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光产业提交的控告书,被告于9月3日向太光产业董事会及董事们发送公开信,称太光集团经营协商会是一个“如幽灵般的机构”,并贬低太光产业董事会为一个被经营协商会决定所束缚的虚化组织。
太光产业对此表示,这显然是虚假的。首先,集团内部的协商机构在去年8月已更名为经营支持协商体,目前经营协商会并不存在。
太光产业解释称,经营支持协商体仅是为了提高集团内部的合作与协同而设立的协商机构,并不是代替各子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
太光产业的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在金基裕前经营协商会主席主导太光集团经营的时期,经营协商会实际上承担了集团的控制塔角色。”并指出:“特拉斯顿将金前主席时期经营协商会的专横行为误导为当前的情况。”
太光产业的相关人士强调:“特拉斯顿以毫无根据的主张和疑虑反复干扰太光产业的正常经营判断和投资活动,这明显超出了健康股东权利行使的范围。”
他还表示:“特拉斯顿的股东权利滥用最终给公司和众多普通股东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我们决定采取法律措施。”
对此,特拉斯顿立即反驳,称太光产业在公开信中提出的问题并未得到回应,却选择了提起刑事控告。特拉斯顿表示,已于9月3日要求确认经营协商体的设立依据、构成及太光产业决策参与情况等10个项目,但至今未收到回复。
特拉斯顿特别指出,太光产业在此次控告过程中提到金前主席任内经营协商会实际上担任了集团控制塔角色的说法,认为如果按照太光产业的解释,经营协商会在去年8月更名为经营支持协商体后,金前主席在2023年8月被解职后,经营协商会仍然存在了约两年。
特拉斯顿表示,将在未来配合调查,并计划在下月3日前若未收到公开信的回复,将逐步行使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
与此同时,太光产业与第二大股东特拉斯顿之间的冲突近期再次加剧。双方因在股息扩大和回购股份等股东回报措施上的分歧而起的矛盾,因可交换债券的发行而演变为法律争端,并扩大至对太光集团经营介入的治理结构问题。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