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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机构:非上市公司股票需企业与投资者交叉验证

기자 2026-09-07 12:08
金融监管机构
[图片=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近期,约5000亿韩元的非上市公司股票被多层次销售组织出售给普通投资者,金融监管机构对此进行了查处,提醒消费者需提高警惕。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在7日表示:“随着国内股市吸引力的增加,投资者对非上市公司股票的关注也在上升,尤其是对上市前高收益的期待。”同时指出:“非上市股票信息有限,交易不活跃,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必须谨慎。”

实际上,某多层次股票销售组织A集团通过其所属公司,利用电话、KakaoTalk等方式,历时数年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了约5000亿韩元的非上市公司股票。然而,该集团从未提交过证券申报书,违反了资本市场法,集团负责人已被法院判处监禁和罚款,目前正在上诉中。

A集团虽为未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无证公司,但投资者却被类似“OO合伙人”、“OO投资”等专业投资机构的销售公司所误导。

还有一个案例是,某非上市制药生物公司B的首席执行官(最大股东)在向普通投资者出售价值50亿韩元的股票时,宣传称“目前开发的产品是创新型抗癌药物,正等待FDA批准和科斯达克上市”,但并未使用资本市场法规定的投资说明书。尽管公司知晓这一股票销售行为,仍未进行证券申报书的提交等必要程序。

B公司在营业亏损等高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投资者却未能获得足够的信息,最终导致了巨大的损失。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议投资者在投资非上市股票前,务必确认“三个要点”:△通过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通过金融消费者信息门户等交叉确认投资推荐公司是否为正式金融公司注册机构;△直接确认是否临近上市。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非上市股票的公示义务有限,客观确认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内容较为困难。”并解释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点,通过虚假技术开发、新业务推进、虚假上市计划等难以确认的内容来诱导投资者。”

此外,委员会还指出:“非上市股票的交易基础设施和参与者数量有限,难以在想要的时点出售,可能需要自行寻找买家。”并警告:“如果上市进程延迟或失败,投资者可能会面临长期无法收回投资或遭受重大损失的风险。”

因此,投资者应“在电子公示系统中直接确认企业信息,或通过‘公募信息菜单’查询证券申报书、小额公募公示文件。”并强调:“在金融消费者信息门户、韩国风险投资协会等处交叉验证企业信息,尤其是当宣传‘临近上市’时,务必通过客观资料进行进一步确认。”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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