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首尔三星电子瑞草大厦的照片。 [照片=联合新闻社]](https://image.ajunews.com/content/image/2026/05/18/20260518140806965173.jpg)
法院部分支持了三星电子对工会非法总罢工的禁令申请。这一决定是在工会预告的总罢工前的三天作出的。根据法院的判断,人员投入需保持在正常水平,这将对罢工产生制约。
对此,最大的工会——超企业劳动组合三星电子分会(超企业工会)表示尊重法院的决定,并计划按原定于21日进行的争议活动。
法庭裁定:“债务人(工会)在争议行为期间,有义务保持与争议行为前的正常平日或周末、假日相同水平的人员、工作时间、工作规模和注意义务。”
此外,法庭还要求“债权人(三星电子)所称的安全工作中,防止工作设施损坏、避免晶圆变质等工作,必须在与争议行为前的正常水平相同的人员、工作时间、工作规模和注意义务下进行,工会不得妨碍或指使其成员进行此类行为。”
同时,法院禁止超企业工会及其主席崔胜浩进行占领设施的行为,以及在设施上安装锁具或妨碍工人出入的行为。
这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公司的要求,预计将对工会的罢工行为在法律上产生限制效力。
法院表示:“为了确保履行上述义务,若有违反行为,每个工会每日需向债权人(三星电子)支付1亿韩元,崔胜浩分会长和代理委员长禹河京各需支付1000万韩元。”
对此,超企业工会的法律代理人法务法人“马中”表示:“工会也承认安全保护设施的必要性,尊重法院的决定,将按计划于5月21日进行争议活动。”
不过,他们表示仅对具体范围和人数进行了争论。法务法人“马中”指出:“在范围上采纳了债权人的主张,而在人员上则采纳了债务人的主张。”债权人主张平日需7000人工作,但债务人主张周末或假期的人员,法院采纳了这一部分,因此具体工作人数应少于7000人。
工会方面认为,周末或假期的人员安排将使实际工作人数少于7000人,因此不会对争议行为造成任何干扰。
接着,工会要求债权人将各部门所需人员具体汇总并通知工会,以便工会能够指挥其成员。
对此,三星电子方面强烈批评超企业工会误导法院。
三星电子表示:“法院明确指出‘正常’是指‘正常的平日或正常的周末、假日’,这意味着在争议期间,平日需保持平日水平的人员,周末和假期需保持周末和假期水平的人员,以维持安全保护设施和安全工作。”
此外,三星电子还表示:“公司将根据法院的禁令决定,向需要在争议期间正常上班的部门的员工进行单独通知。”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