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警长出身的律师郭正基因涉嫌收受贿赂以平息白贤洞开发项目的警方调查而被判有罪。
大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兴九)于24日确认了对郭正基的判决,判处其2年6个月监禁,4年缓刑,并维持5000万韩元的追缴命令。
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没有误解律师法和请托禁止法的成立法律原则,也没有影响判决的错误。”
郭正基于2022年6月至7月期间,因白贤洞开发项目向民间业者郑宝尔亚洲开发公司会长收取了7亿韩元的案件佣金外,另收取5000万韩元作为公职人员交际和请托名义的资金。此外,他还因向介绍案件的朴某支付了400万韩元的介绍费而被起诉。
郭正基曾担任警察厅特殊调查科科长和首尔警察厅智能犯罪调查队队长,是一名前总警长出身的律师。郑会长在白贤洞事件受到警方调查期间,郭正基接手了该案件。
白贤洞事件是指2014年至2017年间,在京畿道城南市白贤洞旧韩国食品研究院用地开发过程中,出现了民间企业特权的疑虑。当时的城南市市长李在明也被卷入检察调查。
一审法院认定郭正基向朴某支付介绍费的行为有罪,判处其1000万韩元罚款。然而,关于其从郑会长处收取5000万韩元的指控,法院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因此判决无罪。
而二审法院则推翻了5000万韩元收受的指控,认为郑会长的证词在主要部分一致且具体,且证词本身没有矛盾。虽然在首次要求现金的地点存在一些混淆,但关于现金的名义、用途和金额的证词具体且一致。
二审法院指出:“郭正基从郑会长处收取5000万韩元作为调查责任人任命及游说资金的事实得到了确认”,因此判处其2年6个月监禁,4年缓刑,追缴5000万韩元。
法院还指出:“郭正基的律师法违反行为损害了公众对调查机构的信任,并在社会上普遍传播了对前官特权的错误认知,具有较高的谴责可能性。”
朴某除了因收取郭正基的案件介绍费而被起诉外,还因从房地产中介公司经营者和建筑公司代表处收受数百万韩元的好处而受到指控。
此外,大法院在今年3月确认了因涉嫌收受贿赂以平息白贤洞开发腐败事件的高检察院出身的律师林正赫无罪。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