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11日(当地时间)裁定,特朗普政府可以在上诉审理之前继续征收10%的全球关税。此前,美国联邦国际贸易法院已裁定该关税违法,但上诉法院暂时中止了这一裁定的效力。
这一决定意味着之前在一审中胜诉的两家进口公司和华盛顿州仍可继续征收关税。一审法庭在上个月7日裁定10%的全球关税超出了法律授权,但并未对所有进口公司适用关税禁止令。
上诉法院认为,特朗普政府的上诉在实质上可能会被接受,并且如果关税征收中止,联邦政府可能会遭受难以恢复的损失。上诉法院在上个月12日也曾暂时中止一审判决的效力。
此次争议的10%全球关税是特朗普总统在今年2月依据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进口商品征收的临时关税。贸易法第122条规定,在国际收支出现重大问题时,总统可以在未经国会批准的情况下,征收最高15%的附加关税,期限最长为150天。
USTR建议对具备强迫劳动商品进口禁令或相关承诺的经济体征收10%的附加关税,而对其他经济体则建议征收12.5%的附加关税。韩国被列入12.5%关税的对象。然而,这一提案尚未最终确定,USTR将于下月6日前征求书面意见,并于7日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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