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尹锡悦政府期间,参与了位于首尔汉南洞的总统官邸等工程的室内装修公司A,因未能收到部分施工款,法院裁定国家需支付5800余万元。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18部(刘承宇法官)于13日对A公司向国家提起的施工款索赔诉讼作出判决,要求国家向A公司支付5850余万元,并判决国家承担诉讼费用的60%。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围绕合同的有效性和款项支付承诺展开了激烈的对抗。
A公司方面声称,当时警卫处的负责人以预算不足为由承诺次年支付款项,但未能履行。政府方面则表示,A公司未遵守国家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和程序,因此合同本身无效。
此前,法院于上个月曾建议国家向A公司支付约7000万元以进行和解,但政府对此提出异议,最终经过正式审判,作出了今天的判决。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