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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最高法院确认阿里塞尔代表判刑4年,家属愤怒称“23人已死”

朴承镐 기자 2026-10-20 14:00
一审判15年,二审减至4年…维持无罪判决,考虑家属和解 仅凭风险评估规定无法认定履行义务…儿子被判7年,法人罚款8000万
20日在首尔瑞草区大法院前举行的阿里塞尔惨案大法院宣判入场发布记者会中,家属痛哭。
20日在首尔瑞草区大法院前举行的阿里塞尔惨案大法院宣判入场发布记者会中,家属痛哭。[照片=联合新闻]


因华城阿里塞尔火灾导致23人遇难的朴顺官代表被判刑4年。一审判处15年,是重大事故处罚法实施以来最重的刑罚,但二审减至11年,大法院维持了这一判决。
 

20日,大法院第一部(主审法官千大燮)驳回了朴代表和检方的上诉,认为原审判断没有法律误解。大法院认为,朴代表作为业务总负责人的身份符合重大事故处罚法中的经营责任人,并且违反了安全健康保障义务,与工人死亡之间存在显著因果关系。
 

大法院判断,仅凭符合《工业安全卫生法》的风险评估程序,无法认定履行了重大事故处罚法中有害、危险因素确认和改善程序的义务。阿里塞尔虽然有相关规定,但未能反映锂电池制造工艺的特性,并且自2023年起未进行风险评估。
 

另一方面,关于紧急出口和紧急通道的指控,二审的无罪判决得以维持。因为一楼有紧急出口,二楼并没有单独设置的义务,且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规定紧急通道。

 

二审指出,朴代表与所有遇难者家属达成和解的事实应作为有利情节予以考虑,并认为一审对和解的反映过于有限是错误的。尽管和解后部分家属再次请求重罚,但二审认为不能不考虑和解的经过而作出不利判断。同时也考虑到朴代表并非仅专注于追求利益或完全忽视安全措施。
 

与其一同被起诉的儿子朴中彦总负责人被判刑7年及罚款100万。因未采取电池发热监测、储存管理、安全教育、消防训练等火灾防范措施,构成工作失误,二审维持了朴总负责人并非业务总负责人的判断。法人阿里塞尔被判罚款8000万。经营支持室常务被判刑1年6个月,缓刑3年,环境安全部门负责人被判监禁1年6个月,缓刑3年,生产管理团队的员工维持无罪判决。
 

该惨案发生在2024年6月24日,地点位于京畿道华城市西信面阿里塞尔工厂,因锂一次电池爆炸造成23名工人遇难,9人受伤。遇难者中有18名是外籍劳工。
 

大法院驳回上诉后,一名家属在旁听席上抗议称:“法官您没有孩子吗?23人已经死了,怎么能驳回?”法庭外,另一名家属表示:“我女儿的死让我感到非常冤屈,她过得太善良了。”还有家属质问:“为什么杀人企业却能逃脱惩罚,明明死了23人。”家属和对策委员会在宣判后在大法院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谴责判决。
 

家属方面在6月向大法院提交了请求推翻二审判决的意见书,认为信息获取不畅的家属在公司施压下达成的和解不应作为减刑的依据。阿里塞尔重大事故对策委员会和阿里塞尔工伤受害者家属协会还提交了1981名市民的签名和40多份亲笔请愿书,呼吁“大法院纠正原审的错误判断,明确重大事故处罚法的宗旨,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和安全的法律标准。”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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