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金融行业的消息,金融委员会下属的金融信息分析院(FIU)于4日与虚拟资产交易所的代表会面,收集了关于特定金融信息法(特金法)实施条例及监管规定修订案的行业意见,并作出了上述决定。
最初于3月发布的修订案规定,国内企业在与海外虚拟资产企业或个人钱包进行超过1000万韩元的虚拟资产转移时,无论交易风险如何,都必须向FIU进行报告。
然而,虚拟资产行业向FIU提交了意见书,认为对所有超过1000万韩元的交易进行报告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现场混乱。
因此,FIU认为,如果仅以金额标准强制报告,企业可能会在没有风险判断的情况下进行形式化报告,因此决定调整制度方向。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