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支持18至26岁青年,但413万名现有青年被排除在外
政府推出的“青年首次养老金保险费支持”项目旨在帮助青年群体提前加入养老金并增强退休收入,但实际上有413万名19至26岁的青年被完全排除在外。法律文本中明确规定支持18至26岁的青年,但由于附则对出生年份的限制,2001至2008年出生的青年完全失去了享受该政策的机会。 根据12日国会保健福利委员会朴勇甲民主党议员从保健福利部和国民年金公团等处获得的资料,预计明年实施的“青年首次养老金保险费支持”制度的实际适用对象中,19至26岁的现有青年约413万名被完全排除在外。 该制度将从明年开始对2009年出生的18岁青年提供国家首次养老金保险费一个月的支持,或者在已有缴纳记录的情况下,额外承认一个月的加入时间。自10月1日开始预申请以来,仅六天时间内,截止到6日早上8点已接收1729件申请,显示出现场的高度关注。 问题在于法律文本与附则之间的矛盾导致了大规模的排除现象。现行《国民年金法》第100条之5规定“18岁以上27岁以下的国民”为支持对象。然而,同法附则第2条限制该制度“自2027年1月1日实施后适用于18岁的人”。 由于这一附则条款,2009年出生的青年(约45万1000人)可以申请,但在2027年实施时,19至26岁的2001至2008年出生的青年(约413万名)尽管符合法律文本的年龄要求,却根本无法获得申请机会。这413万名现有青年完全失去了通过国家支持获得一个月养老金加入时间的机会。 考虑到政府以解决青年群体的养老金盲区为项目推进的背景,这种大规模的排除显然与法律的初衷相悖。根据福利部2027年度预算资料,截至2025年12月,464万名18至26岁的青年中,有59.7%即277万名被排除在国民年金适用范围内,而实际上享受该制度的对象仅为首年45万名。 朴勇甲议员表示:“这是为了减少青年养老金盲区而作为国政课题推进的项目,但符合法律文本支持年龄的现有19至26岁青年却因附则从一开始就被排除在外。必须制定补救措施,以确保法律的初衷能够在实际制度中得以体现。”※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3 00: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