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金融界消息,金融监管机构原计划在3月发布金融控股公司治理结构改善方案,但由于与总统府的协调工作延长,尚未确定具体的发布时点。
该改革方案预计将包括首席执行官(CEO)连任标准、董事会独立性增强、业绩奖金追索制度的扩大等内容。改善治理结构的方案将更多依赖于示范标准或指导方针,而非法律修订。
由于发布延迟近四个月,部分人猜测政府的改革意愿是否减弱。然而,金融界普遍认为这只是细节标准的协调过程,并非政策方向的改变。
政策室长金永范在最近的一次论坛上表示:“金融控股公司的外资持股超过60%,但不能与三星、SK相提并论。”
金融界认为,金室长的发言虽然没有直接提及治理结构改革,但反映了政府对金融控股公司应加强公共性和责任的看法。
这一基调与李在明总统的既往发言相呼应。李总统在5月的国务会议上表示:“金融应承担超过一半的公共角色”,并要求金融界关注社会责任而不仅仅是盈利。去年底的金融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批评道:“放任不管会导致腐败的内圈形成,少数人随意行使控制权。”
因此,尽管改革方案的发布推迟至下半年,但预计将继续加强董事会的制衡功能、内部控制和管理层的责任。
金融界人士表示:“在加强金融公司的公共性和责任的同时,必须找到不过度损害管理自主性的平衡点。”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