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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新闻 6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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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次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法依然不变…‘特别调查’的现实内乱·金建希·殉职海兵等三大特别检察组之后,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和选管会特别检察组相继成立。尽管事件和规模不同,但聚集人员、调查和公开信息的基本结构相似。我们回顾了各组成立时法律和采访现场所揭示的特别检察官调查规则。 调查记录了吗,举报人得到了保护吗 金建希特别检察组(闵仲基特别检察官)调查后,已故的阳平郡公务员的调查视频没有留下。特别检察组解释称,相关人员未同意录制。刑事诉讼法第244条之2通常将视频录制视为选择项。这也是在强迫调查争议后,难以对比调查记录和实际调查情况的原因。国家人权委员会对强迫特定陈述等问题表示关注。与特别检察组和特别检察助理不同,特别调查员并没有明确适用人权保护调查规则的规定,这一空白也被指出。随后,警方表示缺乏承认强迫调查的证据,因此未予立案。举报人也面临风险。军队指挥控制设备专家金贤锡向国会议员和内乱特别检察组提供了戒严军位置报告设备未使用的情况,但在7月因涉嫌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而遭到搜查。金先生方面表示,由于担心会对公司造成损害,因此选择辞职。参与连带公益举报支持中心的律师李相熙在当时的记者会上主张,金先生的举报在法律上应受到保护,并需要刑事责任减免程序。在随后的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中,综合特别检察法第26条的刑罚减免与身份·生计保护是两个不同的事项。需要从举报接收、保护机构联动到结束后的继承,建立相应程序。 被告调查记录成了‘经历认证’ 今年5月,综合特别检察组的特别调查员律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任命书和被告陈述记录的盖章照片,并发表了通过调查经验提升刑事案件专业性的文章。特别检察组决定对其处以一个月的降级处分。利益冲突导致了负责人的更换。综合特别检察组将过去为李华英·方龙哲辩护的权英彬特别检察助理负责的对北送款调查相关疑虑转交给金志贤特别检察助理。尽管对相关疑虑进行了反驳,但仍表示将消除公正性担忧。内乱·殉职海兵·综合特别检察法的准备期均在20天以内。在确保设施·人员·记录的同时,还需验证工作适合性和利益冲突。因通过警方人脉泄露调查信息而被起诉的案例也存在。综合特别检察组认为,警方犯罪情报科的李昌律通过与金建希特别检察组派遣的警官的关系获取调查信息,并将其传递给被告金承范,随后证据被删除。尚未确认有罪事实。再次派遣前特检人员的原因在于连续性和效率。然而,选拔理由和过去事件的参与记录需进行记录,并且个人联系与正式协作的保密标准也应同时运作。 ‘公开决定’变为‘协商中’ 6月1日,综合特别检察组宣布将公开尹锡悦前总统的出席情况,并请求采访人员。由于辩护方反驳称尚未确定,特检组更正为“协商中”并表示歉意。金志美特别检察助理在4月突然出现在YouTube频道“金御准的谦逊是困难的新闻工厂”的“郑俊熙的论”中,回答了关于主要被告传唤的问题,表示“很快会看到您想要的场景”。东德大学的洪元植教授在当时的《媒体今日》采访中指出,应判断出现在媒体上的发言内容是否会对调查方向造成误解。9月29日,当总统社交媒体照片中出现“选管会特别检察”字样时,报告途径引发争议。青瓦台解释称这是因重新检票而导致的警察局治安情况报告,特检组则表示不知文件的经过。尚未确认有非公开的调查报告。选管会特别检察法第13条规定,针对总统·国会的事件处理报告是义务,但第14条关于公众的简报则是酌情的。公开周期和错误更正程序在该条款中并未规定。对官方公告和外部出席的所有内容都应适用审查·更正标准。 团队离开,但记录与费用仍在 金贤锡在综合特别检察组结束前一天,即8月22日接受了约4小时的调查并提交了资料。采访记录中包括了调查记录和视频录制。然而,在最终简报中询问该调查内容时,金正敏特别检察助理表示未收到相关报告。虽然不能断定最终判断被遗漏,但报告·审查的途径需要说明。综合特别检察组将46件·150人移交给国家调查总部。后续机构不仅需要记录,还需未完成的分析和判断依据。应将移交书与负责人的补充说明连接,以减少重复了解案件的负担。综合特别检察法第18条规定,费用支出·活动记录需向总统报告。特检组强调了对果川办公室的租金节省,但节省说明与执行记录的公开是不同的。前大检察厅副厅长具本宣在《国民日报》上建议,市民·法律·会计专家参与的监督机构和结束后的验证应当进行。在下一个特别检察法中,除了调查事件外,还应包含调查记录、举报人保护、纠正与结算公开的责任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03:00:00 -
韩国检察厅78年后退出历史舞台 公诉厅与重大犯罪调查厅成立韩国刑事司法体系2日迎来重大调整。随着检察厅在运行78年后退出历史舞台,负责起诉和维持公诉的公诉厅与负责重大犯罪调查的重大犯罪调查厅正式成立,韩国长期由检察机关同时掌握调查权和起诉权的体制由此发生根本变化。 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公诉厅法》和《重大犯罪调查厅法》,一般刑事案件原则上由警方调查,重大犯罪调查厅负责7类重大犯罪。公诉厅则不再拥有直接调查权,主要负责审查调查机关移送案件、决定是否起诉、申请逮捕或搜查令以及出庭维持公诉。 过去民众可以向警察署或检察厅提交控告、举报材料,如今相关材料原则上需提交警方或重大犯罪调查厅。公诉厅即使认为调查不充分,也不能自行展开补充调查,只能要求相关调查机关继续调查。 检察厅虽然被撤销,但“检察官”和“检察总长”等称谓仍被保留。公诉厅继续由检察总长领导,多数原检察官转入公诉厅工作;转入重大犯罪调查厅的人员则以调查官身份履职。 此次改革是李在明政府推动检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者认为,过去检察机关同时掌握调查和起诉权,权力过度集中,分离两项职能有助于强化机构间制衡。部分法律界人士则担忧,取消直接补充调查权后,一旦警方调查不充分,案件补充取证和纠错效率可能受到影响。 机构之间能否顺畅衔接,也成为新制度初期的主要课题。检察机关此前自行调查的案件原则上需移交重大犯罪调查厅或警方,仅部分案件可在最长90天过渡期内继续办理。韩国检察机关尚未结案案件已从2021年的约3.2万件增至今年8月的约16.5万件,大规模案件移交工作因此备受关注。 新设的重大犯罪调查厅还面临人员不足问题。该机构核定编制为2874人,但成立初期仅约1900人到岗,占核定人数约66%。部分办公设施和信息系统也仍处于完善阶段,暂未配备独立拘留设施。 随着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正式运转,韩国刑事司法体系由“检察机关调查并起诉”转向“调查与起诉分离”。新体制能否在分散权力的同时维持调查专业性和案件处理效率,将成为制度落地后的主要观察点。
2026-10-02 19:29:50 -
韩国刑事司法体系迎重大变革 检察厅退出历史舞台韩国刑事司法体系迎来重大历史性变革,根据2日起施行的《公诉厅法》《刑事诉讼法》《政府组织法》修正案,成立于1948年的韩国检察厅将退出历史舞台,原有的侦查与起诉职能将被拆分,由新设立的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承担。韩国将正式确立侦查与起诉相分离的新刑事司法架构。 公诉厅将主要负责申请令状、提起和维持公诉以及要求补充侦查等工作。重大犯罪调查厅则负责腐败、经济、军工、毒品、国家安全、网络犯罪等重大犯罪的调查。一般刑事案件则主要由警方等侦查机关负责。 公诉厅在组织和职能上与原检察体系联系较为紧密。新机构将保留检察官制度,由检察总长担任公诉厅厅长,并设置广域、地方公诉厅及支厅。但转入重大犯罪调查厅的原检察官将不再具有检察官身份,也无法行使提起公诉等检察职权。 检察厅的废除以及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的设立,是共同民主党长期推动检察制度改革的结果。过去,在针对韩国前总统卢武铉、前法务部长官曹国的调查过程中,同时拥有侦查权和起诉权的检察机关被批评权力过于集中。文在寅政府期间成立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以制衡检察机关,同时大幅缩减检察机关的侦查权。 李在明政府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改革,通过成立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彻底取消检察机关的侦查权。 围绕改革的影响,韩国社会仍存在不同看法。支持改革的观点认为,分离侦查权和起诉权有助于防止司法权力过度集中。也有意见担心侦查与起诉机构分离后,可能出现案件处理延迟、机构间协调困难以及案件遗漏等问题。 文在寅政府时期推行的检察改革也曾面临舆论争议。当时,改革被部分舆论批评为意在维护陷入“公正性”争议的时任法务部长官曹国,反对相关改革的时任检察总长尹锡悦随后进入政界并当选总统。 对于现政府推动废止检察厅的改革,随着女高中生遇害案(“张润基案”)、济州失踪案等涉及警方人员的争议相继出现,韩国社会也曾出现要求保留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权的声音,但相关主张最终未被采纳。
2026-10-01 20:07:55 -
金南熙:检察官的人权保护角色不应过度限制共同民主党议员金南熙针对前一天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的《性暴力犯罪处罚法修正案》表示:“检察官的人权保护角色不应过度限制,以免造成国民的损害。”金南熙在18日接受CBS广播《朴成泰的新闻秀》采访时指出:“并不是让检察官去进行调查。将受害者面谈作为例外情况下的证据称为‘检察官进行了调查’是强词夺理。”此前,执政党内部在推动废除检察官调查权的后续立法过程中,因未成年人性暴力受害者与检察官之间的面谈视频的证据能力问题产生了冲突。根据性暴力处罚法,19岁以下儿童性暴力受害者的陈述和调查过程需录制并保存。该视频在有限的情况下被认可为证据。对此,金南熙主张不应排除面谈视频的证据能力,而同党议员金勇敏和朴恩正等人则主张应删除与检察官调查权相关的证据能力条款。金南熙表示:“受害者处于非常不稳定的状态,因此陈述会不断变化。”他指出:“因此,在某一时刻的陈述需要妥善保存,以便在调查后进行审判时能够确保证据。”他进一步解释:“只有在受害者死亡、失踪或有障碍等非常例外的情况下,才赋予证据能力。”他强调:“保护处于绝境的受害者是国家的责任,放弃这一点却称之为检察改革的精神是不可接受的。”他表示:“我将担忧事项传达给了许多法制委员会的委员,大家对此表示理解,因此幸好得以修正通过。”同时,关于废除检察补充调查权,金南熙表示:“将尽量建立补充措施,以免(调查空白的)担忧变为现实。”他强调:“在今后制度运行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必须进行修正以改善。”※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8 19:36:00 -
金承元回应关于李在明公诉取消问题金承元法务部长候选人于12日表示,若其被任命为部长,是否会指示法务部或检察院、起诉厅审查与李在明总统相关的刑事案件公诉取消问题。他表示:“将根据法律法规公正地履行职责,确保检察机关保持政治中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据联合新闻报道,金候选人在当天向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国民力量议员朱镇宇提交的书面答复中作出上述表态。金候选人曾担任“李总统事件公诉取消会议”的共同代表,因此引发争议。对此,金候选人表示:“我将区分作为国会议员的政治活动与作为部长的职务,并将确保过去的立场不会影响案件处理或人事,必要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是否回避职务。” 此外,金候选人主导了废除检察补充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处理。他明确表示:“完全分离侦查与起诉,忠实履行检察官的本职工作,即‘提起和维持公诉’,全面废除检察官的直接侦查权的立场没有改变。” 金候选人上任后将承担最小化废除检察补充调查权带来的副作用的任务。对此,他表示:“将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整顿等后续措施,并与相关机构积极合作,集中所有力量确保新的刑事司法体系的落实。” 另外,金候选人是一名法官出身的再选国会议员,最近担任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共同党团长及法案审查1小组组长。※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2 21:56:00 -
民主党撤回特检法案,剥夺派遣检察官调查权韩国民主党在“选举委员会特检”成立仅一天后,便提出剥夺派遣检察官调查权的特检法修正案,并于10日撤回。民主党解释称,此次事件是由于在与140个法案的统一调整过程中,特检法也被纳入其中所致。郑点式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当天在国会与记者见面时指出:“民主党独占了调查和起诉的三大特检,甚至还引入了综合特检,已经转了三圈。然而,在最严重侵犯公民参政权的事件中,却试图剥夺派遣检察官的调查权。”郑院内代表还批评了民主党议员金勇敏等人于8日提出的“关于第9届全国同时地方选举投票用纸不足事件等侵犯公民参政权的特别检察官任命的法律部分修正案”,认为该修正案删除了特检派遣检察官调查的所有依据。他表示:“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废除了检察官的补充调查权,但通过附则承认了特检派遣检察官的调查权。然而,唯独针对侵犯公民参政权的特检(选举委员会特检)却要剥夺其调查权。”他进一步指出:“这不仅是对选举委员会无能和腐败的保护,更是试图掩盖侵犯公民参政权的事件。今天,民主党和选举委员会宣告形成了参政权的卡特尔。国民力量将动用一切手段阻止这一恶法。”面对争议,民主党通过院内大代表李周熙的名义发布媒体公告,表示“撤回已提案的修正案,并决定重新提案以便在特检期间允许派遣检察官进行调查。”李周熙补充道:“在特检派遣检察官的调查可以进行的协议中,最近在统一调整140个法案的过程中,选举委员会特检法的修正案与协议的初衷不符。”※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1 04:20:00 -
警方将增加2000名人力以应对补充调查警方将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今年下半年向调查部门增派约2000名人力。由于检察官的直接补充调查权被取消,警方的补充调查责任加重,因此将增加人力并制定实质性执行检察官补充调查要求的具体程序。 警察厅于10日表示,已根据将于下月2日实施的修订刑事诉讼法和调查准则,准备了警察调查规则和犯罪调查规则的修订草案。该草案于7日经过国家警察委员会的审议。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警方有义务执行检察官的补充调查要求,并将处理期限从现行的3个月缩短至1个月。这是由于检察院的废除使得检察官的直接补充调查消失,补充调查要求权成为监督警方调查的重要手段。 在通报补充调查结果之前,警方需将现有调查结果和证据关系、检察官要求的事项、补充调查进展情况等整理成综合调查结果和案件记录,发送给检察官。检察官可以根据这些信息确认调查是否符合要求,并提出必要的意见。 如果在一个月内难以完成补充调查,需提交包含延长理由、所需时间和相关资料的申请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的案件,如医疗鉴定等,允许例外,但警方和检方需按月管理调查进展情况。 重新调查要求和整改措施要求的程序也将得到加强。如果警方未能正当理由执行对不予起诉案件的重新调查要求,检察官可以要求对负责调查的人员进行职务排除或处分。原本仅适用于补充调查要求的职务排除和处分要求处理规定也将适用于重新调查要求。 检警之间的意见请求程序也得到了具体化。警方在向检察官请求法律判断或证据收集的适当性等意见时,将使用特定格式,并需将检察官的意见和警方的采纳情况记录在调查记录中。如果警方与检察官的意见不一致,处理扣押物时需再次请求意见,并在不遵循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通知理由。 警察厅预计,随着这些制度变化,基层的工作负担将加重,因此也将推进调查人力的扩充。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调查部门已增加了1907名人力,计划在下半年的人事安排中再增加约2000名。 首先将通过内部调动,重新配置以调查经验丰富的人员为主的人力,并在未来经过组织和编制调整,进一步增加外部人力。优秀调查员的任职年限将缩短1年,而被选为优秀调查人力的警长,其级别任期将延长最多4年。还将增加以调查团队为单位的特别晋升,并对工作繁重的调查部门给予治安绩效评估的加分。 随着重大犯罪调查厅(中数青)的成立,将新设案件通报程序。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属于中数青管辖的犯罪时,将通报相关内容。警方估计,在约58万件重大犯罪案件中,每年有超过8万件将成为中数青的通报对象。 涉及警察公务员的刑事案件,无论是否立案,均需通报给其他调查机构。总警以下的案件将通报给中数青,而警务官以上的案件则将转交给高层公职犯罪调查处。 警察厅计划在修订法实施的同时,在国家调查总部设立应急响应团队,以支持那些仅凭现有指引难以解决的事项。从21日起,将进行区域性现场培训和调查员的全面培训,并将把包含变更后的制度和程序的调查实务指南分发到基层。 金钟哲代理警察厅长表示:“在新的刑事司法体系中,现场调查警察的角色和责任变得更加重要。”他表示,将推动确保机构间合作和调查公正性的制度在现场实际运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0 23:24:00 -
韩国警方成立专门改革机构,全面检查组织与现场工作韩国警方将成立一个专门的改革机构,全面检查组织、制度以及现场工作方式和组织文化。该机构的负责人将由警务官级别的人员担任。 警察厅在6日的新闻公告中表示:“为了兑现根本改革警察的承诺,我们决定在本周内成立专门机构。”并表示:“具体的组织架构和推进方向将在成立时公布。”警察厅此前已预告将设立“警察改革推进团”,从根本上审视组织、制度和现场工作方式。 此次公告是在金钟哲警察厅长代理于9月5日至6日对警察厅各部门进行工作报告并检查主要议题后发布的。周末进行工作报告是为了加快推进在9月3日全国警察指挥部会议上承诺的修订刑事诉讼法实施准备和警察改革。 金钟哲代理表示,关于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后续措施:“现场工作人员明确认识并执行变化后的侦查程序非常重要。”并指示与全体员工分享相关内容,并在9月内进行充分的培训。 他还要求改善人事制度,以维持侦查能力。金钟哲代理表示,应审查确保具备能力和使命感的优秀人员不离开侦查部门,继续工作。警察厅计划在下周召开金钟哲代理主持的“修订刑事诉讼法后续措施工作组(TF)”会议,讨论具体方案。 金钟哲代理强调:“现场必须改变,警察组织才能变革,人民才能感受到变化。”并要求持续检查工作系统及指挥、监督体系是否存在空白。他还指示消除现场不必要的工作和过度的业绩要求,以支持警察专注于本职工作。 他还强调,警察活动不应仅限于执法和侦查。应将犯罪预防、受害者保护和后续支持有机结合,并积极与相关机构协商,以支持法律法规的改善和人力、预算的保障。 金钟哲代理在收到关于今年8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减少100余人的报告时表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减少是警察拯救人民生命的重要任务。”并要求继续加强交通秩序的遵守、执法和设施改善,努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安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7 01:24:20 -
宪法法院受理关于废除检察官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宪法诉讼案件关于废除检察官直接调查权和补充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国民力量党提出的宪法诉讼将接受宪法法院的正式审理。 据法律界消息,宪法法院于26日将国民力量党提出的刑事诉讼法部分修正案的违宪确认宪法诉讼案件正式移交审理。 宪法法院将通过由三名法官组成的指定审判庭判断该宪法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如果在预审中判断没有法律缺陷,该案件将移交给由九名法官组成的全体审判庭进行审理。 国民力量党以合法程序原则、身体自由、搜查令原则及检察官申请搜查令的内在权利、迅速公正审判的权利、无罪推定原则、刑事受害者在审判程序中的陈述权、过度禁止原则等为依据,于13日提出宪法诉讼。 国民力量党还指出,将检察官置于警方调查结果之下,损害了刑事司法的制衡与控制功能,违反了功能性权力分立原则。 另外,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上个月底经过执政党民主党主导的国会全体会议处理后,于本月初通过了国务会议。 自10月起实施的修正刑事诉讼法将彻底分离调查与起诉,禁止检察官进行直接调查,同时废除补充调查权。不过,检察官仍可要求司法警察进行补充调查。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6 23:24:00 -
公诉机关即将成立,法务部与检察院领导层动荡引发担忧在公诉机关和中重大犯罪调查厅即将于10月成立的40天前,法务部与检察院领导层同时动荡,导致新刑事司法体系转型的后续工作面临紧急情况。在公诉机关的职制、任命及下位法律法规整备等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中数厅在检察官人力资源的招募上也面临困难。 19日,法律界消息称,正性浩法务部长因健康恶化及检察改革主要立法的完成等原因,向青瓦台和人事革新处提交了辞职信。 青瓦台请求他在后续人事安排完成之前继续履行职责,因此正部长并不会立即离职。然而,在后任人选尚未确定的情况下,法务部在公诉机关和中数厅成立准备工作中的领导力不确定性加大。 检察院目前实际上处于领导空缺状态。代理检察总长具子贤在以检察官的直接调查权和补充调查权废止为核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后,于上月31日提交了辞职信。目前,朴圭亨大检察厅计划处长担任所谓的“代理的代理”角色。 在新刑事司法体系成立之前,仍有不少任务待完成。法务部需在公诉机关成立之前,整备调查准则等下位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并与相关部门完成职制和预算的协商。现有检察人力的重新配置、后续人事安排及部门合并等组织改革工作也尚未完成。 检察院内部对下个月的人事安排及当前工作部门的存废感到不安。大检察厅自18日起在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等四个检察厅开始试点实施“公诉机关运营模型”,适用于在申请拘捕令前对嫌疑人和证人进行面谈的制度。 中数厅也面临人力资源招募的任务。中数厅开设准备组将在20日前接受检察官和检察调查官的特例任用申请。然而,尽管本月初举行的任用说明会上有2200多名调查官参加,检察官的报名人数仅为260人,实际检察官的支持规模可能未达预期。 中数厅将负责金融、公正交易、毒品、技术泄露等重大犯罪的直接调查。如何在成立初期吸纳检察院积累的调查经验的专业人员,被视为组织安定的关键。 检察官对转入中数厅的犹豫原因不仅包括职级和待遇,还有新设组织的不确定性。法律职业经历不足10年的检察官转入中数厅后将被任命为4级相当的职位。由于首任中数厅长及干部尚未确定,大家也在观望组织的性质及未来的运营方向。 政府在组织成立的制度准备上加快了步伐。前一天的国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数厅组织、运营、职制及所属公务员任用的三项实施条例。行政安全部当天完成了首任中数厅长候选推荐委员会的组建,并将在26日前接受公众推荐。 法务与检察领导层的不确定性加大,使得下一任法务部长的人选成为主要变量。后任部长将几乎负责公诉机关和中数厅的成立、刑事诉讼法后续立法及下位法律法规的整备等新刑事司法体系的落地。 在执政党和法律界中,前高检检察长出身的朴均泽民主党议员等被提及为后任候选人。朴议员曾担任光州高检检察长,并曾担任李在明总统的辩护律师。然而,后任人选的具体轮廓尚未浮出水面。 下一任部长面临的还有检察人权尊重未来委员会的活动及主要案件的公诉维持与撤销等敏感议题。因此,执政党内部有解读认为,考虑到需要在完成检察改革后续工作同时处理主要议题,可能会选用与总统保持良好沟通的人选。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0 0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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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次特别检察组,特别检察法依然不变…‘特别调查’的现实内乱·金建希·殉职海兵等三大特别检察组之后,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和选管会特别检察组相继成立。尽管事件和规模不同,但聚集人员、调查和公开信息的基本结构相似。我们回顾了各组成立时法律和采访现场所揭示的特别检察官调查规则。 调查记录了吗,举报人得到了保护吗 金建希特别检察组(闵仲基特别检察官)调查后,已故的阳平郡公务员的调查视频没有留下。特别检察组解释称,相关人员未同意录制。刑事诉讼法第244条之2通常将视频录制视为选择项。这也是在强迫调查争议后,难以对比调查记录和实际调查情况的原因。国家人权委员会对强迫特定陈述等问题表示关注。与特别检察组和特别检察助理不同,特别调查员并没有明确适用人权保护调查规则的规定,这一空白也被指出。随后,警方表示缺乏承认强迫调查的证据,因此未予立案。举报人也面临风险。军队指挥控制设备专家金贤锡向国会议员和内乱特别检察组提供了戒严军位置报告设备未使用的情况,但在7月因涉嫌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而遭到搜查。金先生方面表示,由于担心会对公司造成损害,因此选择辞职。参与连带公益举报支持中心的律师李相熙在当时的记者会上主张,金先生的举报在法律上应受到保护,并需要刑事责任减免程序。在随后的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中,综合特别检察法第26条的刑罚减免与身份·生计保护是两个不同的事项。需要从举报接收、保护机构联动到结束后的继承,建立相应程序。 被告调查记录成了‘经历认证’ 今年5月,综合特别检察组的特别调查员律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任命书和被告陈述记录的盖章照片,并发表了通过调查经验提升刑事案件专业性的文章。特别检察组决定对其处以一个月的降级处分。利益冲突导致了负责人的更换。综合特别检察组将过去为李华英·方龙哲辩护的权英彬特别检察助理负责的对北送款调查相关疑虑转交给金志贤特别检察助理。尽管对相关疑虑进行了反驳,但仍表示将消除公正性担忧。内乱·殉职海兵·综合特别检察法的准备期均在20天以内。在确保设施·人员·记录的同时,还需验证工作适合性和利益冲突。因通过警方人脉泄露调查信息而被起诉的案例也存在。综合特别检察组认为,警方犯罪情报科的李昌律通过与金建希特别检察组派遣的警官的关系获取调查信息,并将其传递给被告金承范,随后证据被删除。尚未确认有罪事实。再次派遣前特检人员的原因在于连续性和效率。然而,选拔理由和过去事件的参与记录需进行记录,并且个人联系与正式协作的保密标准也应同时运作。 ‘公开决定’变为‘协商中’ 6月1日,综合特别检察组宣布将公开尹锡悦前总统的出席情况,并请求采访人员。由于辩护方反驳称尚未确定,特检组更正为“协商中”并表示歉意。金志美特别检察助理在4月突然出现在YouTube频道“金御准的谦逊是困难的新闻工厂”的“郑俊熙的论”中,回答了关于主要被告传唤的问题,表示“很快会看到您想要的场景”。东德大学的洪元植教授在当时的《媒体今日》采访中指出,应判断出现在媒体上的发言内容是否会对调查方向造成误解。9月29日,当总统社交媒体照片中出现“选管会特别检察”字样时,报告途径引发争议。青瓦台解释称这是因重新检票而导致的警察局治安情况报告,特检组则表示不知文件的经过。尚未确认有非公开的调查报告。选管会特别检察法第13条规定,针对总统·国会的事件处理报告是义务,但第14条关于公众的简报则是酌情的。公开周期和错误更正程序在该条款中并未规定。对官方公告和外部出席的所有内容都应适用审查·更正标准。 团队离开,但记录与费用仍在 金贤锡在综合特别检察组结束前一天,即8月22日接受了约4小时的调查并提交了资料。采访记录中包括了调查记录和视频录制。然而,在最终简报中询问该调查内容时,金正敏特别检察助理表示未收到相关报告。虽然不能断定最终判断被遗漏,但报告·审查的途径需要说明。综合特别检察组将46件·150人移交给国家调查总部。后续机构不仅需要记录,还需未完成的分析和判断依据。应将移交书与负责人的补充说明连接,以减少重复了解案件的负担。综合特别检察法第18条规定,费用支出·活动记录需向总统报告。特检组强调了对果川办公室的租金节省,但节省说明与执行记录的公开是不同的。前大检察厅副厅长具本宣在《国民日报》上建议,市民·法律·会计专家参与的监督机构和结束后的验证应当进行。在下一个特别检察法中,除了调查事件外,还应包含调查记录、举报人保护、纠正与结算公开的责任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03:00:00 -
韩国检察厅78年后退出历史舞台 公诉厅与重大犯罪调查厅成立韩国刑事司法体系2日迎来重大调整。随着检察厅在运行78年后退出历史舞台,负责起诉和维持公诉的公诉厅与负责重大犯罪调查的重大犯罪调查厅正式成立,韩国长期由检察机关同时掌握调查权和起诉权的体制由此发生根本变化。 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公诉厅法》和《重大犯罪调查厅法》,一般刑事案件原则上由警方调查,重大犯罪调查厅负责7类重大犯罪。公诉厅则不再拥有直接调查权,主要负责审查调查机关移送案件、决定是否起诉、申请逮捕或搜查令以及出庭维持公诉。 过去民众可以向警察署或检察厅提交控告、举报材料,如今相关材料原则上需提交警方或重大犯罪调查厅。公诉厅即使认为调查不充分,也不能自行展开补充调查,只能要求相关调查机关继续调查。 检察厅虽然被撤销,但“检察官”和“检察总长”等称谓仍被保留。公诉厅继续由检察总长领导,多数原检察官转入公诉厅工作;转入重大犯罪调查厅的人员则以调查官身份履职。 此次改革是李在明政府推动检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者认为,过去检察机关同时掌握调查和起诉权,权力过度集中,分离两项职能有助于强化机构间制衡。部分法律界人士则担忧,取消直接补充调查权后,一旦警方调查不充分,案件补充取证和纠错效率可能受到影响。 机构之间能否顺畅衔接,也成为新制度初期的主要课题。检察机关此前自行调查的案件原则上需移交重大犯罪调查厅或警方,仅部分案件可在最长90天过渡期内继续办理。韩国检察机关尚未结案案件已从2021年的约3.2万件增至今年8月的约16.5万件,大规模案件移交工作因此备受关注。 新设的重大犯罪调查厅还面临人员不足问题。该机构核定编制为2874人,但成立初期仅约1900人到岗,占核定人数约66%。部分办公设施和信息系统也仍处于完善阶段,暂未配备独立拘留设施。 随着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正式运转,韩国刑事司法体系由“检察机关调查并起诉”转向“调查与起诉分离”。新体制能否在分散权力的同时维持调查专业性和案件处理效率,将成为制度落地后的主要观察点。
2026-10-02 19:29:50 -
韩国刑事司法体系迎重大变革 检察厅退出历史舞台韩国刑事司法体系迎来重大历史性变革,根据2日起施行的《公诉厅法》《刑事诉讼法》《政府组织法》修正案,成立于1948年的韩国检察厅将退出历史舞台,原有的侦查与起诉职能将被拆分,由新设立的重大犯罪调查厅和公诉厅承担。韩国将正式确立侦查与起诉相分离的新刑事司法架构。 公诉厅将主要负责申请令状、提起和维持公诉以及要求补充侦查等工作。重大犯罪调查厅则负责腐败、经济、军工、毒品、国家安全、网络犯罪等重大犯罪的调查。一般刑事案件则主要由警方等侦查机关负责。 公诉厅在组织和职能上与原检察体系联系较为紧密。新机构将保留检察官制度,由检察总长担任公诉厅厅长,并设置广域、地方公诉厅及支厅。但转入重大犯罪调查厅的原检察官将不再具有检察官身份,也无法行使提起公诉等检察职权。 检察厅的废除以及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的设立,是共同民主党长期推动检察制度改革的结果。过去,在针对韩国前总统卢武铉、前法务部长官曹国的调查过程中,同时拥有侦查权和起诉权的检察机关被批评权力过于集中。文在寅政府期间成立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以制衡检察机关,同时大幅缩减检察机关的侦查权。 李在明政府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改革,通过成立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彻底取消检察机关的侦查权。 围绕改革的影响,韩国社会仍存在不同看法。支持改革的观点认为,分离侦查权和起诉权有助于防止司法权力过度集中。也有意见担心侦查与起诉机构分离后,可能出现案件处理延迟、机构间协调困难以及案件遗漏等问题。 文在寅政府时期推行的检察改革也曾面临舆论争议。当时,改革被部分舆论批评为意在维护陷入“公正性”争议的时任法务部长官曹国,反对相关改革的时任检察总长尹锡悦随后进入政界并当选总统。 对于现政府推动废止检察厅的改革,随着女高中生遇害案(“张润基案”)、济州失踪案等涉及警方人员的争议相继出现,韩国社会也曾出现要求保留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权的声音,但相关主张最终未被采纳。
2026-10-01 20:07:55 -
金南熙:检察官的人权保护角色不应过度限制共同民主党议员金南熙针对前一天在国会全体会议上通过的《性暴力犯罪处罚法修正案》表示:“检察官的人权保护角色不应过度限制,以免造成国民的损害。”金南熙在18日接受CBS广播《朴成泰的新闻秀》采访时指出:“并不是让检察官去进行调查。将受害者面谈作为例外情况下的证据称为‘检察官进行了调查’是强词夺理。”此前,执政党内部在推动废除检察官调查权的后续立法过程中,因未成年人性暴力受害者与检察官之间的面谈视频的证据能力问题产生了冲突。根据性暴力处罚法,19岁以下儿童性暴力受害者的陈述和调查过程需录制并保存。该视频在有限的情况下被认可为证据。对此,金南熙主张不应排除面谈视频的证据能力,而同党议员金勇敏和朴恩正等人则主张应删除与检察官调查权相关的证据能力条款。金南熙表示:“受害者处于非常不稳定的状态,因此陈述会不断变化。”他指出:“因此,在某一时刻的陈述需要妥善保存,以便在调查后进行审判时能够确保证据。”他进一步解释:“只有在受害者死亡、失踪或有障碍等非常例外的情况下,才赋予证据能力。”他强调:“保护处于绝境的受害者是国家的责任,放弃这一点却称之为检察改革的精神是不可接受的。”他表示:“我将担忧事项传达给了许多法制委员会的委员,大家对此表示理解,因此幸好得以修正通过。”同时,关于废除检察补充调查权,金南熙表示:“将尽量建立补充措施,以免(调查空白的)担忧变为现实。”他强调:“在今后制度运行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必须进行修正以改善。”※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8 19:36:00 -
金承元回应关于李在明公诉取消问题金承元法务部长候选人于12日表示,若其被任命为部长,是否会指示法务部或检察院、起诉厅审查与李在明总统相关的刑事案件公诉取消问题。他表示:“将根据法律法规公正地履行职责,确保检察机关保持政治中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据联合新闻报道,金候选人在当天向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国民力量议员朱镇宇提交的书面答复中作出上述表态。金候选人曾担任“李总统事件公诉取消会议”的共同代表,因此引发争议。对此,金候选人表示:“我将区分作为国会议员的政治活动与作为部长的职务,并将确保过去的立场不会影响案件处理或人事,必要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是否回避职务。” 此外,金候选人主导了废除检察补充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处理。他明确表示:“完全分离侦查与起诉,忠实履行检察官的本职工作,即‘提起和维持公诉’,全面废除检察官的直接侦查权的立场没有改变。” 金候选人上任后将承担最小化废除检察补充调查权带来的副作用的任务。对此,他表示:“将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整顿等后续措施,并与相关机构积极合作,集中所有力量确保新的刑事司法体系的落实。” 另外,金候选人是一名法官出身的再选国会议员,最近担任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共同党团长及法案审查1小组组长。※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2 21:56:00 -
民主党撤回特检法案,剥夺派遣检察官调查权韩国民主党在“选举委员会特检”成立仅一天后,便提出剥夺派遣检察官调查权的特检法修正案,并于10日撤回。民主党解释称,此次事件是由于在与140个法案的统一调整过程中,特检法也被纳入其中所致。郑点式国民力量党院内代表当天在国会与记者见面时指出:“民主党独占了调查和起诉的三大特检,甚至还引入了综合特检,已经转了三圈。然而,在最严重侵犯公民参政权的事件中,却试图剥夺派遣检察官的调查权。”郑院内代表还批评了民主党议员金勇敏等人于8日提出的“关于第9届全国同时地方选举投票用纸不足事件等侵犯公民参政权的特别检察官任命的法律部分修正案”,认为该修正案删除了特检派遣检察官调查的所有依据。他表示:“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废除了检察官的补充调查权,但通过附则承认了特检派遣检察官的调查权。然而,唯独针对侵犯公民参政权的特检(选举委员会特检)却要剥夺其调查权。”他进一步指出:“这不仅是对选举委员会无能和腐败的保护,更是试图掩盖侵犯公民参政权的事件。今天,民主党和选举委员会宣告形成了参政权的卡特尔。国民力量将动用一切手段阻止这一恶法。”面对争议,民主党通过院内大代表李周熙的名义发布媒体公告,表示“撤回已提案的修正案,并决定重新提案以便在特检期间允许派遣检察官进行调查。”李周熙补充道:“在特检派遣检察官的调查可以进行的协议中,最近在统一调整140个法案的过程中,选举委员会特检法的修正案与协议的初衷不符。”※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1 04:20:00 -
警方将增加2000名人力以应对补充调查警方将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今年下半年向调查部门增派约2000名人力。由于检察官的直接补充调查权被取消,警方的补充调查责任加重,因此将增加人力并制定实质性执行检察官补充调查要求的具体程序。 警察厅于10日表示,已根据将于下月2日实施的修订刑事诉讼法和调查准则,准备了警察调查规则和犯罪调查规则的修订草案。该草案于7日经过国家警察委员会的审议。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警方有义务执行检察官的补充调查要求,并将处理期限从现行的3个月缩短至1个月。这是由于检察院的废除使得检察官的直接补充调查消失,补充调查要求权成为监督警方调查的重要手段。 在通报补充调查结果之前,警方需将现有调查结果和证据关系、检察官要求的事项、补充调查进展情况等整理成综合调查结果和案件记录,发送给检察官。检察官可以根据这些信息确认调查是否符合要求,并提出必要的意见。 如果在一个月内难以完成补充调查,需提交包含延长理由、所需时间和相关资料的申请书。对于需要较长时间的案件,如医疗鉴定等,允许例外,但警方和检方需按月管理调查进展情况。 重新调查要求和整改措施要求的程序也将得到加强。如果警方未能正当理由执行对不予起诉案件的重新调查要求,检察官可以要求对负责调查的人员进行职务排除或处分。原本仅适用于补充调查要求的职务排除和处分要求处理规定也将适用于重新调查要求。 检警之间的意见请求程序也得到了具体化。警方在向检察官请求法律判断或证据收集的适当性等意见时,将使用特定格式,并需将检察官的意见和警方的采纳情况记录在调查记录中。如果警方与检察官的意见不一致,处理扣押物时需再次请求意见,并在不遵循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通知理由。 警察厅预计,随着这些制度变化,基层的工作负担将加重,因此也将推进调查人力的扩充。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调查部门已增加了1907名人力,计划在下半年的人事安排中再增加约2000名。 首先将通过内部调动,重新配置以调查经验丰富的人员为主的人力,并在未来经过组织和编制调整,进一步增加外部人力。优秀调查员的任职年限将缩短1年,而被选为优秀调查人力的警长,其级别任期将延长最多4年。还将增加以调查团队为单位的特别晋升,并对工作繁重的调查部门给予治安绩效评估的加分。 随着重大犯罪调查厅(中数青)的成立,将新设案件通报程序。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属于中数青管辖的犯罪时,将通报相关内容。警方估计,在约58万件重大犯罪案件中,每年有超过8万件将成为中数青的通报对象。 涉及警察公务员的刑事案件,无论是否立案,均需通报给其他调查机构。总警以下的案件将通报给中数青,而警务官以上的案件则将转交给高层公职犯罪调查处。 警察厅计划在修订法实施的同时,在国家调查总部设立应急响应团队,以支持那些仅凭现有指引难以解决的事项。从21日起,将进行区域性现场培训和调查员的全面培训,并将把包含变更后的制度和程序的调查实务指南分发到基层。 金钟哲代理警察厅长表示:“在新的刑事司法体系中,现场调查警察的角色和责任变得更加重要。”他表示,将推动确保机构间合作和调查公正性的制度在现场实际运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0 23:24:00 -
韩国警方成立专门改革机构,全面检查组织与现场工作韩国警方将成立一个专门的改革机构,全面检查组织、制度以及现场工作方式和组织文化。该机构的负责人将由警务官级别的人员担任。 警察厅在6日的新闻公告中表示:“为了兑现根本改革警察的承诺,我们决定在本周内成立专门机构。”并表示:“具体的组织架构和推进方向将在成立时公布。”警察厅此前已预告将设立“警察改革推进团”,从根本上审视组织、制度和现场工作方式。 此次公告是在金钟哲警察厅长代理于9月5日至6日对警察厅各部门进行工作报告并检查主要议题后发布的。周末进行工作报告是为了加快推进在9月3日全国警察指挥部会议上承诺的修订刑事诉讼法实施准备和警察改革。 金钟哲代理表示,关于修订刑事诉讼法的后续措施:“现场工作人员明确认识并执行变化后的侦查程序非常重要。”并指示与全体员工分享相关内容,并在9月内进行充分的培训。 他还要求改善人事制度,以维持侦查能力。金钟哲代理表示,应审查确保具备能力和使命感的优秀人员不离开侦查部门,继续工作。警察厅计划在下周召开金钟哲代理主持的“修订刑事诉讼法后续措施工作组(TF)”会议,讨论具体方案。 金钟哲代理强调:“现场必须改变,警察组织才能变革,人民才能感受到变化。”并要求持续检查工作系统及指挥、监督体系是否存在空白。他还指示消除现场不必要的工作和过度的业绩要求,以支持警察专注于本职工作。 他还强调,警察活动不应仅限于执法和侦查。应将犯罪预防、受害者保护和后续支持有机结合,并积极与相关机构协商,以支持法律法规的改善和人力、预算的保障。 金钟哲代理在收到关于今年8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减少100余人的报告时表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减少是警察拯救人民生命的重要任务。”并要求继续加强交通秩序的遵守、执法和设施改善,努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安全。※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7 01:24:20 -
宪法法院受理关于废除检察官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宪法诉讼案件关于废除检察官直接调查权和补充调查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国民力量党提出的宪法诉讼将接受宪法法院的正式审理。 据法律界消息,宪法法院于26日将国民力量党提出的刑事诉讼法部分修正案的违宪确认宪法诉讼案件正式移交审理。 宪法法院将通过由三名法官组成的指定审判庭判断该宪法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如果在预审中判断没有法律缺陷,该案件将移交给由九名法官组成的全体审判庭进行审理。 国民力量党以合法程序原则、身体自由、搜查令原则及检察官申请搜查令的内在权利、迅速公正审判的权利、无罪推定原则、刑事受害者在审判程序中的陈述权、过度禁止原则等为依据,于13日提出宪法诉讼。 国民力量党还指出,将检察官置于警方调查结果之下,损害了刑事司法的制衡与控制功能,违反了功能性权力分立原则。 另外,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上个月底经过执政党民主党主导的国会全体会议处理后,于本月初通过了国务会议。 自10月起实施的修正刑事诉讼法将彻底分离调查与起诉,禁止检察官进行直接调查,同时废除补充调查权。不过,检察官仍可要求司法警察进行补充调查。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6 23:24:00 -
公诉机关即将成立,法务部与检察院领导层动荡引发担忧在公诉机关和中重大犯罪调查厅即将于10月成立的40天前,法务部与检察院领导层同时动荡,导致新刑事司法体系转型的后续工作面临紧急情况。在公诉机关的职制、任命及下位法律法规整备等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中数厅在检察官人力资源的招募上也面临困难。 19日,法律界消息称,正性浩法务部长因健康恶化及检察改革主要立法的完成等原因,向青瓦台和人事革新处提交了辞职信。 青瓦台请求他在后续人事安排完成之前继续履行职责,因此正部长并不会立即离职。然而,在后任人选尚未确定的情况下,法务部在公诉机关和中数厅成立准备工作中的领导力不确定性加大。 检察院目前实际上处于领导空缺状态。代理检察总长具子贤在以检察官的直接调查权和补充调查权废止为核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通过后,于上月31日提交了辞职信。目前,朴圭亨大检察厅计划处长担任所谓的“代理的代理”角色。 在新刑事司法体系成立之前,仍有不少任务待完成。法务部需在公诉机关成立之前,整备调查准则等下位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并与相关部门完成职制和预算的协商。现有检察人力的重新配置、后续人事安排及部门合并等组织改革工作也尚未完成。 检察院内部对下个月的人事安排及当前工作部门的存废感到不安。大检察厅自18日起在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等四个检察厅开始试点实施“公诉机关运营模型”,适用于在申请拘捕令前对嫌疑人和证人进行面谈的制度。 中数厅也面临人力资源招募的任务。中数厅开设准备组将在20日前接受检察官和检察调查官的特例任用申请。然而,尽管本月初举行的任用说明会上有2200多名调查官参加,检察官的报名人数仅为260人,实际检察官的支持规模可能未达预期。 中数厅将负责金融、公正交易、毒品、技术泄露等重大犯罪的直接调查。如何在成立初期吸纳检察院积累的调查经验的专业人员,被视为组织安定的关键。 检察官对转入中数厅的犹豫原因不仅包括职级和待遇,还有新设组织的不确定性。法律职业经历不足10年的检察官转入中数厅后将被任命为4级相当的职位。由于首任中数厅长及干部尚未确定,大家也在观望组织的性质及未来的运营方向。 政府在组织成立的制度准备上加快了步伐。前一天的国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数厅组织、运营、职制及所属公务员任用的三项实施条例。行政安全部当天完成了首任中数厅长候选推荐委员会的组建,并将在26日前接受公众推荐。 法务与检察领导层的不确定性加大,使得下一任法务部长的人选成为主要变量。后任部长将几乎负责公诉机关和中数厅的成立、刑事诉讼法后续立法及下位法律法规的整备等新刑事司法体系的落地。 在执政党和法律界中,前高检检察长出身的朴均泽民主党议员等被提及为后任候选人。朴议员曾担任光州高检检察长,并曾担任李在明总统的辩护律师。然而,后任人选的具体轮廓尚未浮出水面。 下一任部长面临的还有检察人权尊重未来委员会的活动及主要案件的公诉维持与撤销等敏感议题。因此,执政党内部有解读认为,考虑到需要在完成检察改革后续工作同时处理主要议题,可能会选用与总统保持良好沟通的人选。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0 02: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