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将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今年下半年向调查部门增派约2000名人力。由于检察官的直接补充调查权被取消,警方的补充调查责任加重,因此将增加人力并制定实质性执行检察官补充调查要求的具体程序。
警察厅于10日表示,已根据将于下月2日实施的修订刑事诉讼法和调查准则,准备了警察调查规则和犯罪调查规则的修订草案。该草案于7日经过国家警察委员会的审议。
在通报补充调查结果之前,警方需将现有调查结果和证据关系、检察官要求的事项、补充调查进展情况等整理成综合调查结果和案件记录,发送给检察官。检察官可以根据这些信息确认调查是否符合要求,并提出必要的意见。
如果在一个月内难以完成补充调查,需提交包含延长理由、所需时间和相关资料的申请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的案件,如医疗鉴定等,允许例外,但警方和检方需按月管理调查进展情况。
重新调查要求和整改措施要求的程序也将得到加强。如果警方未能正当理由执行对不予起诉案件的重新调查要求,检察官可以要求对负责调查的人员进行职务排除或处分。原本仅适用于补充调查要求的职务排除和处分要求处理规定也将适用于重新调查要求。
检警之间的意见请求程序也得到了具体化。警方在向检察官请求法律判断或证据收集的适当性等意见时,将使用特定格式,并需将检察官的意见和警方的采纳情况记录在调查记录中。如果警方与检察官的意见不一致,处理扣押物时需再次请求意见,并在不遵循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通知理由。
警察厅预计,随着这些制度变化,基层的工作负担将加重,因此也将推进调查人力的扩充。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调查部门已增加了1907名人力,计划在下半年的人事安排中再增加约2000名。
首先将通过内部调动,重新配置以调查经验丰富的人员为主的人力,并在未来经过组织和编制调整,进一步增加外部人力。优秀调查员的任职年限将缩短1年,而被选为优秀调查人力的警长,其级别任期将延长最多4年。还将增加以调查团队为单位的特别晋升,并对工作繁重的调查部门给予治安绩效评估的加分。
随着重大犯罪调查厅(中数青)的成立,将新设案件通报程序。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属于中数青管辖的犯罪时,将通报相关内容。警方估计,在约58万件重大犯罪案件中,每年有超过8万件将成为中数青的通报对象。
涉及警察公务员的刑事案件,无论是否立案,均需通报给其他调查机构。总警以下的案件将通报给中数青,而警务官以上的案件则将转交给高层公职犯罪调查处。
警察厅计划在修订法实施的同时,在国家调查总部设立应急响应团队,以支持那些仅凭现有指引难以解决的事项。从21日起,将进行区域性现场培训和调查员的全面培训,并将把包含变更后的制度和程序的调查实务指南分发到基层。
金钟哲代理警察厅长表示:“在新的刑事司法体系中,现场调查警察的角色和责任变得更加重要。”他表示,将推动确保机构间合作和调查公正性的制度在现场实际运作。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