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搜索
搜索
选择时间
搜索范围
全部的
‘重新审议’新闻 5个
-
资产管理公司强烈反对义务公开收购制度,要求重新审议国内外资产管理公司在国会全体会议(10月1日)即将处理义务公开收购制度之际,要求全面重新审议该制度。它们认为,由于该制度的有害条款,保护普通股东权益的初衷受到严重损害。尤其是,资产管理公司强烈反对称“将普通股东变为二等公民的制度”。 18家国内外资产管理公司于30日召开记者会,要求暂缓处理包含义务公开收购制度的资本市场法修正案。资产管理行业对已通过国会常务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的法案强烈反对,实属罕见。 义务公开收购制度是指在收购合并(M&A)等企业控制权变更时,收购方需以相同条件收购控股股东和普通股东的股份。资产管理公司支持义务公开收购制度的引入,但认为应修改允许控股股东优先收购的“先行收购”条款。先行收购是指在控制权交易过程中,收购方可以在公开收购之前,优先获得特定股东的股份。之后,收购方在持有的股份加上不足50%+1股的情况下,仅对普通股东进行公开收购。提交全体会议的修正案规定,收购方在获得上市公司25%以上股份成为最大股东时,需进行义务公开收购。收购方在优先获得现有控股股东股份后,若最终持有股份不足50%+1股,则仅需对普通股东进行不足部分的公开收购。 资产管理行业对现行方案在通过政治委员会后,具体内容的了解感到相当惊讶。行业指出,之前在相关议员提案和讨论会上,主要讨论的是剩余股份100%公开收购方案,市场也预期会进行全量收购或至少比例部分收购,但在党派协商过程中,迅速制定了允许50%+1股和先行收购的方案。 资产管理公司指出,考虑到国内企业实际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普通股东的出售机会受到限制。艾尔林资产管理公司分析了KOSPI200企业,发现存在控股股东的企业有186家,占总数的93%,平均持股比例为44.3%。在这“平均企业”中,若收购方首先收购控股股东44.3%的股份,则为了填补50%+1股的要求,额外需要公开收购的股份仅为5.7%+1股。假设普通股东持有剩余的55.7%股份并全部参与公开收购,普通股东能够出售的股份约为其持股的10.2%。这实际上意味着每10股中仅能以相同价格出售1股。 作为替代方案,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了“比例义务公开收购”。总收购上限与现行修正案相同,仍为50%+1股,但不优先收购控股股东股份,而是所有股东都参与相同的公开收购程序。如果申购量超过上限,则控股股东和普通股东按相同比例分配。 李昌焕表示:“1997年义务公开收购制度引入国内时,也没有承认先行收购。”他指出:“如今引入的制度比30年前更为倒退。”他进一步批评道:“这是在将控股股东和普通股东区分为一等公民和二等公民。”※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1 02:20:20 -
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取消对快速检查项目的处罚并致歉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经过重新审议,取消了与快速检查项目相关的部分补助金处罚,并向社会合作社快速检查致以歉意。委员会认为,未确认人力成本用途外使用的情况下,施加制裁罚款是不当的。 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于14日表示,已访问遭遇困难的社会合作社快速检查,表达了歉意。 此前,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在2024年发布了对快速检查作为间接补助项目的审计结果,称其存在补助金用途外使用的情况。因此,委员会于2025年进行了补助金拨款决定的取消、返还命令及制裁罚款的施加。 快速检查对此决定提出异议,并于同年7月提出了申诉。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通过职权重新审议,考虑到间接补助项目人力成本计算相关规定不明确、未确认用途外使用的情况,以及整体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信赖保护原则,决定于今年6月取消了原审计结果中关于人力成本用途外使用的判断。 因此,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取消了对媒体基金会的部分拨款决定及返还命令中关于快速检查人力成本用途外使用的部分,以及对快速检查施加的人力成本相关制裁罚款。 在此次访问中,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解释了取消人力成本相关不当受益判断的原因,并对快速检查在审计及处罚过程中所遭遇的困难表示慰问和歉意。 同时,委员会表示将借此机会仔细检查间接补助项目的人力成本计算标准是否存在不明确之处,并改善相关规定及审计、处罚程序,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金钟哲主席表示:“对于快速检查在此次事件中遭遇的种种困难,我感到非常遗憾,并对前广播通信委员会在审计及随后的行政处罚过程中未能充分细致表示歉意。”他还表示:“今后将更加细致地审查补助金的执行及审计程序,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他补充道:“希望快速检查能够克服困难,继续稳定地开展工作,努力利用数字技术激活社会公共讨论。”※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5 04:16:10 -
国家遗产厅将决定是否重新审议证道歌字关于可能比世界上最古老的金属活字书《直指心体要诀》早138年的金属活字“证道歌字”的重新审议,预计将于13日作出决定。然而,2017年参与证道歌字宝物指定审查的部分专家委员,目前仍在国家遗产委员会的动产文化遗产分科工作。这引发了一个问题:曾参与过审查的人是否可以再次参与同一文物的重新审议。 根据现行国家遗产委员会的规定,曾直接参与该议案的委员或专家应被排除在调查、审议和表决之外。由于审计院调查显示2017年审查过程中存在主要资料缺失和错误统计应用的情况,因此如果重新审议开始,首先需要审查当时参与审查者的参与资格。 证道歌字是被认为用于印刷1239年制作的宝物第758号《南明千华相送证道歌》的金属活字。如果这一主张经过科学验证得到确认,将比1377年印刷的《直指》早138年。《直指》仅存印刷本,而证道歌字则是金属活字实物,这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 证道歌字的宝物指定申请在2017年文化遗产委员会审议中被否决。当时的否决理由包括认为证道歌字难以被视为印刷时使用的活字,且其来源和收藏经过未得到充分确认。 ◆审计院确认2017年审查问题……核心资料缺失与不实报告 争议在去年的国政审计中因审计院调查结果的公开而再次升温。2017年审查过程中,排版实验的主要结果未能得到有效传达,统计分析也存在问题。 当时的指定调查报告中记录了《速名录》和《石宝相绝》的尺寸分别比原印刷本缩小了0.3~0.5厘米和0.8厘米。然而,审查秘书却报告称《速名录》没有尺寸差异,而《石宝相绝》的0.8厘米缩小事实则未告知委员。 统计分析中也发现了问题。如果正确应用统计局的咨询内容,应该得出可以排列活字制作印刷版的结果,但实际审查却得出不可能的结论。 在没有客观资料正确传达给委员的情况下,宝物指定的决定被作出。审计结果公开后,国家遗产厅也表示有必要重新判断证道歌字的真实性,并一直在考虑重新审议的可能性。 问题在于,如果决定重新审议,谁来调查,谁来判断。自今年5月成立的国家遗产委员会中,证道歌字等文物由动产文化遗产分科负责。 目前该分科的两名专家委员被认为在2017年证道歌字审查中也有参与。一名委员已连续被委任7次,活动超过14年,另一名委员也连续被委任6次,担任专家委员约12年。 ◆当时审查参与者仍在委员会……重新审议是否合适 长期担任专家委员的事实本身并不违反现行法律。现行国家遗产委员会规定中并没有限制委员和专家委员的连任次数。 然而,曾直接参与同一文物审查的人再次参与调查和判断的问题则应另行看待。 现行总统令国家遗产委员会规定第11条规定,委员或专家委员如曾对该议案进行过服务或以其他方式直接参与,则应被排除在该议案的调查、审议和表决之外。 在法律上,2026年的重新审议是否属于2017年审查的“该议案”是首要争议。如果被视为同一议案,则当时直接参与审查的委员或专家委员将成为第11条规定的排除对象。 即使国家遗产厅将此次程序视为与2017年审查无关的新议案,问题仍未结束。该规定还允许当事人在认为委员或专家委员无法公正调查和审议的情况下申请回避。 排除与回避的目的略有不同。排除是指在规定的理由下不参与审查,而回避是指当事人认为无法期待公正判断而要求排除特定委员或专家委员的程序。具有排除理由的委员或专家委员应主动退出审查,这被称为回避。 如果存在排除理由而不主动回避,可能会引发解聘问题。国家遗产委员会规定第12条允许国家遗产厅长解聘未主动回避的委员或专家委员。 此次重新审议并不是对完全不同文物的首次审查程序。审计院在确认2017年审查过程中的问题后,再次审视同一证道歌字的过程。如果曾直接参与调查和判断的人再次参与重新审议,国家遗产厅需解释其认为不属于排除或回避对象的依据。 专家委员的角色也不仅限于简单的咨询。现行法律规定,为了对宝物等进行指定,需委托三名以上相关领域的委员或专家委员进行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参与调查的专家是谁,提出了什么意见,将成为后续审议的起点。 ◆涉及伪造公文与职权滥用……2017年审查责任何在 2017年审查过程中确认的问题不仅限于程序公正性。资料的编写和报告方式也可能引发刑事法律问题。 如果当时负责的公务员在拥有正式审查资料或报告文件的职务权利的情况下,明知实际测量结果与事实不符而故意填写其他内容,则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伪造公文罪。 这里重要的是区分简单的判断错误与客观事实的不同编写行为。如果明知实际测量值为0.3~0.5厘米缩小而在正式文件中写为“没有差异”,则与专业意见的差异性质不同。 相反,关于统计结果是否“可以排版”或“不可排版”的评估则包含专业判断。这一部分应首先确认谁应用了什么分析方法,以及基于何种依据改变了结论,而不是直接与伪造公文问题联系起来。 职权滥用罪也应作为审查对象。如果当时的负责秘书利用其职务权利进行指挥、监督,迫使相关人员做法律上没有义务的事情,或妨碍合法权利的行使,则可能引发刑法上的职权滥用问题。 因此,2017年审查中需要确认的并不仅是资料传递错误的结果。还需确认是谁编写或报告了与事实不符的内容,过程中的指示是什么,其他审查相关人员是否知情,以便准确了解当时否决过程中的情况。 ◆长期委任的专家委员依然在……重新审议公正性争议加剧 长期连任问题也因此次重新审议而再次受到关注。政府在2019年修订文化遗产委员会规定时,将委员的连任限制为两次。 当时政府提出了阻止长期连任、提高委员会运作公正性的目的。然而,2023年规定再次修订,取消了“仅可连任两次”的限制。 不过,当时的两次连任限制仅适用于“委员”,而对专家委员并未设定相同的连任上限。因此,目前争议中的专家委员的12年、14年长期委任本身并不能被视为违反规定。 争议的焦点并不在于连任次数,而在于同一人长期担任特定领域的调查工作,是否适合再次负责自己曾直接参与的同一文物的重新审议。为了保持专业性,需要经验丰富的专家持续参与,但过去参与审查的人再次审查自己曾判断的问题则是另一回事。政府设立排除、回避、回避制度的原因也在于此。 ◆当时负责的秘书也回归本厅……国家遗产厅信任度进一步动摇 2017年证道歌字审查的秘书黄某最近的任命也引起关注。黄某于今年1月调任至位于全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局,随后于7日再次调任至大田本厅自然遗产局。 在证道歌字重新审议决定的前六天,黄某所负责的自然遗产局并非直接负责证道歌字审查的动产文化遗产分科,国家遗产厅也表示此次人事与证道歌字问题无关。 因此,仅凭人事时点无法断定与重新审议的关联性。需要确认的是黄某在此次重新审议过程中实际扮演的角色。 黄某是否再次提供了2017年的审查资料,是否与负责公务员讨论了证道歌字的审查方向,是否与委员或专家委员协商了相关事项,都是需要确认的内容。鉴于审计院调查中揭示了当时报告过程中的问题,国家遗产厅也需在此次程序中明确黄某的参与范围。 ◆曾参与审查的人员仍在国家遗产厅……此次重新审议是否可信 如果国家遗产厅在13日决定证道歌字的重新审议,首先需要整理的是审查组成。需要确认2017年证道歌字审查中参与的现任委员和专家委员是谁,以及当时他们承担了哪些调查和判断。 还需明确他们是否将被排除在此次调查和审议之外。如果认为这不是同一议案而不属于排除对象,则需要说明其依据,以及是否认为没有回避或回避的理由。 此外,还需公开2017年审查时的秘书黄某及其他曾参与审查的国家遗产厅相关人员在此次重新审议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如果此次重新审议是因过去审查的问题而重新判断的程序,则首先应与造成该问题的人或直接参与当时判断的人保持距离。 如果判断者与过去的审查有牵连,无论结论如何都难以获得信任。尤其是在2017年审查中,审计院调查结果显示主要资料缺失和统计结果未得到正确反映的情况下。 国家遗产厅若要进行重新审议,首先需要整理的是审查主体。需要审查2017年审查中参与的人是否可以参与此次审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2 01:52:10 -
最低工资引发劳资双方不满,三年后再次提出异议关于明年的最低工资,劳动界与小商户界均提出了异议。劳动界反对将特殊雇佣和平台劳动者排除在保护对象之外,而小商户界则表示即使是3.7%的涨幅也难以承受。 然而,自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异议被接受并进行重新审议的先例几乎不存在,因此实际重新审议的可能性被认为较低。 27日,相关部门表示,小商户联合会在政府世宗厅附近召开记者会,表达了对明年最低工资的异议意向。民主劳动总联盟也在当天在首尔地方就业劳动厅前召开记者会,提出了异议。这是自2024年度最低工资异议以来,时隔三年再次提出异议。 此前,最低工资委员会于14日决定明年最低工资为每小时10,700韩元,比今年上涨380韩元(3.7%)。按每月209小时计算,折算金额为2,236,300韩元,比今年增加79,420韩元。 劳动界提出异议的原因是承包工人的最低工资被排除在外。今年的最低工资委员会首次将是否对承包工人适用单独的最低工资作为正式议题,但最终被否决。 对此,民主劳动总联盟主张,送餐骑手、快递员、代驾司机、辅导老师、看护和家政工人、家电安装工等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与普通劳动者有相似的从属关系。最近,首尔高等法院裁定受平台应用控制的送餐骑手为劳动基准法下的劳动者,这一判决也被作为异议的依据。 公公共运输工会骑手联盟的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委员会是决定最低工资的地方,而不是决定谁是法定劳动者的地方。应根据法院判决和国际标准重新讨论承包工人的最低工资。” 另一方面,经营界则主张,明年的最低工资涨幅已超出小商户的支付能力。明年的最低工资预计比今年上涨3.7%,是近四年来的最高水平。 小商户联合会预计,明年最低工资的上涨将使每位劳动者的年薪负担增加约953,000韩元。由于四成的小商户的月平均营业利润未达到200万韩元,因此现场的接受度必然降低。 特别是,自去年底以来,自营业者的总贷款余额已增加至1,092,900亿韩元,逾期率在四年内暴涨至12.14%。 宋致荣会长表示:“在收益减少和经济低迷的双重压力下,此次涨幅将加速小商户的裁员决定,呼吁为了保护小商户的生存权和防止就业危机,必须重新审议。” 然而,普遍认为,因异议而进行重新审议的可能性较低。根据最低工资法,劳动者和雇主代表可以在最低工资方案公布之日起10天内向劳动部长提出异议。 如果劳动部长认为异议有理由,或者认为根据最低工资委员会提交的方案难以决定最低工资,则可以请求最低工资委员会进行重新审议。最终的最低工资将在下个月5日前确定并公布。 自1988年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劳资团体的异议不断,但劳动部从未接受过异议并请求重新审议。2025年度适用的最低工资和去年劳资协议决定的2026年度最低工资均未收到异议。 特别是,民主劳动总联盟所关注的承包制适用问题在最低工资委员会中已单独表决并被否决。此外,公益委员们也建议在今年下半年制度改善推进小组中审查适用对象等。因此,政府在中长期制度改善方面的可能性较大。※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8 00:20:00 -
小微企业危机加剧…小商会要求重新审议明年最低工资小微企业联合会于27日向劳动部提交了关于“2027年适用最低工资方案”的异议书。 劳动部于16日公布了明年适用的最低工资为每小时1万700韩元,并要求在当天起10日内提交异议书。 小商会在异议书中指出,明年的最低工资方案将使小微企业的支付能力达到极限,呼吁重新审议。 根据小商会的说法,明年最低工资的实施将使每位员工的月薪增加约7万9000韩元,年增约95万韩元,雇佣4名员工的企业在包括四大保险的雇主负担部分后,每年将增加超过1000万韩元的额外人力成本。 目前,10名小微企业主中有4人的月平均营业利润甚至未达到200万韩元,这样的人力成本增加对许多小微企业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同时,小商会还要求重新审议忽视行业间支付能力差异的统一适用政策。 宋致荣小商会会长在提交异议书前,于当天在世宗劳动部大楼前召开记者会,指出:“在收益减少和经济低迷的双重压力下,此次涨幅将加速小微企业的裁员,实属雪上加霜的决定。” 他进一步强调:“为了保护濒临崩溃的小微企业的生存权和防止就业危机,必须重新审议2027年适用的最低工资方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7 23:32:00
-
资产管理公司强烈反对义务公开收购制度,要求重新审议国内外资产管理公司在国会全体会议(10月1日)即将处理义务公开收购制度之际,要求全面重新审议该制度。它们认为,由于该制度的有害条款,保护普通股东权益的初衷受到严重损害。尤其是,资产管理公司强烈反对称“将普通股东变为二等公民的制度”。 18家国内外资产管理公司于30日召开记者会,要求暂缓处理包含义务公开收购制度的资本市场法修正案。资产管理行业对已通过国会常务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的法案强烈反对,实属罕见。 义务公开收购制度是指在收购合并(M&A)等企业控制权变更时,收购方需以相同条件收购控股股东和普通股东的股份。资产管理公司支持义务公开收购制度的引入,但认为应修改允许控股股东优先收购的“先行收购”条款。先行收购是指在控制权交易过程中,收购方可以在公开收购之前,优先获得特定股东的股份。之后,收购方在持有的股份加上不足50%+1股的情况下,仅对普通股东进行公开收购。提交全体会议的修正案规定,收购方在获得上市公司25%以上股份成为最大股东时,需进行义务公开收购。收购方在优先获得现有控股股东股份后,若最终持有股份不足50%+1股,则仅需对普通股东进行不足部分的公开收购。 资产管理行业对现行方案在通过政治委员会后,具体内容的了解感到相当惊讶。行业指出,之前在相关议员提案和讨论会上,主要讨论的是剩余股份100%公开收购方案,市场也预期会进行全量收购或至少比例部分收购,但在党派协商过程中,迅速制定了允许50%+1股和先行收购的方案。 资产管理公司指出,考虑到国内企业实际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普通股东的出售机会受到限制。艾尔林资产管理公司分析了KOSPI200企业,发现存在控股股东的企业有186家,占总数的93%,平均持股比例为44.3%。在这“平均企业”中,若收购方首先收购控股股东44.3%的股份,则为了填补50%+1股的要求,额外需要公开收购的股份仅为5.7%+1股。假设普通股东持有剩余的55.7%股份并全部参与公开收购,普通股东能够出售的股份约为其持股的10.2%。这实际上意味着每10股中仅能以相同价格出售1股。 作为替代方案,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了“比例义务公开收购”。总收购上限与现行修正案相同,仍为50%+1股,但不优先收购控股股东股份,而是所有股东都参与相同的公开收购程序。如果申购量超过上限,则控股股东和普通股东按相同比例分配。 李昌焕表示:“1997年义务公开收购制度引入国内时,也没有承认先行收购。”他指出:“如今引入的制度比30年前更为倒退。”他进一步批评道:“这是在将控股股东和普通股东区分为一等公民和二等公民。”※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01 02:20:20 -
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取消对快速检查项目的处罚并致歉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经过重新审议,取消了与快速检查项目相关的部分补助金处罚,并向社会合作社快速检查致以歉意。委员会认为,未确认人力成本用途外使用的情况下,施加制裁罚款是不当的。 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于14日表示,已访问遭遇困难的社会合作社快速检查,表达了歉意。 此前,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在2024年发布了对快速检查作为间接补助项目的审计结果,称其存在补助金用途外使用的情况。因此,委员会于2025年进行了补助金拨款决定的取消、返还命令及制裁罚款的施加。 快速检查对此决定提出异议,并于同年7月提出了申诉。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通过职权重新审议,考虑到间接补助项目人力成本计算相关规定不明确、未确认用途外使用的情况,以及整体项目执行过程中的信赖保护原则,决定于今年6月取消了原审计结果中关于人力成本用途外使用的判断。 因此,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取消了对媒体基金会的部分拨款决定及返还命令中关于快速检查人力成本用途外使用的部分,以及对快速检查施加的人力成本相关制裁罚款。 在此次访问中,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解释了取消人力成本相关不当受益判断的原因,并对快速检查在审计及处罚过程中所遭遇的困难表示慰问和歉意。 同时,委员会表示将借此机会仔细检查间接补助项目的人力成本计算标准是否存在不明确之处,并改善相关规定及审计、处罚程序,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金钟哲主席表示:“对于快速检查在此次事件中遭遇的种种困难,我感到非常遗憾,并对前广播通信委员会在审计及随后的行政处罚过程中未能充分细致表示歉意。”他还表示:“今后将更加细致地审查补助金的执行及审计程序,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他补充道:“希望快速检查能够克服困难,继续稳定地开展工作,努力利用数字技术激活社会公共讨论。”※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5 04:16:10 -
国家遗产厅将决定是否重新审议证道歌字关于可能比世界上最古老的金属活字书《直指心体要诀》早138年的金属活字“证道歌字”的重新审议,预计将于13日作出决定。然而,2017年参与证道歌字宝物指定审查的部分专家委员,目前仍在国家遗产委员会的动产文化遗产分科工作。这引发了一个问题:曾参与过审查的人是否可以再次参与同一文物的重新审议。 根据现行国家遗产委员会的规定,曾直接参与该议案的委员或专家应被排除在调查、审议和表决之外。由于审计院调查显示2017年审查过程中存在主要资料缺失和错误统计应用的情况,因此如果重新审议开始,首先需要审查当时参与审查者的参与资格。 证道歌字是被认为用于印刷1239年制作的宝物第758号《南明千华相送证道歌》的金属活字。如果这一主张经过科学验证得到确认,将比1377年印刷的《直指》早138年。《直指》仅存印刷本,而证道歌字则是金属活字实物,这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 证道歌字的宝物指定申请在2017年文化遗产委员会审议中被否决。当时的否决理由包括认为证道歌字难以被视为印刷时使用的活字,且其来源和收藏经过未得到充分确认。 ◆审计院确认2017年审查问题……核心资料缺失与不实报告 争议在去年的国政审计中因审计院调查结果的公开而再次升温。2017年审查过程中,排版实验的主要结果未能得到有效传达,统计分析也存在问题。 当时的指定调查报告中记录了《速名录》和《石宝相绝》的尺寸分别比原印刷本缩小了0.3~0.5厘米和0.8厘米。然而,审查秘书却报告称《速名录》没有尺寸差异,而《石宝相绝》的0.8厘米缩小事实则未告知委员。 统计分析中也发现了问题。如果正确应用统计局的咨询内容,应该得出可以排列活字制作印刷版的结果,但实际审查却得出不可能的结论。 在没有客观资料正确传达给委员的情况下,宝物指定的决定被作出。审计结果公开后,国家遗产厅也表示有必要重新判断证道歌字的真实性,并一直在考虑重新审议的可能性。 问题在于,如果决定重新审议,谁来调查,谁来判断。自今年5月成立的国家遗产委员会中,证道歌字等文物由动产文化遗产分科负责。 目前该分科的两名专家委员被认为在2017年证道歌字审查中也有参与。一名委员已连续被委任7次,活动超过14年,另一名委员也连续被委任6次,担任专家委员约12年。 ◆当时审查参与者仍在委员会……重新审议是否合适 长期担任专家委员的事实本身并不违反现行法律。现行国家遗产委员会规定中并没有限制委员和专家委员的连任次数。 然而,曾直接参与同一文物审查的人再次参与调查和判断的问题则应另行看待。 现行总统令国家遗产委员会规定第11条规定,委员或专家委员如曾对该议案进行过服务或以其他方式直接参与,则应被排除在该议案的调查、审议和表决之外。 在法律上,2026年的重新审议是否属于2017年审查的“该议案”是首要争议。如果被视为同一议案,则当时直接参与审查的委员或专家委员将成为第11条规定的排除对象。 即使国家遗产厅将此次程序视为与2017年审查无关的新议案,问题仍未结束。该规定还允许当事人在认为委员或专家委员无法公正调查和审议的情况下申请回避。 排除与回避的目的略有不同。排除是指在规定的理由下不参与审查,而回避是指当事人认为无法期待公正判断而要求排除特定委员或专家委员的程序。具有排除理由的委员或专家委员应主动退出审查,这被称为回避。 如果存在排除理由而不主动回避,可能会引发解聘问题。国家遗产委员会规定第12条允许国家遗产厅长解聘未主动回避的委员或专家委员。 此次重新审议并不是对完全不同文物的首次审查程序。审计院在确认2017年审查过程中的问题后,再次审视同一证道歌字的过程。如果曾直接参与调查和判断的人再次参与重新审议,国家遗产厅需解释其认为不属于排除或回避对象的依据。 专家委员的角色也不仅限于简单的咨询。现行法律规定,为了对宝物等进行指定,需委托三名以上相关领域的委员或专家委员进行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参与调查的专家是谁,提出了什么意见,将成为后续审议的起点。 ◆涉及伪造公文与职权滥用……2017年审查责任何在 2017年审查过程中确认的问题不仅限于程序公正性。资料的编写和报告方式也可能引发刑事法律问题。 如果当时负责的公务员在拥有正式审查资料或报告文件的职务权利的情况下,明知实际测量结果与事实不符而故意填写其他内容,则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伪造公文罪。 这里重要的是区分简单的判断错误与客观事实的不同编写行为。如果明知实际测量值为0.3~0.5厘米缩小而在正式文件中写为“没有差异”,则与专业意见的差异性质不同。 相反,关于统计结果是否“可以排版”或“不可排版”的评估则包含专业判断。这一部分应首先确认谁应用了什么分析方法,以及基于何种依据改变了结论,而不是直接与伪造公文问题联系起来。 职权滥用罪也应作为审查对象。如果当时的负责秘书利用其职务权利进行指挥、监督,迫使相关人员做法律上没有义务的事情,或妨碍合法权利的行使,则可能引发刑法上的职权滥用问题。 因此,2017年审查中需要确认的并不仅是资料传递错误的结果。还需确认是谁编写或报告了与事实不符的内容,过程中的指示是什么,其他审查相关人员是否知情,以便准确了解当时否决过程中的情况。 ◆长期委任的专家委员依然在……重新审议公正性争议加剧 长期连任问题也因此次重新审议而再次受到关注。政府在2019年修订文化遗产委员会规定时,将委员的连任限制为两次。 当时政府提出了阻止长期连任、提高委员会运作公正性的目的。然而,2023年规定再次修订,取消了“仅可连任两次”的限制。 不过,当时的两次连任限制仅适用于“委员”,而对专家委员并未设定相同的连任上限。因此,目前争议中的专家委员的12年、14年长期委任本身并不能被视为违反规定。 争议的焦点并不在于连任次数,而在于同一人长期担任特定领域的调查工作,是否适合再次负责自己曾直接参与的同一文物的重新审议。为了保持专业性,需要经验丰富的专家持续参与,但过去参与审查的人再次审查自己曾判断的问题则是另一回事。政府设立排除、回避、回避制度的原因也在于此。 ◆当时负责的秘书也回归本厅……国家遗产厅信任度进一步动摇 2017年证道歌字审查的秘书黄某最近的任命也引起关注。黄某于今年1月调任至位于全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局,随后于7日再次调任至大田本厅自然遗产局。 在证道歌字重新审议决定的前六天,黄某所负责的自然遗产局并非直接负责证道歌字审查的动产文化遗产分科,国家遗产厅也表示此次人事与证道歌字问题无关。 因此,仅凭人事时点无法断定与重新审议的关联性。需要确认的是黄某在此次重新审议过程中实际扮演的角色。 黄某是否再次提供了2017年的审查资料,是否与负责公务员讨论了证道歌字的审查方向,是否与委员或专家委员协商了相关事项,都是需要确认的内容。鉴于审计院调查中揭示了当时报告过程中的问题,国家遗产厅也需在此次程序中明确黄某的参与范围。 ◆曾参与审查的人员仍在国家遗产厅……此次重新审议是否可信 如果国家遗产厅在13日决定证道歌字的重新审议,首先需要整理的是审查组成。需要确认2017年证道歌字审查中参与的现任委员和专家委员是谁,以及当时他们承担了哪些调查和判断。 还需明确他们是否将被排除在此次调查和审议之外。如果认为这不是同一议案而不属于排除对象,则需要说明其依据,以及是否认为没有回避或回避的理由。 此外,还需公开2017年审查时的秘书黄某及其他曾参与审查的国家遗产厅相关人员在此次重新审议过程中所承担的角色。如果此次重新审议是因过去审查的问题而重新判断的程序,则首先应与造成该问题的人或直接参与当时判断的人保持距离。 如果判断者与过去的审查有牵连,无论结论如何都难以获得信任。尤其是在2017年审查中,审计院调查结果显示主要资料缺失和统计结果未得到正确反映的情况下。 国家遗产厅若要进行重新审议,首先需要整理的是审查主体。需要审查2017年审查中参与的人是否可以参与此次审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2 01:52:10 -
最低工资引发劳资双方不满,三年后再次提出异议关于明年的最低工资,劳动界与小商户界均提出了异议。劳动界反对将特殊雇佣和平台劳动者排除在保护对象之外,而小商户界则表示即使是3.7%的涨幅也难以承受。 然而,自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异议被接受并进行重新审议的先例几乎不存在,因此实际重新审议的可能性被认为较低。 27日,相关部门表示,小商户联合会在政府世宗厅附近召开记者会,表达了对明年最低工资的异议意向。民主劳动总联盟也在当天在首尔地方就业劳动厅前召开记者会,提出了异议。这是自2024年度最低工资异议以来,时隔三年再次提出异议。 此前,最低工资委员会于14日决定明年最低工资为每小时10,700韩元,比今年上涨380韩元(3.7%)。按每月209小时计算,折算金额为2,236,300韩元,比今年增加79,420韩元。 劳动界提出异议的原因是承包工人的最低工资被排除在外。今年的最低工资委员会首次将是否对承包工人适用单独的最低工资作为正式议题,但最终被否决。 对此,民主劳动总联盟主张,送餐骑手、快递员、代驾司机、辅导老师、看护和家政工人、家电安装工等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与普通劳动者有相似的从属关系。最近,首尔高等法院裁定受平台应用控制的送餐骑手为劳动基准法下的劳动者,这一判决也被作为异议的依据。 公公共运输工会骑手联盟的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委员会是决定最低工资的地方,而不是决定谁是法定劳动者的地方。应根据法院判决和国际标准重新讨论承包工人的最低工资。” 另一方面,经营界则主张,明年的最低工资涨幅已超出小商户的支付能力。明年的最低工资预计比今年上涨3.7%,是近四年来的最高水平。 小商户联合会预计,明年最低工资的上涨将使每位劳动者的年薪负担增加约953,000韩元。由于四成的小商户的月平均营业利润未达到200万韩元,因此现场的接受度必然降低。 特别是,自去年底以来,自营业者的总贷款余额已增加至1,092,900亿韩元,逾期率在四年内暴涨至12.14%。 宋致荣会长表示:“在收益减少和经济低迷的双重压力下,此次涨幅将加速小商户的裁员决定,呼吁为了保护小商户的生存权和防止就业危机,必须重新审议。” 然而,普遍认为,因异议而进行重新审议的可能性较低。根据最低工资法,劳动者和雇主代表可以在最低工资方案公布之日起10天内向劳动部长提出异议。 如果劳动部长认为异议有理由,或者认为根据最低工资委员会提交的方案难以决定最低工资,则可以请求最低工资委员会进行重新审议。最终的最低工资将在下个月5日前确定并公布。 自1988年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劳资团体的异议不断,但劳动部从未接受过异议并请求重新审议。2025年度适用的最低工资和去年劳资协议决定的2026年度最低工资均未收到异议。 特别是,民主劳动总联盟所关注的承包制适用问题在最低工资委员会中已单独表决并被否决。此外,公益委员们也建议在今年下半年制度改善推进小组中审查适用对象等。因此,政府在中长期制度改善方面的可能性较大。※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8 00:20:00 -
小微企业危机加剧…小商会要求重新审议明年最低工资小微企业联合会于27日向劳动部提交了关于“2027年适用最低工资方案”的异议书。 劳动部于16日公布了明年适用的最低工资为每小时1万700韩元,并要求在当天起10日内提交异议书。 小商会在异议书中指出,明年的最低工资方案将使小微企业的支付能力达到极限,呼吁重新审议。 根据小商会的说法,明年最低工资的实施将使每位员工的月薪增加约7万9000韩元,年增约95万韩元,雇佣4名员工的企业在包括四大保险的雇主负担部分后,每年将增加超过1000万韩元的额外人力成本。 目前,10名小微企业主中有4人的月平均营业利润甚至未达到200万韩元,这样的人力成本增加对许多小微企业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同时,小商会还要求重新审议忽视行业间支付能力差异的统一适用政策。 宋致荣小商会会长在提交异议书前,于当天在世宗劳动部大楼前召开记者会,指出:“在收益减少和经济低迷的双重压力下,此次涨幅将加速小微企业的裁员,实属雪上加霜的决定。” 他进一步强调:“为了保护濒临崩溃的小微企业的生存权和防止就业危机,必须重新审议2027年适用的最低工资方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7 23: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