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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锡悦在上诉审中称“2~3秒的回答算是虚假事实吗”...主张无罪

元恩美 기자 2026-09-08 17:24
引用赵国关于‘虚假事实公表罪修订’的提案...提出与李事件的公平性问题 22日将对尹大进进行证人询问和被告询问,预计下月宣判
尹锡悦前总统于7月27日在首尔西大门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出席公职选举法违反案的初审宣判,听取宣判内容。照片来源: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尹锡悦前总统于7月27日在首尔西大门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出席公职选举法违反案的初审宣判,听取宣判内容。 [照片=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在第20届总统选举过程中因公表虚假事实而被判定当选无效的尹锡悦前总统在上诉审中主张无罪,称“如果是为了欺骗国民,应该会回避回答”。尹前总统方面提到赵国创新党创新政策研究委员会主席关于公职选举法修订的提案,以及李在明总统事件,提出了公平性问题。

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二部(白承燮、黄承泰、金永贤法官)于8日召开了尹前总统公职选举法违反案的上诉审第一次庭审。

尹前总统方面主张,问题发言并非事先准备,而是在记者提问时即兴和防御性地作出的回应。以事实误认、法律误解和量刑不当为上诉理由,请求撤销初审判决并宣判无罪。

尹前总统也获得了直接发言的机会,他表示:“如果回答问题很困难,可以选择上车离开,完全可以回避问题,为什么要为了欺骗国民而回答呢?”他接着说:“如果2~3秒内回答‘那不是’就被称为虚假事实公表,那么实际上是否能够进行选举活动值得怀疑”,并请求上诉审对此进行充分审查。

辩护团队还提到赵国主席在6日提议删除虚假事实公表罪的构成要件中的‘行为’的Facebook帖子,认为‘行为’的范围不明确,可能导致任意处罚。他们还指出,李总统的公职选举法违反事件在大法院被判定有罪后被发回重审,案件暂停,可能引发公平性争议。

特别检察官团队(民众记特别检察官)则表示,该发言是针对媒体报道等准备的,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初审判决。

法庭指出,尹前总统在不同时间对‘介绍’的含义进行了不同的解释。法庭表示:“从一般选民的角度来看,被告未介绍的说法如何被理解是判断虚假事实公表与否的关键。”

尹前总统因在2021年12月的观熏俱乐部邀请讨论会上,声称没有向前龙山税务署长尹宇镇介绍来自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的李南石律师而受到指控。次年1月在媒体采访中,他还被指控公表了与金建希女士一起未见过的虚假事实。

初审判决认定两项指控均有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如果该判决生效,国民力量将需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在第20届大选中获得的397亿韩元的选举费用。

法庭将于22日传唤尹宇镇的弟弟尹大进前检察官作证。预计在对尹前总统进行被告询问、特别检察官团队的公诉、最终辩论及最后陈述后,结束辩论。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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