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在推动将外汇银行的长期借款和500亿韩元以下的韩元证券发行的事前报告转为事后报告。计划允许跨国企业在资金综合管理中使用韩元,并允许外资证券公司在国内分支机构进行海外借款,以提高韩元的国际使用度。
财政经济部于13日宣布将发布包含上述内容的外汇交易规定修订案的行政预告。这是继7月19日发布的韩元国际化路线图后的后续措施,具体化了将韩元转变为可以在海外自由交易的货币的外汇监管放宽方案。
银行从非居民借入韩元时的监管将放宽。目前,个人和企业借款超过10亿韩元时需向财政部事前报告,低于此额度则需向银行报告。修订案规定,只有超过500亿韩元的长期借款需向财政部事后报告,其他情况将免于事前报告。这是考虑到银行已经适用外汇流动性覆盖率(LCR)、远期外汇头寸制度、外汇健全性负担金等健全性管理制度的措施。
居民和非居民的韩元证券发行程序也将发生变化。目前,无论发行金额大小,均需向财政部事前报告,但修订案将500亿韩元以下的发行转为事后报告。
韩元资金借贷的报告标准金额将提高。居民从非居民借入韩元时,需向财政部事前报告的标准将从超过10亿韩元提高至超过500亿韩元。
银行向非居民借出韩元时,需向韩国银行事前报告的标准将从超过300亿韩元提高至超过500亿韩元。
跨国企业在事前报告范围内借出和借入的资金综合管理(Cash Pooling)制度将增加韩元。目前只能使用外币的制度将改为同时使用外币和韩元,最高额度将从5000万美元提高至1亿美元。
外资证券公司国内分支的资金筹集渠道将得到扩展。此前限制的从非居民借入的外币和韩元借款将与国内法人同等水平允许,以支持证券结算资金的顺利筹集。
外资投资者为进行国内证券投资等所持有的韩元将能够运用于短期金融产品,投资专用账户制度也将得到完善。
财政部预计此次修订将提高韩元资金的使用度,减少汇率风险负担,提升外汇交易的便利性。将与相关机构共同检查监管放宽对市场的影响,并同时进行风险管理。
此外,财政部于当天上午召开了由国际金融局局长主持的会议,参与者包括韩国银行、银行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解释修订案的意图并征求意见。修订案将在26日之前进行行政预告后确定,并计划于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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