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院的审计结果,最高法院在预算执行指导方针之外,向大法官和法院行政处长定期支付了总额达13亿韩元的现金奖励,持续了四年。
审计院于31日发布了‘最高法院定期审计’的结果,发现了12起违法和不当行为,并采取了通知和警告措施。
审计院指出,法院行政处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禁止定期支付奖励,但在2022年至2024年4月期间,向12名大法官每月支付平均200万韩元的现金奖励。这是与特定业务费用(每月512万韩元)分开进行的。此外,法院行政处长在同一时期每月也收取300万韩元的现金。
审计院表示:“2024年5月至2025年9月期间,大法官的支付日期和金额存在差异,表面上看似不是固定金额,但2024年的每人年支付额相似。”
法院行政处对此表示,支付大法官奖励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参与小组或全体合议庭审判的法官和审判研究员的辛勤工作。
此外,最高法院院长的安保礼仪团队和公馆警卫队也每月领取150万至280万韩元的奖励,而最高法院院长本人并未领取奖励。
法院行政处还与承包公司签订了计算机设备维护服务合同,要求进行操作系统(OS)升级,但口头协议与此不同,导致额外支付了6500万韩元用于OS升级。
在购买计算机设备时,未能准确评估所需数量,且在合同过程中单价降低,导致为了消耗预算而扩大购买数量。
结果,截至去年底,计算机的使用数量为6131台,仅为编制人数的三分之一,打印机2983台,扫描仪559台作为备用品存放。
在2022至2025年期间的业务推进费用执行情况检查中,法院行政处购买了超过1亿韩元的酒类(葡萄酒),但未明确使用用途。
在处理拍卖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向执行官支付的调查费用超过规定,以及在出版书籍时未签订合同而先行交货,事后再签合同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稿费等情况也被发现。
此外,审计院还通知,需为进行‘独立诉讼’的国民提供便利,制定措施以便公众自由使用法院实务摘要书。
此次审计是在去年11月至12月进行实地审计后,经过对问题的意见交换,于20日最终确定结果。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