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以怀孕为由勒索3亿韩元后,试图再勒索7000万韩元的女性被判刑4年,公犯则被判刑2年。
该女性在二审判决后未提出上诉,因此刑罚已确定,而公犯男性在最高法院的判决中也已确认。
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上诉理由不合法,法院将不进行单独判断而直接驳回上诉。
因勒索及未遂勒索被起诉的20多岁女性杨某在4月的二审中被判刑4年,因未上诉而刑罚已确定。
杨某因在2024年6月威胁孙兴慜称将曝光其怀孕事实而被控勒索3亿韩元。
孙兴慜因担心自己的社会声誉和运动员生涯受到损害,向杨某支付了3亿韩元。
杨某与容某在去年3月至5月期间,威胁将怀孕和堕胎的事实向媒体及孙兴慜的家人曝光,试图再勒索7000万韩元,但未遂。
检方于去年6月将二人以拘留状态起诉,去年12月一审判决认为“受害者(孙兴慜)显然遭受了相当大的精神痛苦”,因此对杨某和容某分别判处4年和2年的实刑。
二审也认为“未能找到一审判决的事由变化,考虑到被告的证据关系和犯罪结果,刑罚并不显得过重”,因此驳回了上诉。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