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12·3紧急戒严调查的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在成立以来首次直接知情的事件中未能成功拘留核心嫌疑人。特别检察组指控的内乱重要任务从事嫌疑的顶尖人物金明洙前联合参谋本部主席的逮捕令被驳回,预计将对后续的调查和起诉策略带来不小的压力。
16日,法律界消息称,负责内乱逮捕令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部长法官在15日晚驳回了对金前主席的逮捕令。部长法官表示:“主要犯罪嫌疑存在争议,保障辩护权的必要性,以及没有逃跑和毁灭证据的顾虑。”
此次事件是特别检察组在调查启动后首次直接知情的案件。特别检察组在今年3月以金前主席等6人涉嫌内乱重要任务从事为由立案,经过约3个月的相关调查。由于从成立初期就集中调查该事件,因此金前主席的逮捕令被驳回被视为相当大的打击。
特别检察组认为,金前主席作为紧急戒严期间拥有军令权的联合参谋长,明知紧急戒严的宣布和国会兵力投放过程的违法性,却未加以制止。在调查过程中,金前主席曾多次收到参谋们的意见,称“戒严宣布程序存在问题”,“应撤回投放到国会的兵力”,并且也获得了“即使戒严宣布,军令权仍在联合参谋部”的法律审查内容的证言。
此外,特别检察组还认为金前主席向特种部队司令部和首都防卫司令部下达了“优先处理戒严事务”的简短命令,并参与了戒严司令部的构成。在逮捕令审理过程中,还强调了他无视国会投放兵力的撤回建议,支持戒严的执行。
相对而言,金前主席方面则全面否认了指控。他们主张,紧急戒严宣布后,国防部长指挥和控制戒严军,而他在决策过程中被排除,无法实际行使作战指挥权。对于所谓的“二次戒严”准备的指控,他们也反驳称,后方部队可用兵力的现状掌握并非为了追加兵力投放,而是为了监视戒严司令部的任意兵力运用。
最终,法院在现阶段判断金前主席的主要指控存在争议。特别检察组提出的内乱参与逻辑与金前主席方面的指挥权缺失主张在本案审理中需要进一步争论。
法律界分析认为,特别检察组在此次事件中未能成功拘留金前主席这一核心人物,调查策略不得不进行调整。因为以拘留调查为前提的调查和施压调查受到限制,且法院在逮捕令阶段对特别检察组的核心法律理论提出了一定的质疑。现在需要集中精力获取证据,以证明金前主席是否实际行使了指挥权以及参与戒严的程度。
然而,特别检察组已成功拘留了郑前副主席、李前副主席和金前室长等实务线人员,因此并非完全失去调查动力。这些人被指控在国会通过紧急戒严解除要求案后仍参与了二次戒严的准备。特别检察组正在调查李前副主席指示陆军第二快速反应师准备出动的情况,以及金前室长确认防卫司令部出动可用人力的情况。
特别检察组预计将通过对被拘留人员的进一步调查和证言获取,来加强对金前主席的指控。在分析法院指出的逮捕令驳回理由后,将决定是否重新申请逮捕令,或在不拘留的情况下起诉,以便在本案审理中争论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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