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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成洙大法官候选人14日举行听证会未能决定证人

元恩美 기자 2026-09-08 14:08
因“姐夫机会”证人选取问题朝野对立 任命同意案审查报告预计16日通过
大法官金成洙任命同意人事听证特别委员会主席金道洵在8日国会举行的人事听证特别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处理议程。 [照片=联合新闻]
大法官金成洙任命同意人事听证特别委员会主席金道洵在8日国会举行的人事听证特别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处理议程。 [照片=联合新闻]


金成洙大法官候选人的人事听证会定于14日举行。

国会大法官人事听证特别委员会于8日在国会召开全体会议,作出上述决定。

人事听证特别委员会决定将金候选人任命同意案审查结果报告的全体会议定于16日召开。

特别委员会主席由国民力量四届议员金道洵担任,执政党和在野党的干事分别由共同民主党朱哲贤和国民力量金亨东议员担任的提案也获得通过。

然而,关于金候选人听证会证人召集的问题,朝野双方尚未达成一致,决定继续进行干事间的进一步协商。

针对金候选人“通过姐夫机会”获得江南公寓低价租赁的疑虑,反对派主张应将金候选人的姐夫等人作为证人申请,但执政党则反对证人选取。

此前,国民力量议员朱镇宇指出,金候选人与姐夫通过“前前租”方式,居住在一套市场租金约为19亿5000万韩元的首尔江南公寓,押金为3亿5000万韩元,并提出了逃税的疑虑。

朱议员在议事进行发言中表示:“金候选人与姐夫之间的说法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作为逃税对象的姐夫应被传唤为证人,以便查明真相。在其逃税疑虑未得到澄清的情况下,如何能够担任大法官的职务呢?”

执政党干事朱哲贤议员则表示:“可以直接向候选人提问,并通过后续提交的合同或金融交易记录等客观资料进行确认和验证。”并指出:“自2012年19届国会以来,过去14年间进行的大法官听证会中没有一次传唤证人的先例。”

对此,金主席表示:“根据朝野干事间的协商,出席要求应在出席要求日5天前送达。如果朝野干事达成协议,将另行召开会议进行决定。”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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