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永特别检察官)对尹锡悦前总统的军刑法反乱罪以“公诉权不存在”结案的决定引发争议,认为法院应当有机会对此进行判断。提出这一观点的律师金京浩表示,计划控告负责该指控调查的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石特别检察官)法律扭曲罪。
金律师在27日的Facebook上发布题为“权昌永特检在历史面前犯下罪行”的文章,指出综合特检对反乱罪不予起诉的逻辑。
金律师认为,即便如此,法院仍可对反乱罪进行审理。他指出,如果内乱罪和反乱罪同时成立为一个行为的“想象竞合”,则在进行中的内乱审判中可以变更起诉书。
相反,如果两罪是独立成立的“实质竞合”,则可以另行起诉。金律师批评道:“没有任何道路的回答在刑事诉讼法中并不存在,这是在没有进行实质判断的情况下,仅用一张文件就抹去了。”
金律师表示,将追究未适用反乱罪的调查负责人的刑事责任。他提到:“前检察官朴世贤已被控以法律扭曲罪”,并表示将对赵恩石内乱特检和权昌永综合特检提起控告。
尹前总统的内乱首领案件目前正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上诉审理。初审于今年2月对尹前总统判处无期徒刑。金律师主张,在未来的内乱上诉审中,应通过变更起诉书让法院判断反乱罪的成立与否。
金律师认为,综合特检的做法与其自身提出的原则不符。权特检在24日的调查结果发布会上解释内乱结束的时间时表示:“扩大法院自由选择的范围是检察官的职责。”
权特检还提到,1997年全斗焕·诺泰祐前总统案件的最高法院全体合议庭判决与12·3紧急戒严的事实关系不同。他提出,法院应当留有判断新法律原则的余地,而不是将判断局限于30年前的判例。
金律师认为,反乱罪也应当交由法院判断。综合特检认为,上诉审中变更起诉书的可能性较低,因此未将反乱罪列入审判对象。
综合特检内部对反乱罪的适用也存在分歧。金正敏特别检察官助理表示,也有主张反乱罪成立和判例变更必要性的意见。金特检助理个人认为反乱罪成立,并且认为两罪可以视为实质竞合,但综合特检最终作出了“公诉权不存在”的处理。
金律师表示:“如果没有认真阅读全斗焕全体合议庭判决的内容,而是像读过一样,只能理解一半。”
此外,金律师对未适用反乱罪的内乱特检的判断提出了不同的解读。内乱特检认为,根据1997年全体合议庭判决(96도3376)等,依据总统或国防部长的命令、批准进行的军事行动难以适用反乱罪。
金律师指出,当时的判决与12·3紧急戒严的前提完全不同。5·17时,崔圭夏前总统在未参与反乱的情况下批准了部队调动,而在紧急戒严中,尹前总统本人被指控为内乱首领。尹前总统在宣布紧急戒严后,经过国会的弹劾程序,最终被宪法法院决定罢免。
他还以同一判决中承认武装部队占领国会为反乱为依据。最高法院认为,1980年5月18日,陆军33师的部队占领国会大厦,限制国会议员出入的行为被认定为军事反乱。
金律师在之前的文章中也提到:“判例并不是在阻止反乱罪,而是在命令反乱罪。”他强调两特检仅引用了判决的一部分。考虑到5·17时武装部队占领国会被认定为反乱的内容,不应仅将该判决视为反乱罪不适用的依据。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