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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新闻 1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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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检团队的局限性“至少请你们在一审之前保持中立,稍等一下。” 这是权昌英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官在8月24日发布最终调查结果时对记者所说的话。他表示,已经大量获取了有关洪章元前国家情报院第一副院长起诉争议的物证,希望大家关注审判结果。然而,近两个月过去,法庭上传来的消息却截然不同。 最近,综合特检起诉的案件中,法庭的指责不断出现。在国民力量议员的逮捕令执行阻碍案件中,公诉书中缺少了暴力和威胁行为的问题被提出。在李时源前总统室公职纪律秘书官案件中,由于未能区分各项指控的证据清单,审判被推迟。在赵成贤前首都防卫司令部第一警备团长案件中,也提出了要求明确国宪破坏目的和指示路径的要求。 这并不仅仅是简单的文件整理问题。这是关于谁犯了什么罪,以及如何证明的问题。 在六个月的综合特检采访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们解释调查结果的方式。作为法官出身并在大型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的权特检和律师出身的特检助理们,积极提出自己的法律理论,并在批评面前毫不动摇。 权特检将内乱调查比作“战争”,强调“内乱势力的能力粉碎”。在解释与现有大法院判例不同的内乱结束时点法律理论时,他对提及该判例的记者表示“很羞愧”。 挑战新的法律理论本身并没有问题。然而,特检并不是代表委托人的律师,而是行使强制调查权的国家机关。用自己的主张和客观证据证明犯罪是两回事。 在实际调查中,局限性也显露无遗。阳平高速公路案件因未能获取核心证言而转交给警方。金志美特检助理解释说:“我们没有得到那句关于是谁指示的。”在统一教调查平息案件中,也未能确认上级的指示。金致勋特检助理的罗相元笔记案件同样因未完成分析而交由进一步调查。 被告人的不配合、证据丢失以及活动时间的限制无疑是明显的障碍。尽管如此,确定案件的优先顺序,并在证言受阻时通过其他证据突破也是指挥部的职责。 在组织运营中也出现了漏洞。特别调查官因发布被告人陈述记录的照片而受到处分,尹锡悦前总统出席情况的公开发布被撤回。在结束前,军方相关举报者提交的资料在最终简报时金正敏特检助理表示未能收到。 最重要的是,最后阶段集中起诉的压力转移到了法庭。综合特检选择了在结束前不足两周的时间内处理28件案件中的22件的“重尾”策略。由于公诉事实的具体化和证据整理问题在多个案件中反复出现,内部验证是否充分在公审前令人质疑。 权特检表示,对于配合调查并承认犯罪的实务人员不追究责任,但对于否认指控的情况则不得不起诉。他解释说,被告人对指控的否认是正当的辩护权。证明犯罪不应依赖于当事人的承认。 检察官出身并不保证良好的调查。仅仅因为是律师出身就无法解释此次问题。然而,构建法律理论和说服的能力并不等同于证据获取和组织统筹的能力。综合特检在解释自己判断的努力与公诉书和证据的验证是否相称,值得反思。 目前,多个特别检察团队中都有非调查出身的法律工作者参与,这一问题并不仅限于特定团队。特别检察官既要是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同时也是调查组织的负责人。 权特检表示,是否有罪的判断是法庭的职责,希望大家等待审判结果。公诉书中是否列出了犯罪行为,是否整理了各项指控的证据,等待判决并没有必要。特检的实力在于法庭上验证调查,而不是在简报中展现。※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20 15:04:00 -
高速公路事故造成13人伤亡,司机关于‘巡航控制’的陈述反复在通阳大田高速公路发生的多重碰撞事故中,造成2人遇难,11人受伤,司机使用巡航控制功能的情况成为调查的重点。肇事的运动型多用途车(SUV)司机最初表示使用了该功能,但随后又改变了说法,警方正在确认其实际操作情况。 根据10月19日全北长水警察局的消息,警方正在以交通事故处理特别法的过失致死罪对40多岁的SUV司机A进行调查。 A于12日中午12时55分在通阳大田高速公路长水交叉口附近追尾前方的轿车,导致2人遇难,11人受伤。由于碰撞的影响,另外3辆车也相继发生碰撞,共有5辆车卷入事故。 A在事故发生后最初表示开启了巡航控制功能,但随后又改变了这一说法。 警方为确认事故发生时该功能是否在运作,已将SUV的事故记录装置(EDR)送往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进行分析。警方计划根据分析结果检查行驶速度和制动情况,并调查司机是否违反了注意前方的义务。 目前尚未对A进行正式调查。警方表示:“由于A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尚未能进行充分的询问,待其状态好转后,将调查巡航功能的使用情况和行驶速度等事故的具体经过。” 巡航控制是一种可以自动保持司机设定速度的功能,减轻驾驶负担。一般的巡航控制无法调节与前车的距离,而自适应巡航控制(ACC)则可以通过雷达或摄像头等感知前车并调整速度。 然而,ACC并不能在所有情况下防止碰撞。在拥堵路段、突然插入的车辆或停驶车辆等情况下,可能无法及时识别危险或充分减速。 巡航控制并非完全自动驾驶,而是驾驶员的辅助功能。即使在使用该功能时,驾驶员仍需注意前方,并在突发情况下进行制动或转向。 根据韩国道路公社的数据,从2021年到2025年五年间,高速公路上使用巡航控制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共计30起,造成20人遇难,20人受伤。 不过,这一统计数据仅统计了使用该功能时发生的事故,并不意味着巡航控制导致了事故。此次事故中,功能使用与事故原因之间的关联性尚未得到确认。 警方计划综合国科院的分析结果和司机的陈述,查明当时的驾驶情况和事故的具体原因。※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20 02:32:00 -
5·18民主化运动被称为'暴动'的案件上诉审判无罪因将5·18民主化运动描述为“暴动”而被起诉的40多岁男子在上诉审判中推翻了一审的有罪判决,获得无罪判决。 法院认为,历史事件的负面贬低或主观意见仅应受到批评,如果没有传播具体的虚假事实,则不应受到刑事处罚。 大邱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二部(李相均法官)于16日对因违反《5·18民主化运动特别法》而被起诉的金某(40多岁)作出无罪判决。此前,一审法院已认定金某的罪名成立,并判处其罚款100万韩元。 本次审判的核心争议在于被告所使用的表述是否应视为“虚假事实的陈述”,还是个人的“主观观点”。上诉审判法院明确指出,现行特别法的处罚条件仅限于“虚假事实的传播”。 法院表示,金某使用的“暴动”一词是“概念和涵盖范围可以有多种解释的多义性表达”,并认为这是强调个人主观意见的手段。 法院进一步指出:“《5·18民主化运动特别法》将处罚对象限定为‘传播虚假事实的行为’,因此,单纯对5·18民主化运动的负面评价或对其历史意义的不同看法本身并不构成处罚的对象。”这表明,历史反思或公共讨论中应纠正的“意见”领域不应适用刑罚。 金某因在2021年5月在网络社区“日间最佳存储所(Ilbe)”上发布“如果拿起枪来,那就是暴动,从军方的角度来看,镇压是正确的,那时警察和军人也死了很多。为什么这被称为民主化运动,成为功勋者,我实在无法理解。”而被起诉。 金某在审判过程中主张:“将5·18民主化运动称为暴动,仅是表达我同意全斗焕的个人观点,并没有传播虚假事实的意图。”上诉审判法院最终接受了这一事实错误及法律误解的主张。※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7 01:04:10 -
特检请求对尹锡悦判处30年监禁,称其罪行比内乱更严重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12·3戒严宣布的背景下,指控尹锡悦前总统指示进行“平壤无人机投入行动”,并请求法院在上诉审中判处其30年监禁。 在16日举行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尹成植法官)审理中,特别检察组对尹前总统及金勇贤前国防部长等人提出了30年监禁的请求,这与一审的请求和判决相同。 特别检察组同样对金前部长提出了30年监禁的请求。金前部长在一审时被请求25年监禁,但法院判处其更重的30年监禁。 与此案一起被起诉的女仁亨前国军防谍司令被请求20年监禁,而因妨碍公务被起诉的金勇大前无人机作战司令则被请求5年监禁。 特别检察组表示:“国军统帅与国防部长、反间谍司令为制造戒严的理由,恶用军权和军令,诱导朝鲜的武力挑衅,试图冒险从局部战争到全面战争的犯罪,其罪行比内乱更为严重。” 接着提到一审判决时指出:“女前司令作为戒严条件的核心策划者,因被认为是被动参与而减刑是不当的。”同时也批评金前司令:“组织动员部下军人掩盖和操控重大犯罪,仍然否认犯罪,一审的缓刑判决过于宽容。” 尹前总统等人因指示2024年10月向无人机作战司令部投入平壤无人机,目的是为制造戒严宣布的条件,并在此过程中滥用职权,迫使军人执行无义务的工作而被起诉。 此前一审于6月认定尹前总统等人刺激朝鲜,导致军事紧张局势升级,并试图以此作为戒严的理由,绝大部分指控成立。 特别指出在无人机渗透过程中,我军的战力和作战信息被曝光,国家的军事利益受到侵害,因此对尹前总统和金前部长分别判处30年监禁。女前司令被判15年监禁,金前司令则被判3年监禁,缓刑5年。 法院指出:“总统的国军统帅权和戒严宣布权应仅为保护国家的生存和安全而使用。”并批评尹前总统:“他严重背离了权力的目的,试图为个人政治利益制造戒严局面。” 被告人和特别检察组均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已提出上诉。当天下午的庭审中,将进行被告方的最后辩论和陈述。※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6 23:40:10 -
宋民浩因无故缺勤可能需重新服役,兵务厅正在审查中组合“WINNER”的宋民浩(33岁)因在社会服务期间无故缺勤而被判处缓刑,预计将根据缺勤天数重新服役。 兵务厅于16日表示:“由于宋民浩的兵役法违规案件一审判决已生效,正在审查其缺勤天数的重新服役程序。” 宋民浩自2023年3月起至2024年12月在首尔麻浦区设施管理公团和居民便利设施担任社会服务人员,因无故缺勤102天,约占其义务出勤日(约430天)的四分之一,被提起公诉。 根据兵役法,未经正当理由的缺勤时间不计入服役天数,因此需要重新服役。 此前,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10单独法官成俊圭于1日对因兵役法违规被起诉的宋民浩判处1年监禁,缓刑2年。宋民浩在判决后7天内未提出上诉,因此一审判决生效。与其一同被起诉的负责管理的李某被判处10个月监禁,缓刑2年,但对此判决提出了上诉。 当时,宋民浩在最后陈述中表示:“作为韩国青年,我未能认真履行应尽的国防义务,感到非常遗憾。如果有机会重新服役,我希望能够认真完成。” 当天,法庭指出:“兵役义务是与国家存续相关的国民义务,必须认真履行,社会服务人员也不例外。”并强调了社会对广播行业从业人员履行兵役的关注。 此外,宋民浩于9日在其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亲笔道歉信,表示:“每天都在后悔,过去缺乏责任感的选择让我感到羞愧和愤怒。今后我将认真履行剩余的程序和义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6 22:56:00 -
尹锡悦前总统内乱上诉审理预计于11月初结束,年内可能宣判尹锡悦前总统的内乱首脑指控上诉审理预计将在下月初进入尾声。审判庭表示,预计在11月5日左右完成最终意见陈述,这意味着年内可能会有宣判。 据联合新闻报道,首尔高等法院内乱专门审判部刑事12-1部于15日在公开审理中宣布,将于22日和27日对尹前总统进行被告人询问,并从29日开始进入结案程序。结案程序包括检方的最终意见和量刑请求、被告方的最终辩论以及被告的最后陈述。审判庭提出在29日、下月3日和5日的公开审理中完成这一程序。 审判庭预计在11月5日左右完成最终意见陈述。如果辩论按计划结束,审判庭将指定宣判日期。此前,初审于今年1月9日结束辩论,并于2月19日宣判。考虑到这一先例,上诉审理年内宣判的可能性被认为是存在的。初审对尹前总统判处无期徒刑,而内乱特别检察组则请求死刑。 此次上诉审理于3月4日提交至首尔高等法院。如果在11月5日完成辩论,审理将持续约8个月。特别检察法规定,特别检察组起诉的案件,初审应在公诉起始日起6个月内宣判,二审和三审应在前一审判决日起各3个月内宣判。尹前总统的案件初审于2025年1月起诉,2026年2月宣判,已超出初审的时限,如果上诉审理年内宣判,也将超过二审的3个月时限。法律条款中并未明确规定超期适用的单独制裁。 初审审判庭认为,尹前总统宣布紧急状态并派遣军队至国会的行为属于意图使国会功能瘫痪的暴动。尹前总统方面则主张,当时的戒严是为了告知国家治理混乱和在野党行为所导致的危机,并坚持无罪。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6 04:56:00 -
8个月大儿子被母亲用遥控器打死,母亲获刑12年因虐待8个月大的儿子致其死亡的30多岁母亲被判处12年监禁。 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刑事合议2部(法官朴智英)于15日对因违反儿童虐待犯罪的处罚等特别法(儿童虐待杀人)被拘留起诉的A某(30多岁)判处12年监禁。同时,法院还命令其参加80小时的儿童虐待治疗项目,并在10年内禁止其从事与儿童相关的工作。 法院对核心指控儿童虐待杀人判决无罪,仅认定其为儿童虐待致死罪有罪。 法院表示:“被告多次用遥控器击打受害儿童的头部,最终导致孩子死亡的事实已得到确认”,但“被告在施暴后带孩子去儿科医院,且未及时就医的行为并不能被视为故意杀人,因此儿童虐待杀人罪判决无罪,而儿童虐待致死罪则被认定为有罪。” 关于量刑理由,法院指出:“作为有责任保护和抚养孩子的监护人,侵害生命的行为具有极高的可指责性,罪责重大,因此必须严惩。”同时指出:“即使在法律上不认定为杀人罪,但对年幼孩子的头颅造成严重损伤的行为可视为近乎故意杀人。” A某在4月10日于京畿道市兴市的家中,因8个月大的儿子B某持续哭闹,用电视遥控器多次击打其头部。B某在施暴四天后最终去世。 特别是,A某在施暴后仍然对孩子置之不理,未能及时给予适当的治疗。 在施暴当天,尽管B某哭闹不止,被带到附近的儿科医院并被建议去大型医院就诊,但A某选择回家,之后在一家综合医院被建议住院,但也拒绝了。B某在病情恶化后,三天后才被送往急诊室,次日最终去世。 此前,检方在7月的结案听证会上表示:“被告否认了故意性,但明知8个月大的婴儿被打可能导致死亡,仍然实施了暴力行为”,因此请求判处无期徒刑。 当时,A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对(已故的)第二个孩子感到歉意,决心成为第一个孩子最温暖的母亲”,请求法庭宽恕。※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6 02:00:00 -
80岁无俗人因施加炭火热致侄女死亡被判谋杀,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因将侄女绑住并施加炭火热致其死亡的80岁无俗人,因适用伤害致死罪而减轻刑罚的上诉判决被最高法院推翻。最高法院认为,即使有施法仪式的名义,如果被害人可能死亡的意识存在,则可以认定为谋杀的间接故意。 据联合新闻报道,14日,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严相弼)推翻了上月23日对无俗人沈某(81岁)以谋杀罪判处7年监禁的原判,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 沈某及其子女、侄女、信徒等6名共犯于2024年9月18日在仁川富平区的一家餐馆对30多岁的女性A施加了约3小时的炭火热,导致其死亡。 沈某在得知侄女A想辞去工作回到父母身边的情况下,声称“要驱除想杀死母亲的恶鬼”,并将A绑住进行施法仪式。 沈某动员信徒和子女制作了铁制结构物,将A绑在上面,随后在结构物下的水盆中不断加入点燃的炭火。尽管A多次失去意识,他们仍未停止这一行为。 当A完全失去意识后,同行者在整理现场后,约2小时后才拨打119。在此过程中,他们被发现作出了“倒在炭火上”的虚假陈述。A在两天后因烧伤导致多脏器衰竭而去世。 一审判决认定沈某的谋杀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然而,二审认为谋杀的间接故意未得到充分证明,适用伤害致死罪,刑期减至7年。其他6名共犯在一审中被认定为谋杀或谋杀教唆罪,判处10至25年监禁,但在二审中适用伤害致死或伤害致死教唆罪,判处缓刑。 二审法庭认为,难以认为沈某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且无法确定其他被告对施加热量的方式、强度和持续时间有具体了解。此外,考虑到被告与被害人对沈某的灵能力和施法仪式的有效性有相当信任,认为在认定间接故意时应谨慎。 然而,最高法院认为这一判断存在问题。 最高法院指出:“被告的‘施法仪式’即使考虑到他们的无俗信仰,也过于残忍和危险,且有40年经验的无俗人沈某也从未尝试过这种行为。”并表示:“与传统的祭祀或仪式等常规无俗行为不同,这并不是一个至少保证安全的仪式。” 接着指出:“‘通过施法仪式驱除恶鬼’的意图与‘施法仪式可能导致A死亡’的意识是可以共存的”,因此仅因相信施法的效力而否定谋杀的故意是不成立的。 最高法院还认为,沈某的子女,即被害人的哥哥和表姐,也应被认定为谋杀教唆罪。他们在听闻施法仪式的危险性后,仍多次在现场旁观,却未加以制止或采取救助措施,从而便利了犯罪的发生。 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发回审理时,预计将根据最高法院的判断理由重新审理被告的谋杀及谋杀教唆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5 02:36:20 -
法院判决强善宇监禁2年6个月,因收受1亿韩元贿赂因涉嫌以地方选举公选为交换收受1亿韩元贿赂的无党籍议员强善宇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并被法庭拘留。法庭驳回了强议员关于其助手在未告知他情况下收钱的主张,认定其为公选贿赂。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一部首席法官李春根于14日对强议员因违反政治资金法等罪名判处其监禁2年6个月,并处以追缴金1亿韩元。向其行贿的前首尔市议员金京被判处监禁1年,强议员的前助手南某则被判处监禁8个月,缓刑2年。 上个月22日,刚被保释的强议员和金前市议员因担心证据被毁和逃跑再次被拘留。 法庭认为,强议员曾担任共同民主党强西区地区委员会等职务,具有相当的公选影响力。法庭指出,强议员与南某共谋,接受了金前市议员的公选请求,并收到了装有1亿韩元现金的购物袋。 强议员在公选审查过程中积极支持金前市议员,帮助其获得公选的事实也得到了认可。法庭认为,收到的款项用于支付租赁押金。 强议员此前一直主张南某独自收取了款项,并为掩盖事实作出了虚假陈述。然而,法庭认为,如果南某私下收取了1亿韩元,那么就没有理由让金前市议员将购物袋送到酒店。 法庭对金前市议员的证词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其证词一致且详细,难以在没有亲身经历的情况下作出。尽管南某的证词与交付时间和方式存在一些差异,但考虑到记忆的局限性,这被认为是自然的。 法庭批评非法政治资金的收受扭曲了候选人推荐过程,损害了选举制度的公正性,严重损害了公众信任。 法庭指出,强议员收受1亿韩元的巨额贿赂,否认犯罪并未表现出悔意,且将收受的款项用于个人消费,均为不利量刑因素。同时,金前市议员和南某的自白被视为有利情节。 强议员因在2022年1月于首尔龙山区某酒店与金前市议员会面,收受1亿韩元作为公选回报而被起诉。当时,强议员是民主党首尔市议员候选公选管理委员会的成员,而金前市议员则在强西区获得了单独公选并当选。 对于当天的判决,强议员方面已表示将上诉。两人还因涉嫌以多个名字分拆捐款共计1亿3000多万韩元而被追加起诉。※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5 01:08:10 -
特别检察官请求对尹锡悦二审判处当选无效刑,27日宣判特别检察官团队(特别检察官闵重基)请求对因在国民力量总统候选人期间发布虚假信息而被起诉的尹锡悦前总统在二审中判处当选无效刑。在13日举行的尹前总统公职选举法违反案件的结案公判上,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二部(法官白承燁、黄承泰、金永贤)表示:“请驳回被告的上诉。”法院将于27日下午2时进行本案的宣判公判。尹前总统因在2021年12月14日的观勋俱乐部邀请讨论会上,关于介绍前检察长尹大进的兄长尹宇镇给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出身的李南石律师的事实,发表了虚假言论而被起诉。此外,他还因在2022年1月17日佛教领袖论坛成立仪式的采访中,关于建真法师全成培的相关疑虑表示:“虽然曾经见过全先生,但与妻子一起见过的并没有。”等发表虚假信息而受到指控。特别检察官当天表示:“在20大选期间,被告的控诉发言后,各种疑虑平息,被告维持了有力的总统候选人地位。”并指出:“根据当时的支持率变化、选举结果和得票率差异,可以认为本案的犯罪行为对选举结果产生了影响。”他进一步指出:“考虑到当时配偶相关争议、与巫术相关的争议持续存在,被告夫妇与建真法师全成培的关系是影响选民对候选人判断的非常重要事项。”并表示:“然而,被告在审判中仍不断改变说法,欺骗公众和法庭。”尹前总统坚称无罪。他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并没有在法律意义上向尹宇镇前税务署长介绍律师,也没有告诉该律师去帮助尹前署长。”并强调:“事实非常明确。”关于全先生的发言,他表示:“将这句话解读为‘与配偶从未见过全成培’是对韩国语言的扭曲。”并反问:“如果这样判断为虚假信息,那还选举干什么?”一审于7月27日认定特别检察官提出的所有控诉事实有罪,判处尹前总统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特别检察官在一审结案公判中请求判处有期徒刑2年。如果尹前总统在本案中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的罚款,导致当选无效,国民力量将需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大选后获得的397亿韩元的选举费用等。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3 2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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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检团队的局限性“至少请你们在一审之前保持中立,稍等一下。” 这是权昌英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官在8月24日发布最终调查结果时对记者所说的话。他表示,已经大量获取了有关洪章元前国家情报院第一副院长起诉争议的物证,希望大家关注审判结果。然而,近两个月过去,法庭上传来的消息却截然不同。 最近,综合特检起诉的案件中,法庭的指责不断出现。在国民力量议员的逮捕令执行阻碍案件中,公诉书中缺少了暴力和威胁行为的问题被提出。在李时源前总统室公职纪律秘书官案件中,由于未能区分各项指控的证据清单,审判被推迟。在赵成贤前首都防卫司令部第一警备团长案件中,也提出了要求明确国宪破坏目的和指示路径的要求。 这并不仅仅是简单的文件整理问题。这是关于谁犯了什么罪,以及如何证明的问题。 在六个月的综合特检采访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们解释调查结果的方式。作为法官出身并在大型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的权特检和律师出身的特检助理们,积极提出自己的法律理论,并在批评面前毫不动摇。 权特检将内乱调查比作“战争”,强调“内乱势力的能力粉碎”。在解释与现有大法院判例不同的内乱结束时点法律理论时,他对提及该判例的记者表示“很羞愧”。 挑战新的法律理论本身并没有问题。然而,特检并不是代表委托人的律师,而是行使强制调查权的国家机关。用自己的主张和客观证据证明犯罪是两回事。 在实际调查中,局限性也显露无遗。阳平高速公路案件因未能获取核心证言而转交给警方。金志美特检助理解释说:“我们没有得到那句关于是谁指示的。”在统一教调查平息案件中,也未能确认上级的指示。金致勋特检助理的罗相元笔记案件同样因未完成分析而交由进一步调查。 被告人的不配合、证据丢失以及活动时间的限制无疑是明显的障碍。尽管如此,确定案件的优先顺序,并在证言受阻时通过其他证据突破也是指挥部的职责。 在组织运营中也出现了漏洞。特别调查官因发布被告人陈述记录的照片而受到处分,尹锡悦前总统出席情况的公开发布被撤回。在结束前,军方相关举报者提交的资料在最终简报时金正敏特检助理表示未能收到。 最重要的是,最后阶段集中起诉的压力转移到了法庭。综合特检选择了在结束前不足两周的时间内处理28件案件中的22件的“重尾”策略。由于公诉事实的具体化和证据整理问题在多个案件中反复出现,内部验证是否充分在公审前令人质疑。 权特检表示,对于配合调查并承认犯罪的实务人员不追究责任,但对于否认指控的情况则不得不起诉。他解释说,被告人对指控的否认是正当的辩护权。证明犯罪不应依赖于当事人的承认。 检察官出身并不保证良好的调查。仅仅因为是律师出身就无法解释此次问题。然而,构建法律理论和说服的能力并不等同于证据获取和组织统筹的能力。综合特检在解释自己判断的努力与公诉书和证据的验证是否相称,值得反思。 目前,多个特别检察团队中都有非调查出身的法律工作者参与,这一问题并不仅限于特定团队。特别检察官既要是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同时也是调查组织的负责人。 权特检表示,是否有罪的判断是法庭的职责,希望大家等待审判结果。公诉书中是否列出了犯罪行为,是否整理了各项指控的证据,等待判决并没有必要。特检的实力在于法庭上验证调查,而不是在简报中展现。※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20 15:04:00 -
高速公路事故造成13人伤亡,司机关于‘巡航控制’的陈述反复在通阳大田高速公路发生的多重碰撞事故中,造成2人遇难,11人受伤,司机使用巡航控制功能的情况成为调查的重点。肇事的运动型多用途车(SUV)司机最初表示使用了该功能,但随后又改变了说法,警方正在确认其实际操作情况。 根据10月19日全北长水警察局的消息,警方正在以交通事故处理特别法的过失致死罪对40多岁的SUV司机A进行调查。 A于12日中午12时55分在通阳大田高速公路长水交叉口附近追尾前方的轿车,导致2人遇难,11人受伤。由于碰撞的影响,另外3辆车也相继发生碰撞,共有5辆车卷入事故。 A在事故发生后最初表示开启了巡航控制功能,但随后又改变了这一说法。 警方为确认事故发生时该功能是否在运作,已将SUV的事故记录装置(EDR)送往国立科学调查研究院进行分析。警方计划根据分析结果检查行驶速度和制动情况,并调查司机是否违反了注意前方的义务。 目前尚未对A进行正式调查。警方表示:“由于A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尚未能进行充分的询问,待其状态好转后,将调查巡航功能的使用情况和行驶速度等事故的具体经过。” 巡航控制是一种可以自动保持司机设定速度的功能,减轻驾驶负担。一般的巡航控制无法调节与前车的距离,而自适应巡航控制(ACC)则可以通过雷达或摄像头等感知前车并调整速度。 然而,ACC并不能在所有情况下防止碰撞。在拥堵路段、突然插入的车辆或停驶车辆等情况下,可能无法及时识别危险或充分减速。 巡航控制并非完全自动驾驶,而是驾驶员的辅助功能。即使在使用该功能时,驾驶员仍需注意前方,并在突发情况下进行制动或转向。 根据韩国道路公社的数据,从2021年到2025年五年间,高速公路上使用巡航控制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共计30起,造成20人遇难,20人受伤。 不过,这一统计数据仅统计了使用该功能时发生的事故,并不意味着巡航控制导致了事故。此次事故中,功能使用与事故原因之间的关联性尚未得到确认。 警方计划综合国科院的分析结果和司机的陈述,查明当时的驾驶情况和事故的具体原因。※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20 02:32:00 -
5·18民主化运动被称为'暴动'的案件上诉审判无罪因将5·18民主化运动描述为“暴动”而被起诉的40多岁男子在上诉审判中推翻了一审的有罪判决,获得无罪判决。 法院认为,历史事件的负面贬低或主观意见仅应受到批评,如果没有传播具体的虚假事实,则不应受到刑事处罚。 大邱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二部(李相均法官)于16日对因违反《5·18民主化运动特别法》而被起诉的金某(40多岁)作出无罪判决。此前,一审法院已认定金某的罪名成立,并判处其罚款100万韩元。 本次审判的核心争议在于被告所使用的表述是否应视为“虚假事实的陈述”,还是个人的“主观观点”。上诉审判法院明确指出,现行特别法的处罚条件仅限于“虚假事实的传播”。 法院表示,金某使用的“暴动”一词是“概念和涵盖范围可以有多种解释的多义性表达”,并认为这是强调个人主观意见的手段。 法院进一步指出:“《5·18民主化运动特别法》将处罚对象限定为‘传播虚假事实的行为’,因此,单纯对5·18民主化运动的负面评价或对其历史意义的不同看法本身并不构成处罚的对象。”这表明,历史反思或公共讨论中应纠正的“意见”领域不应适用刑罚。 金某因在2021年5月在网络社区“日间最佳存储所(Ilbe)”上发布“如果拿起枪来,那就是暴动,从军方的角度来看,镇压是正确的,那时警察和军人也死了很多。为什么这被称为民主化运动,成为功勋者,我实在无法理解。”而被起诉。 金某在审判过程中主张:“将5·18民主化运动称为暴动,仅是表达我同意全斗焕的个人观点,并没有传播虚假事实的意图。”上诉审判法院最终接受了这一事实错误及法律误解的主张。※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7 01:04:10 -
特检请求对尹锡悦判处30年监禁,称其罪行比内乱更严重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在12·3戒严宣布的背景下,指控尹锡悦前总统指示进行“平壤无人机投入行动”,并请求法院在上诉审中判处其30年监禁。 在16日举行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尹成植法官)审理中,特别检察组对尹前总统及金勇贤前国防部长等人提出了30年监禁的请求,这与一审的请求和判决相同。 特别检察组同样对金前部长提出了30年监禁的请求。金前部长在一审时被请求25年监禁,但法院判处其更重的30年监禁。 与此案一起被起诉的女仁亨前国军防谍司令被请求20年监禁,而因妨碍公务被起诉的金勇大前无人机作战司令则被请求5年监禁。 特别检察组表示:“国军统帅与国防部长、反间谍司令为制造戒严的理由,恶用军权和军令,诱导朝鲜的武力挑衅,试图冒险从局部战争到全面战争的犯罪,其罪行比内乱更为严重。” 接着提到一审判决时指出:“女前司令作为戒严条件的核心策划者,因被认为是被动参与而减刑是不当的。”同时也批评金前司令:“组织动员部下军人掩盖和操控重大犯罪,仍然否认犯罪,一审的缓刑判决过于宽容。” 尹前总统等人因指示2024年10月向无人机作战司令部投入平壤无人机,目的是为制造戒严宣布的条件,并在此过程中滥用职权,迫使军人执行无义务的工作而被起诉。 此前一审于6月认定尹前总统等人刺激朝鲜,导致军事紧张局势升级,并试图以此作为戒严的理由,绝大部分指控成立。 特别指出在无人机渗透过程中,我军的战力和作战信息被曝光,国家的军事利益受到侵害,因此对尹前总统和金前部长分别判处30年监禁。女前司令被判15年监禁,金前司令则被判3年监禁,缓刑5年。 法院指出:“总统的国军统帅权和戒严宣布权应仅为保护国家的生存和安全而使用。”并批评尹前总统:“他严重背离了权力的目的,试图为个人政治利益制造戒严局面。” 被告人和特别检察组均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已提出上诉。当天下午的庭审中,将进行被告方的最后辩论和陈述。※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6 23:40:10 -
宋民浩因无故缺勤可能需重新服役,兵务厅正在审查中组合“WINNER”的宋民浩(33岁)因在社会服务期间无故缺勤而被判处缓刑,预计将根据缺勤天数重新服役。 兵务厅于16日表示:“由于宋民浩的兵役法违规案件一审判决已生效,正在审查其缺勤天数的重新服役程序。” 宋民浩自2023年3月起至2024年12月在首尔麻浦区设施管理公团和居民便利设施担任社会服务人员,因无故缺勤102天,约占其义务出勤日(约430天)的四分之一,被提起公诉。 根据兵役法,未经正当理由的缺勤时间不计入服役天数,因此需要重新服役。 此前,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10单独法官成俊圭于1日对因兵役法违规被起诉的宋民浩判处1年监禁,缓刑2年。宋民浩在判决后7天内未提出上诉,因此一审判决生效。与其一同被起诉的负责管理的李某被判处10个月监禁,缓刑2年,但对此判决提出了上诉。 当时,宋民浩在最后陈述中表示:“作为韩国青年,我未能认真履行应尽的国防义务,感到非常遗憾。如果有机会重新服役,我希望能够认真完成。” 当天,法庭指出:“兵役义务是与国家存续相关的国民义务,必须认真履行,社会服务人员也不例外。”并强调了社会对广播行业从业人员履行兵役的关注。 此外,宋民浩于9日在其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亲笔道歉信,表示:“每天都在后悔,过去缺乏责任感的选择让我感到羞愧和愤怒。今后我将认真履行剩余的程序和义务。”※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6 22:56:00 -
尹锡悦前总统内乱上诉审理预计于11月初结束,年内可能宣判尹锡悦前总统的内乱首脑指控上诉审理预计将在下月初进入尾声。审判庭表示,预计在11月5日左右完成最终意见陈述,这意味着年内可能会有宣判。 据联合新闻报道,首尔高等法院内乱专门审判部刑事12-1部于15日在公开审理中宣布,将于22日和27日对尹前总统进行被告人询问,并从29日开始进入结案程序。结案程序包括检方的最终意见和量刑请求、被告方的最终辩论以及被告的最后陈述。审判庭提出在29日、下月3日和5日的公开审理中完成这一程序。 审判庭预计在11月5日左右完成最终意见陈述。如果辩论按计划结束,审判庭将指定宣判日期。此前,初审于今年1月9日结束辩论,并于2月19日宣判。考虑到这一先例,上诉审理年内宣判的可能性被认为是存在的。初审对尹前总统判处无期徒刑,而内乱特别检察组则请求死刑。 此次上诉审理于3月4日提交至首尔高等法院。如果在11月5日完成辩论,审理将持续约8个月。特别检察法规定,特别检察组起诉的案件,初审应在公诉起始日起6个月内宣判,二审和三审应在前一审判决日起各3个月内宣判。尹前总统的案件初审于2025年1月起诉,2026年2月宣判,已超出初审的时限,如果上诉审理年内宣判,也将超过二审的3个月时限。法律条款中并未明确规定超期适用的单独制裁。 初审审判庭认为,尹前总统宣布紧急状态并派遣军队至国会的行为属于意图使国会功能瘫痪的暴动。尹前总统方面则主张,当时的戒严是为了告知国家治理混乱和在野党行为所导致的危机,并坚持无罪。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6 04:56:00 -
8个月大儿子被母亲用遥控器打死,母亲获刑12年因虐待8个月大的儿子致其死亡的30多岁母亲被判处12年监禁。 水原地方法院安山支院刑事合议2部(法官朴智英)于15日对因违反儿童虐待犯罪的处罚等特别法(儿童虐待杀人)被拘留起诉的A某(30多岁)判处12年监禁。同时,法院还命令其参加80小时的儿童虐待治疗项目,并在10年内禁止其从事与儿童相关的工作。 法院对核心指控儿童虐待杀人判决无罪,仅认定其为儿童虐待致死罪有罪。 法院表示:“被告多次用遥控器击打受害儿童的头部,最终导致孩子死亡的事实已得到确认”,但“被告在施暴后带孩子去儿科医院,且未及时就医的行为并不能被视为故意杀人,因此儿童虐待杀人罪判决无罪,而儿童虐待致死罪则被认定为有罪。” 关于量刑理由,法院指出:“作为有责任保护和抚养孩子的监护人,侵害生命的行为具有极高的可指责性,罪责重大,因此必须严惩。”同时指出:“即使在法律上不认定为杀人罪,但对年幼孩子的头颅造成严重损伤的行为可视为近乎故意杀人。” A某在4月10日于京畿道市兴市的家中,因8个月大的儿子B某持续哭闹,用电视遥控器多次击打其头部。B某在施暴四天后最终去世。 特别是,A某在施暴后仍然对孩子置之不理,未能及时给予适当的治疗。 在施暴当天,尽管B某哭闹不止,被带到附近的儿科医院并被建议去大型医院就诊,但A某选择回家,之后在一家综合医院被建议住院,但也拒绝了。B某在病情恶化后,三天后才被送往急诊室,次日最终去世。 此前,检方在7月的结案听证会上表示:“被告否认了故意性,但明知8个月大的婴儿被打可能导致死亡,仍然实施了暴力行为”,因此请求判处无期徒刑。 当时,A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对(已故的)第二个孩子感到歉意,决心成为第一个孩子最温暖的母亲”,请求法庭宽恕。※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6 02:00:00 -
80岁无俗人因施加炭火热致侄女死亡被判谋杀,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因将侄女绑住并施加炭火热致其死亡的80岁无俗人,因适用伤害致死罪而减轻刑罚的上诉判决被最高法院推翻。最高法院认为,即使有施法仪式的名义,如果被害人可能死亡的意识存在,则可以认定为谋杀的间接故意。 据联合新闻报道,14日,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严相弼)推翻了上月23日对无俗人沈某(81岁)以谋杀罪判处7年监禁的原判,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 沈某及其子女、侄女、信徒等6名共犯于2024年9月18日在仁川富平区的一家餐馆对30多岁的女性A施加了约3小时的炭火热,导致其死亡。 沈某在得知侄女A想辞去工作回到父母身边的情况下,声称“要驱除想杀死母亲的恶鬼”,并将A绑住进行施法仪式。 沈某动员信徒和子女制作了铁制结构物,将A绑在上面,随后在结构物下的水盆中不断加入点燃的炭火。尽管A多次失去意识,他们仍未停止这一行为。 当A完全失去意识后,同行者在整理现场后,约2小时后才拨打119。在此过程中,他们被发现作出了“倒在炭火上”的虚假陈述。A在两天后因烧伤导致多脏器衰竭而去世。 一审判决认定沈某的谋杀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然而,二审认为谋杀的间接故意未得到充分证明,适用伤害致死罪,刑期减至7年。其他6名共犯在一审中被认定为谋杀或谋杀教唆罪,判处10至25年监禁,但在二审中适用伤害致死或伤害致死教唆罪,判处缓刑。 二审法庭认为,难以认为沈某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且无法确定其他被告对施加热量的方式、强度和持续时间有具体了解。此外,考虑到被告与被害人对沈某的灵能力和施法仪式的有效性有相当信任,认为在认定间接故意时应谨慎。 然而,最高法院认为这一判断存在问题。 最高法院指出:“被告的‘施法仪式’即使考虑到他们的无俗信仰,也过于残忍和危险,且有40年经验的无俗人沈某也从未尝试过这种行为。”并表示:“与传统的祭祀或仪式等常规无俗行为不同,这并不是一个至少保证安全的仪式。” 接着指出:“‘通过施法仪式驱除恶鬼’的意图与‘施法仪式可能导致A死亡’的意识是可以共存的”,因此仅因相信施法的效力而否定谋杀的故意是不成立的。 最高法院还认为,沈某的子女,即被害人的哥哥和表姐,也应被认定为谋杀教唆罪。他们在听闻施法仪式的危险性后,仍多次在现场旁观,却未加以制止或采取救助措施,从而便利了犯罪的发生。 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发回审理时,预计将根据最高法院的判断理由重新审理被告的谋杀及谋杀教唆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5 02:36:20 -
法院判决强善宇监禁2年6个月,因收受1亿韩元贿赂因涉嫌以地方选举公选为交换收受1亿韩元贿赂的无党籍议员强善宇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并被法庭拘留。法庭驳回了强议员关于其助手在未告知他情况下收钱的主张,认定其为公选贿赂。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一部首席法官李春根于14日对强议员因违反政治资金法等罪名判处其监禁2年6个月,并处以追缴金1亿韩元。向其行贿的前首尔市议员金京被判处监禁1年,强议员的前助手南某则被判处监禁8个月,缓刑2年。 上个月22日,刚被保释的强议员和金前市议员因担心证据被毁和逃跑再次被拘留。 法庭认为,强议员曾担任共同民主党强西区地区委员会等职务,具有相当的公选影响力。法庭指出,强议员与南某共谋,接受了金前市议员的公选请求,并收到了装有1亿韩元现金的购物袋。 强议员在公选审查过程中积极支持金前市议员,帮助其获得公选的事实也得到了认可。法庭认为,收到的款项用于支付租赁押金。 强议员此前一直主张南某独自收取了款项,并为掩盖事实作出了虚假陈述。然而,法庭认为,如果南某私下收取了1亿韩元,那么就没有理由让金前市议员将购物袋送到酒店。 法庭对金前市议员的证词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其证词一致且详细,难以在没有亲身经历的情况下作出。尽管南某的证词与交付时间和方式存在一些差异,但考虑到记忆的局限性,这被认为是自然的。 法庭批评非法政治资金的收受扭曲了候选人推荐过程,损害了选举制度的公正性,严重损害了公众信任。 法庭指出,强议员收受1亿韩元的巨额贿赂,否认犯罪并未表现出悔意,且将收受的款项用于个人消费,均为不利量刑因素。同时,金前市议员和南某的自白被视为有利情节。 强议员因在2022年1月于首尔龙山区某酒店与金前市议员会面,收受1亿韩元作为公选回报而被起诉。当时,强议员是民主党首尔市议员候选公选管理委员会的成员,而金前市议员则在强西区获得了单独公选并当选。 对于当天的判决,强议员方面已表示将上诉。两人还因涉嫌以多个名字分拆捐款共计1亿3000多万韩元而被追加起诉。※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5 01:08:10 -
特别检察官请求对尹锡悦二审判处当选无效刑,27日宣判特别检察官团队(特别检察官闵重基)请求对因在国民力量总统候选人期间发布虚假信息而被起诉的尹锡悦前总统在二审中判处当选无效刑。在13日举行的尹前总统公职选举法违反案件的结案公判上,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二部(法官白承燁、黄承泰、金永贤)表示:“请驳回被告的上诉。”法院将于27日下午2时进行本案的宣判公判。尹前总统因在2021年12月14日的观勋俱乐部邀请讨论会上,关于介绍前检察长尹大进的兄长尹宇镇给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出身的李南石律师的事实,发表了虚假言论而被起诉。此外,他还因在2022年1月17日佛教领袖论坛成立仪式的采访中,关于建真法师全成培的相关疑虑表示:“虽然曾经见过全先生,但与妻子一起见过的并没有。”等发表虚假信息而受到指控。特别检察官当天表示:“在20大选期间,被告的控诉发言后,各种疑虑平息,被告维持了有力的总统候选人地位。”并指出:“根据当时的支持率变化、选举结果和得票率差异,可以认为本案的犯罪行为对选举结果产生了影响。”他进一步指出:“考虑到当时配偶相关争议、与巫术相关的争议持续存在,被告夫妇与建真法师全成培的关系是影响选民对候选人判断的非常重要事项。”并表示:“然而,被告在审判中仍不断改变说法,欺骗公众和法庭。”尹前总统坚称无罪。他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我并没有在法律意义上向尹宇镇前税务署长介绍律师,也没有告诉该律师去帮助尹前署长。”并强调:“事实非常明确。”关于全先生的发言,他表示:“将这句话解读为‘与配偶从未见过全成培’是对韩国语言的扭曲。”并反问:“如果这样判断为虚假信息,那还选举干什么?”一审于7月27日认定特别检察官提出的所有控诉事实有罪,判处尹前总统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特别检察官在一审结案公判中请求判处有期徒刑2年。如果尹前总统在本案中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的罚款,导致当选无效,国民力量将需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大选后获得的397亿韩元的选举费用等。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3 23: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