以组建一个非正式组织——第二调查组,调查不正当选举的疑虑。 此前,特别检察团队也已向同样被起诉的金前部长请求判处5年监禁。 因从金前部长处接收情报员名单的罗前司令在最高法院被判处2年监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5 2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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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检察官要求对朴成宰判处25年监禁因涉嫌参与12·3紧急戒严,前法务部长朴成宰在一审中被判处25年监禁,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上诉审中也请求判处25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于29日在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尹成植法官)审理的朴前部长内乱重要职务参与、滥用职权等罪名的上诉审结案公判中,请求法庭驳回被告方的上诉,并判处与原审相同的刑罚。 此前,特别检察官在一审中请求判处20年监禁,但一审法庭判处了比请求重5年的25年监禁,并对朴前部长进行了法庭拘留。 特别检察官强调,作为负责执法的法务部长,必须对将国家权力动员用于内乱的行为承担责任。由于其拥有限制国民基本权利的强大权力,因此对权力者的违法行为也应适用同样的法律标准。 特别检察官指出:“刑罚的轻重应根据职务的特性和内乱执行工作的性质来决定,而不是职务的高低。朴前部长积极参与内乱犯罪,将国家的刑罚权作为内乱的工具。” 特别检察官还声称,明知公告令的违宪和违法性,却无视法务部干部对紧急戒严违法的指责。在国会通过解除戒严的要求后,仍未停止参与行为,并在戒严失败后制造了辩护责任的逻辑。 特别检察官请求:“那天晚上,朴前部长站在了总统和内乱的一方,而不是人民和法治的一方。请对朴前部长施以严厉的法律制裁,以确保此类高级公职人员不再出现。” 朴前部长在上诉审中仍然否认指控。朴前部长方面表示没有证据证明内乱共谋和滥用职权,称“只是按照宪法和法律处理事务,并没有扰乱国宪的意图。” 朴前部长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后,召集法务部干部会议,指示派遣戒严司令部联合调查组检察官、检查监狱收容能力、出境禁止负责员工上班等,因而被起诉涉嫌参与内乱。 在检查监狱收容能力和出境禁止负责员工上班的指示过程中,滥用职权,并在戒严解除后立即指示法务部检察院撰写所谓“权力滥用文件”,以正当化戒严的逻辑,均被一审判定为有罪。 与其共同被起诉的金建希女士调查相关的禁止请求法案的违规指控被排除在上诉审的判断范围之外。一审法庭因认为不属于特别检察官的调查对象而驳回起诉,特别检察官对此部分的上诉也已撤回,公诉驳回判决已生效。
2026-09-30 02:00:00 -
国家安全室人事干预案:尹在顺与任钟德公诉被驳回在尹锡悦政府期间,因涉嫌干预国家安全室人事而被起诉的尹在顺前总统室总务秘书与任钟德国民力量议员在一审中被驳回公诉。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3部(法官:吴世勇)于21日驳回了对尹在顺与任钟德的公诉,指控包括滥用职权、违反国家公务员法及禁止请托法等。 此前,内乱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官:赵恩锡)在7月的结案听证会上,分别对尹在顺请求5年监禁,对任钟德请求3年监禁。 公诉驳回是由于程序上的缺陷等原因,未对实质性指控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断而结束审判。 法院指出:“本案公诉事实难以认定为特别检察法所规定的调查对象,因此属于无权起诉。”并表示:“公诉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 尹在顺在2023年9月左右,因无人机战略化负责官员的任命过程中,接到朋友的请求,称某位因出身于陆军士官学校而在晋升中受阻的人士,希望被安排到国家安全室工作,并与当时的国家安全室二次长任钟德及国防秘书官任基勋共谋,选拔该人。 根据特别检察组的调查,通常情况下,国家安全室的派遣人选由国防部从陆、海、空军推荐适合人选,但此次任命的军官并不在推荐名单中,且以增加一名派遣人员的异常方式进行人事安排。 特别检察组在调查朝鲜无人机入侵等外患事件过程中,发现了这一人事干预的嫌疑,并于去年12月将其提起公诉。 然而,法院认为本案与特别检察组所主张的无人机事件无关。法官指出:“本案的人事干预行为发生在2023年8至9月,而无人机事件发生在2024年10月,时间上相隔约13个月。”并指出:“犯罪地点和主体完全不同,且与该事件的被告人没有共犯关系,似乎也没有相互交流或接触。” 法院还强调:“特别检察的调查对象必须在合理相关性范围内承认,仅因媒体提出疑虑或认为有调查必要而无限扩展调查对象,可能会侵犯宪法上的合法程序原则和刑事实质法的法定主义。” 此外,法院还指出,为了调查平壤无人机疑虑而发出的搜查令所获取的证据也未被用于本案,驳回了特别检察组关于两案证据相同的主张。 法院提到,特别检察组在2025年11月已确认国家安全室相关人员与无人机事件无关,但未将此情况移交给调查机关,而是直接提起公诉,认为:“这属于不符合特别检察临时特殊地位的非法调查,因此需要严格的司法监督。”
2026-09-22 01:20:10 -
综合特检对尹锡悦和申元植提起诉讼,申请与金泰孝案合并审理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以试图为12·3紧急戒严正当化的罪名,将尹锡悦前总统和申元植前国家安全室长提起诉讼。虽然对申元植适用与金泰孝前安全室第一副室长相同的内乱重要任务嫌疑,但因其参与程度较低,决定不予拘留起诉,从而在共犯间责任上有所区分。 特别检察组于12日以职权滥用和妨碍职权行使的罪名,分别对尹锡悦前总统和申元植前国家安全室长进行了不拘留起诉。 尹锡悦前总统被指控在2024年12月3日紧急戒严宣布后至次日,指示向美国、英国、日本和欧盟等主要友好国家传播正当化戒严的信息。特别检察组认为,尹前总统的指示通过申元植和金泰孝等人传达至总统府和外交部。 特别检察组认为,申元植与尹前总统、金泰孝之间逐步共谋,向部分国家传播戒严正当化信息的行为,已超出简单的职权滥用,构成内乱参与行为。特别检察组判断其在确保内乱的正当性和外部支持方面执行了重要任务。 然而,在对待申元植的处理上,特别检察组有所不同。对同一事件的共犯金泰孝于上月29日以内乱重要任务和职权滥用的罪名被拘留起诉。虽然对申元植也适用相同的罪名,但因其参与程度相对较轻,决定不拘留起诉。虽然认为其参与了相同的犯罪结构,但在具体角色和责任上有所区别。 对尹锡悦前总统并未单独适用内乱重要任务的罪名。考虑到尹前总统因紧急戒严已在接受内乱首领的审判,因此此次仅适用职权滥用的罪名。 此次起诉引人注目的是,特别检察组将紧急戒严解除后的正当化行为视为内乱的延续。特别检察组认为,内乱的结束时点应为2024年12月14日尹前总统弹劾案通过的时点,而非12月4日的戒严解除。因此,紧急戒严宣布后向海外传播正当性的行为也被纳入内乱重要任务的适用范围。 这与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认为应将戒严解除时点视为内乱结束时点的判断存在差异。未来的审判中,申元植的具体参与程度以及戒严解除后的正当化行为是否也能被评估为内乱行为,将成为主要的法律争议点。 综合特检已向法院申请将尹锡悦前总统和申元植的案件与已提起诉讼的金泰孝案件合并审理。此举旨在在同一审判中证明三人传播戒严正当化信息的过程和共谋关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3 18:12:00 -
安阳城市议会选举尹海东为副议长,完成第十届前期组建2026年8月10日,京畿道安阳城市议会召开第313次临时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民主党议员尹海东为副议长,完成第十届前期组建工作。 根据当天的议会消息,副议长选举后,议会运营委员会、计划行政委员会、福利环境委员会、城市交通委员会等四个常务委员会的委员也被选出,并选举了各常务委员会的主席。 议长音京泽在会议开始前对因议会内部情况导致组建和议事日程延迟表示歉意,并向信任并等待的市民表示感谢。 音京泽表示:“这段艰难的时间将成为议会更成熟和增强凝聚力的契机。” 当选为副议长的尹海东议员表示:“作为市民的代言人,议会的发展需要由市民选出的议员们的努力,我会忠实履行副议长的职责。” 音京泽在开幕词中表示,第十届安阳城市议会将致力于恢复市民的信任,成为以民生和成果为优先的议会。 他特别提到GTX和区域铁路网扩展、平村第一期新城和旧城区的改造、朴达智能城市等安阳的主要议题,强调与执行部门的沟通与合作。 音议长表示:“议会与执行部门将作为共同的伙伴,朝着安阳的发展和市民的幸福这一共同目标前进,同时在履行监督和制衡的职责时,也将超越政党和利益关系,为市民的利益和安阳的发展进行合作。” 由议会运营委员会、计划行政委员会、福利环境委员会、城市交通委员会四个常务委员会组成的委员会主席中,民主党选出3名,国民力量选出1名。 议会运营委员会的主席由民主党议员蔡振基担任,副主席由金瑞京担任。委员包括郭东允、金宝英、金裕美、张明熙、黄元英议员。 计划行政委员会的主席由民主党议员赵智英担任,副主席由朴顺任担任。委员包括金裕美、尹海东、蔡振基、黄元英议员。 福利环境委员会的主席由国民力量议员金宝英担任,副主席由卢秀南担任。委员包括设多英、尹京淑、尹顺燮、张京术议员。 城市交通委员会的主席由民主党议员郭东允担任,副主席由李贵拉担任。委员包括金瑞京、金正中、李昌成、张明熙、赵恩锡议员。 城市议会完成了议长团和常务委员会的选举及常务委员会的分配,并审议了紧急事项。 同日下午3时,在本会议厅举行的开幕式上,市长崔大浩及各级公务员出席,祝贺第十届安阳城市议会的开幕。 崔大浩市长表示:“如果城市议会与执行部门能够汇聚智慧和能力,进行沟通与合作,就能够聪明地克服任何困难。”并祝贺第十届安阳城市议会的开幕。 此外,出席开幕式的议员们通过宣誓,承诺将开展负责任的议政活动,为市民服务。
2026-08-11 07:04:00 -
韩前总理拒绝在尹锡悦上诉审判中作证韩前总理因在内乱审判中作证被控作伪证,但在一审中被判无罪。28日下午2时,韩前总理出席了尹锡悦前总统的作伪证上诉审判。 在证人询问开始前,韩前总理获得发言权,表示:“与我相关的案件正在最高法院上诉,等待判决。如果回答问题,可能会对我自己的审判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行使拒绝作证权。” 对此,法庭承认了韩前总理的权利,接受了其拒绝作证的请求。 在随后的证人询问中,韩前总理对特别检察官(赵恩锡)的所有问题均拒绝作证。特别检察官询问了韩前总理关于内乱重要任务的真实性、戒严当天总统办公室的移动情况、是否建议召集内阁成员及戒严公告的发布过程等问题,但韩前总理始终回答“我不作证”。 不过,他对“2024年12月3日20时40分接到总统的联系并到达总统办公室吗?”这一问题仅简短地回答“是”。由于韩前总理拒绝作证,证人询问在进行15分钟后结束。 证人询问结束后,尹前总统的辩护团队全面反驳了特别检察官的指控。 他们首先强调,在宣布戒严之前,仅召集部分内阁成员的原因是:“戒严的最重要的是维持秩序和保障国民安全,为此必须保持极高的保密性。” 接着指出:“与其一次性召集所有内阁成员,不如先召集与安全和治安相关的核心成员,随后再召集民生和经济相关的成员,这是一个分阶段的计划。”并表示:“由于没有对所有内阁成员的个别通知义务,因此这是总统的高度裁量权。” 此外,他们还解释了戒严当天召集地点是总统办公室五楼的接见室而非七楼的内阁会议室,以及省略了会议记录和相关程序的情况。 辩护团队表示:“如果在七楼会议室像例行会议那样准备,将无法保持保密。”并指出:“省略事前分发议案或通过全国系统进行电子支付等符合紧急内阁会议的特性和相关法律规定。” 他们还指出:“特别检察官的起诉书中‘可能性高’等不确定的推测被滥用,缺乏刑事审判的原则‘没有合理怀疑的证明’,因此特别检察官的上诉应被驳回。” 尹前总统在获得发言权后反问:“如果不召开内阁会议,在安全严峻的时期为何要召集总理和内阁成员到龙山总统办公室呢?”以此支持辩护方的主张。 他还解释了当时试图在纸上签名的情况,称其为“不是部门的文件,而是简单的出席确认文件”,并表示:“1980年5·18事件中,内阁成员的部门被接收的案例才是真正削弱宪法机构的犯罪”,强调自己是经过正当程序的。 在听取双方意见后,法庭命令特别检察官和尹前总统的团队提交关于韩前总理在其他案件判决书中证言内容与尹前总统既往证言相冲突的部分的补充意见书。 在整理双方主张后,法庭决定不再追加证人,结束审判,并将裁决公判日期定为8月19日。法庭表示,下一次将听取双方的最终辩论和被告尹前总统的最后陈述。 尹前总统因在去年11月的韩前总理内乱重要任务审判中作证,涉嫌在戒严当天虚假证言称在韩前总理建议之前就已计划召开内阁会议而被起诉。 当时在审判中,特别检察官问尹前总统:“韩前总理是否建议召开内阁会议以获得合法外观?”尹前总统回答:“内阁成员不是为了获得外观而来的木偶,这不是过于反映意图的问题吗?” 然而,第一审法庭在5月判决称:“作伪证罪是针对与记忆相悖的证言成立的,主观评价或证言不构成作伪证罪。”因此,尹前总统被判无罪。这是与戒严相关的案件中尹前总统首次被判无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9 01:52:00 -
尹锡悦体制内高官因阻碍逮捕被判刑因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公职处)对尹锡悦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而被判刑的前警卫处高官们已被法庭判处实刑并依法拘留。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于9日对朴钟俊前警卫处长和金成勋前副处长分别判处4年和5年的有期徒刑。与他们一起被起诉的李光宇前警卫总部长被判2年6个月,金信前家族警卫部长被判1年,缓刑2年。 法庭对被判实刑的朴前处长、金前副处长和李前总部长下达了“有逃跑的可能性”的法庭拘留命令。 他们被指控在去年1月公职处对尹前总统的叛乱嫌疑进行调查时,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包括阻止进入官邸等行为。 法庭认为,他们明知没有法律依据可以阻止逮捕令的执行,却仍然组织性地阻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因此对他们的所有指控均判定为有罪。 法庭指出:“合法的逮捕令和搜查令的执行并不能被视为对尹前总统人身的威胁”,并且“承认了他们通过设置路障和动员所属公职人员对逮捕令执行公职人员施加威胁的事实”。 在量刑方面,法庭指出:“被告利用警卫处的公职人员,按照尹前总统的非法指示阻碍了司法机关的合法逮捕令执行”,并强调这是“利用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指挥体系,长时间阻碍逮捕令执行的严重犯罪”。 法庭还表示:“他们组织性地阻碍了对尹前总统的叛乱犯罪调查和司法程序,破坏了国家法治的功能,并且造成了与公职人员的物理冲突的风险,罪行性质和可指责性都很大。” 特别是对朴前处长,法庭指出:“作为警卫处整个组织的指挥和监督者,他在职级上是最终责任人,即使有尹锡悦的指示也应该拒绝。” 金前副处长还因参与删除三名军区指挥官的密话机信息而受到指控,法庭当天对金前副处长违反总统警卫法的行为作出了有罪判决。法庭在考虑金前副处长的量刑时指出:“他指示调查机关无法看到(密话机信息),或者在阻碍逮捕令执行的过程中扮演了最积极和强硬的角色。” 不过,法庭对被判缓刑的金前部长在特公职执行阻碍罪上作出了有罪判决,但解释称在逮捕令执行阻碍的整体犯罪中,他并未与其他被告共谋,因此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此前,赵恩锡内乱特别检察组在结案公判中表示:“完全否定了宪法规定的法治和逮捕令原则”,对朴前处长和金前副处长分别请求判处7年和6年有期徒刑,对李前总部长请求判处5年,对金前部长请求判处3年。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0 01:20:00 -
尹锡悦被控阻碍逮捕案,最高法院将于9日宣判…距戒严583天后得出结论尹锡悦前总统因涉嫌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而被起诉,最高法院的判决将在本周作出。 5日,法律界消息称,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大法官李淑妍)将于9日下午2时在最高法院1号法庭进行尹前总统的特殊公职执行阻碍、职权滥用等案件的上诉审判宣判。这是尹前总统在12·3紧急戒严事件后583天内的首次最高法院结论。 尹前总统因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特殊公职执行阻碍等)而于去年7月被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逮捕起诉。 他还因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职权滥用)而受到指控。 一审于今年1月认定尹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阻碍等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 首尔高等法院内乱专门审判部的刑事第一部(审判长尹成植)在4月的二审中判处尹前总统有期徒刑7年,较一审加重了刑罚。 二审认定尹前总统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逮捕令执行的罪名,以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而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的罪名均成立。 尹前总统指示外媒传播含有“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虚假信息的PG(新闻指导),与一审的无罪判断相反,二审认定其有罪。 因此,尹前总统及特别检察官双方均提出上诉,等待最高法院的判决。 一审和二审在“侵犯国务委员审议权”这一争议点上存在分歧,涉及到前国土交通部部长朴相宇和前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安德均在收到通知后出发,但未能在会议结束前到达的情况。 一审认为没有限制国务会议召集通知的内容或方式,也没有故意行为,因此判定无罪;而二审则关注到“在实际上无法出席的时点通知召集”,因此推翻为有罪。 “国家的重要政策应得到充分审议”的国务会议规定等为依据,认为“应视为程序性缺陷”。 对于在会议前根本未收到通知的当时社会副总理兼教育部长李周浩等7人,一审和二审均认定尹前总统侵犯了审议权,判定有罪。 在下级法院中另一个存在分歧的争议是尹前总统在紧急戒严宣布次日指示当时的海外宣传秘书长兼外媒发言人哈泰元撰写含有虚假内容的PG并向外媒发布的指控。 PG中包含“未限制议员进入国会”、“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内容,而这一点在一审和二审的视角上是一致的。 然而,一审认为哈秘书长没有“验证虚假事实并传达事实”的义务,因此判定无罪;二审则认为有这样的义务,因此认定有罪。 职权滥用罪需在滥用权力的情况下使他人做“非义务”之事成立,二审认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第56条的诚实义务中包含“撰写和发布新闻稿的注意义务”。 “行政机关应避免突出积极方面,使用夸张或绝对的表述,导致错误认知”,这一点也引用了2017年12月最高法院的判例。 此前,此案的核心争议点——阻碍逮捕的指控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被判定为有罪。 尹前总统在去年12月30日和今年1月7日坚持认为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申请并由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两次发出的逮捕令和搜查令是违法的,但均未被采纳。 当时,警卫处的朴钟俊处长、金成勋副处长、李光宇警卫总部长共谋使警卫人员进行阻碍执行的非义务行为,并被认定教唆其逃避逮捕。 为应对内乱调查,尹前总统指示金副处长格式化三名前反间谍司令的隐秘电话服务器,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文件上事后签字并因担忧争议而批准销毁的指控,均在一审和二审中被判定为有罪。 如果最高法院对二审的判决完全认可,尹前总统将被判处7年监禁。如果有任何争议点的判断不同,将被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此次事件是戒严事件一年七个月后,首次对“主谋”尹前总统作出的最高法院判决。 特别检察官已申请对本案的宣判进行现场直播,如果获得批准,将由由四名大法官组成的审判部首次直播宣判场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5 20:16:00 -
法院对前KTV院长李恩宇判处缓刑,因删除戒严批评字幕因指示删除关于12·3戒严令时批评其违法性的政治人物发言的广播字幕,前韩国政策广播院(KTV)院长李恩宇被判处缓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3部(法官:吴世勇)于26日对李恩宇的职权滥用案进行了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李恩宇因在12·3戒严令发布时指示实务人员删除“戒严是非法和违宪”的相关字幕而被起诉。 在审判过程中,李恩宇提出了“公诉驳回”和“未行使职权滥用”两项主张,但法庭未予采纳。 法庭对公诉驳回的主张表示:“本案公诉事实符合特别检察法第2条第1项第11号中关于‘与内乱行为相关的控诉案件的调查过程中所认知的相关案件’的规定,因此属于特检的调查范围。” 对于未滥用职权而在合法指示范围内的主张,法庭指出:“选择性删除反对12·3戒严令或指出其违宪和违法性的字幕,导致KTV观众对戒严令产生错误认知,这种指示违反了公务员应遵守的诚实义务和公正义务。” 法庭在量刑时指出:“KTV作为广播法下的政府机构,有义务对所属公务员进行指导和监督,但在戒严令发布的特殊情况下,指示实务人员积极删除批评戒严令的内容,导致偏向性报道,因此其职务权利的滥用罪责不轻。”并强调:“广播报道应遵循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未得到遵守,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 法庭提到的有利量刑因素包括KTV作为政府机构与其他广播频道的特殊性,李恩宇一贯坚持KTV的广播方针,专注于政府政策相关信息,排除可能引发政治争议的内容,以及事件的犯罪时间较短。 在之前的内乱特检团队(特别检察官:赵恩锡)结案审理中,要求法庭判处李恩宇5年监禁,理由是“作为广播编排负责人和国家公务员,李恩宇有责任提供关于威胁国家生存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戒严令的公正和均衡的信息,但他却背弃了这一责任。”※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26 20:12:00 -
金勇贤对'平壤无人机渗透'判处30年监禁提出上诉金勇贤前国防部长因在12·3宣告戒严的名义下涉及平壤无人机事件,在一审中被判处30年监禁,现已提出上诉。16日,法律界消息称,金前部长的辩护团队当天向法院提交了对普通叛国罪及滥用职权等案件的一审判决的上诉书。与金前部长一起被起诉的前国军防谍司令李仁亨也在当天提出了上诉,而前总统尹锡悦则在判决当天的12日提出了上诉。他们被指控利用所谓的“心理战”手段,诱导朝鲜的军事挑衅,以确保宣告戒严的理由和正当性,指示在2024年10月左右向朝鲜平壤渗透无人机。此外,他们还被控滥用对军人的职务命令权。金前部长与前无人机作战司令金勇大共谋,伪造作战中损失的军用资产为训练中损失,并指示无人机部队的军人等,涉及妨碍公职执行、伪造公文及教唆伪造公文等罪名。首尔中央法院刑事合议36部(李正燿法官)于12日对尹前总统和金前部长判处30年监禁,对李前司令判处15年监禁,对金前司令判处3年监禁,缓刑5年。法庭指出,金前部长主导计划和指示无人机行动,因此比特别检察官(赵恩锡)要求的25年刑期更重。法庭指出:“被告在担任国防部长后不久,通过诺尚元准备宣告戒严时情报人员的任务,同时指示执行作战以制造戒严局势,试图引发朝鲜的挑衅。如果联合参谋部对被告的意图产生怀疑,反对或消极应对其指示,作战可能会更频繁地执行,导致与朝鲜的武力冲突的可能性无法排除。”※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7 03:48:00 -
文相浩前国军情报司令因泄露情报员名单被请求判刑5年内乱特别检察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因文相浩前国军情报司令在2023年12月3日戒严期间随意泄露情报员名单,向法院请求判处其5年监禁。 特别检察团队于15日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6部(李贤京法官)举行的文前司令军刑法下军事机密泄露及个人信息保护法违反的结案听证会上提出了这一请求。 同样因上述罪名被起诉的金奉圭前中央新闻社社长(上校)和郑成旭前100余团2事业团团长(上校)也分别被请求判处5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指出:“被告与没有军事信息接触权限的民间人罗相元(前情报司令)勾结,在执行违宪和违法的戒严过程中泄露了军事机密的情报员名单。名单的泄露可能使情报员成为恐怖势力的直接目标,这一问题极为严重。” 特别检察官还表示:“被告明知情报员的个人信息属于军事机密,信息泄露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但仍然忘却本分,将下属视为实现权力欲的工具,私有化军队组织,侵害了民主和法治的根基。” 接着指出:“泄露的名单在戒严宣布后被用于占领选举委员会等不正当选举调查的第二调查组的组建,因此需要追究其严重责任。” 特别检察团队综合考虑了犯罪的严重性及被告不悔改的情况,决定了请求的刑期。 文前司令等人被指控与金勇贤前国防部长共谋,泄露约40名情报员的名单等个人信息,以组建一个非正式组织——第二调查组,调查不正当选举的疑虑。 此前,特别检察团队也已向同样被起诉的金前部长请求判处5年监禁。 因从金前部长处接收情报员名单的罗前司令在最高法院被判处2年监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5 23: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