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信用合作社中央会宣布,将正式推进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加强信用合作社的稳健性管理。
中央会此前一直在研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以更快速地处理不良债权,并系统性地支持不良预防和经营改善。随着信用合作社法修订于上月31日通过国会,并于21日公布,计划在今年10月开始运营。
新成立的信用合作社资产管理公司将与现有的“KCU NPL大富”共同承担稳定逾期率和加强稳健性管理的职责。与KCU NPL大富因总资产限制而受限不同,新公司可以更灵活地收购不良债权,并在必要时通过存款保险基金借款,提高资金筹措的速度和灵活性。
此外,信用合作社资产管理公司还将执行包括信用调查和债权追讨在内的12项业务。中央会认为,通过整合管理不良债权的收购和回收全流程,管理效率将大幅提升。
信用合作社中央会长高英哲表示:“信用合作社资产管理公司将提高不良债权处理的速度和效率,对合作社的稳健性管理提供实质性帮助。”他还承诺中央会将积极支持相关体系在现场的稳定运作。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