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2日国会保健福利委员会朴勇甲民主党议员从保健福利部和国民年金公团等处获得的资料,预计明年实施的“青年首次养老金保险费支持”制度的实际适用对象中,19至26岁的现有青年约413万名被完全排除在外。
问题在于法律文本与附则之间的矛盾导致了大规模的排除现象。现行《国民年金法》第100条之5规定“18岁以上27岁以下的国民”为支持对象。然而,同法附则第2条限制该制度“自2027年1月1日实施后适用于18岁的人”。
由于这一附则条款,2009年出生的青年(约45万1000人)可以申请,但在2027年实施时,19至26岁的2001至2008年出生的青年(约413万名)尽管符合法律文本的年龄要求,却根本无法获得申请机会。这413万名现有青年完全失去了通过国家支持获得一个月养老金加入时间的机会。
朴勇甲议员表示:“这是为了减少青年养老金盲区而作为国政课题推进的项目,但符合法律文本支持年龄的现有19至26岁青年却因附则从一开始就被排除在外。必须制定补救措施,以确保法律的初衷能够在实际制度中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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