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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宇正’新闻 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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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部分支持三星电子禁止工会罢工的申请,工会称不会受到干扰法院部分支持了三星电子对工会非法总罢工的禁令申请。这一决定是在工会预告的总罢工前的三天作出的。根据法院的判断,人员投入需保持在正常水平,这将对罢工产生制约。对此,最大的工会——超企业劳动组合三星电子分会(超企业工会)表示尊重法院的决定,并计划按原定于21日进行的争议活动。水原地方法院民事31部(审判长:申宇正)于18日部分支持了三星电子于上月16日对超企业工会和全国三星电子劳动组合等两个工会提出的禁止违法争议行为的申请。法庭裁定:“债务人(工会)在争议行为期间,有义务保持与争议行为前的正常平日或周末、假日相同水平的人员、工作时间、工作规模和注意义务。”此外,法庭还要求“债权人(三星电子)所称的安全工作中,防止工作设施损坏、避免晶圆变质等工作,必须在与争议行为前的正常水平相同的人员、工作时间、工作规模和注意义务下进行,工会不得妨碍或指使其成员进行此类行为。”同时,法院禁止超企业工会及其主席崔胜浩进行占领设施的行为,以及在设施上安装锁具或妨碍工人出入的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公司的要求,预计将对工会的罢工行为在法律上产生限制效力。法院表示:“为了确保履行上述义务,若有违反行为,每个工会每日需向债权人(三星电子)支付1亿韩元,崔胜浩分会长和代理委员长禹河京各需支付1000万韩元。”对此,超企业工会的法律代理人法务法人“马中”表示:“工会也承认安全保护设施的必要性,尊重法院的决定,将按计划于5月21日进行争议活动。”不过,他们表示仅对具体范围和人数进行了争论。法务法人“马中”指出:“在范围上采纳了债权人的主张,而在人员上则采纳了债务人的主张。”债权人主张平日需7000人工作,但债务人主张周末或假期的人员,法院采纳了这一部分,因此具体工作人数应少于7000人。工会方面认为,周末或假期的人员安排将使实际工作人数少于7000人,因此不会对争议行为造成任何干扰。接着,工会要求债权人将各部门所需人员具体汇总并通知工会,以便工会能够指挥其成员。对此,三星电子方面强烈批评超企业工会误导法院。三星电子表示:“法院明确指出‘正常’是指‘正常的平日或正常的周末、假日’,这意味着在争议期间,平日需保持平日水平的人员,周末和假期需保持周末和假期水平的人员,以维持安全保护设施和安全工作。”此外,三星电子还表示:“公司将根据法院的禁令决定,向需要在争议期间正常上班的部门的员工进行单独通知。”
2026-05-19 00:30:44 -
法院对三星电子工会总罢工部分制止,要求维持晶圆管理法院对三星电子工会的总罢工部分制止。法院认为,考虑到半导体工艺的特性,在争议行为期间,晶圆管理和安全、保安相关工作必须维持在正常水平。工会已预告将于21日进行总罢工,此次裁定可能会对最后阶段的劳资谈判产生影响。 水原地方法院民事31部(首席法官申宇正)于18日部分采纳了三星电子对三星集团超企业劳动工会三星电子分会和全国三星电子工会提出的违法争议行为禁止的申请。 法庭表示,工会方面有义务在争议行为期间,维持与平常工作日或周末、假日相同程度的人力、运行时间、运行规模和注意义务。 此外,法院还认可了三星电子所主张的防灾设施和排气、排水设施为劳动法上的安全保护设施。法庭认为,“如果设施未能正常维持和运营,将会存在爆炸事故或有毒气体泄漏等风险。” 法院还认为,晶圆管理等工作属于在争议行为中不得中断的保安工作。保安工作包括设备内部管道管理、口罩清洗设备药液管理、晶圆排出和滞留管理、工艺缺陷监测及后续措施、人工智能(AI)中心系统管理等。 法庭指出,“由于24小时运行的连续循环工艺的特殊性和晶圆特性,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未能进行后续工艺,将会有晶圆变质的风险。”并表示,“临时停工也可能导致产量下降和设备重新启动费用等巨额损失。” 法庭进一步指出,“即使晶圆相关工作是以积极的生产活动为前提,但如果工作中断,劳动法所预防的原料和产品的变质或腐败结果的发生可能性很大。” 对于工会要求中止新晶圆投放的请求,法庭认为,“这是‘如果要罢工,就减少工作量,这样就不会出现问题’的意思”,并判断这是对使用者继续作业的自由和经营权的直接侵犯。 考虑到三星电子在全球半导体供应链中的重要性,法庭表示,“设施损坏或原料、产品变质导致的生产延误,可能会导致汽车、家电、信息通信等相关产业的生产延误。”并指出,“这属于无法通过事后金钱赔偿恢复的显著损失或紧迫风险。” 法院还禁止超企业工会三星电子分会及其分会长崔胜浩进行全部或部分设施的占据、锁定装置的安装和阻碍工人出入的行为。然而,法院未接受对全国三星电子工会及其代理主席吴河京的单独占据禁止申请。 三星电子请求的禁止工会成员威胁、呼吁参与罢工和阻碍员工的禁令申请被驳回。 法庭命令,如违反裁定,将实施间接强制。若违反安全保护设施、保安工作维持义务和占据禁止命令,工会需支付每违反行为1日1亿韩元,崔分会长和吴代理主席各需支付1000万韩元。 此次裁定使工会的总罢工方式受到了一定限制。然而,由于并未限制核心工艺人员以外的工会成员的罢工,因此仍然存在生产受阻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三星电子与工会当天在中央劳动委员会的调解下进行最后阶段的谈判。工会已预告将于21日开始总罢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8 23:09:00 -
法院裁定禁止三星电子工会进行设施检查,部分支持临时禁令三星电子向法院申请禁止工会进行总罢工的请求部分获得支持。该裁定是在原定于21日进行的总罢工前的三天作出的。 水原地方法院民事31部(审判长:申宇正)于18日部分支持了三星电子于上月16日对超企业劳动组合三星电子分会和全国三星电子劳动组合提出的禁止违法争议行为的临时禁令申请。 法院裁定:“在争议行为期间,安全保护设施应维持与平时相同的人员、运行时间、运行规模和注意义务,不得停止、废除或干扰,亦不得使所属工会成员进行此类行为。” 法院还补充道:“防止工作设施损坏和防止晶圆变质的工作等,必须在争议行为前维持与平时相同的人员、运行时间、运行规模和注意义务,不得干扰或使所属工会成员进行此类行为。” 特别是水原地方法院明确指出,超企业工会及其委员会主席崔胜浩不得占据全部或部分设施,或安装锁具妨碍工人出入。 因此,三星电子工会在21日进行总罢工时,必须在保持安全保护设施的情况下,除必要工作的最低人员外进行罢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8 22: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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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部分支持三星电子禁止工会罢工的申请,工会称不会受到干扰法院部分支持了三星电子对工会非法总罢工的禁令申请。这一决定是在工会预告的总罢工前的三天作出的。根据法院的判断,人员投入需保持在正常水平,这将对罢工产生制约。对此,最大的工会——超企业劳动组合三星电子分会(超企业工会)表示尊重法院的决定,并计划按原定于21日进行的争议活动。水原地方法院民事31部(审判长:申宇正)于18日部分支持了三星电子于上月16日对超企业工会和全国三星电子劳动组合等两个工会提出的禁止违法争议行为的申请。法庭裁定:“债务人(工会)在争议行为期间,有义务保持与争议行为前的正常平日或周末、假日相同水平的人员、工作时间、工作规模和注意义务。”此外,法庭还要求“债权人(三星电子)所称的安全工作中,防止工作设施损坏、避免晶圆变质等工作,必须在与争议行为前的正常水平相同的人员、工作时间、工作规模和注意义务下进行,工会不得妨碍或指使其成员进行此类行为。”同时,法院禁止超企业工会及其主席崔胜浩进行占领设施的行为,以及在设施上安装锁具或妨碍工人出入的行为。这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公司的要求,预计将对工会的罢工行为在法律上产生限制效力。法院表示:“为了确保履行上述义务,若有违反行为,每个工会每日需向债权人(三星电子)支付1亿韩元,崔胜浩分会长和代理委员长禹河京各需支付1000万韩元。”对此,超企业工会的法律代理人法务法人“马中”表示:“工会也承认安全保护设施的必要性,尊重法院的决定,将按计划于5月21日进行争议活动。”不过,他们表示仅对具体范围和人数进行了争论。法务法人“马中”指出:“在范围上采纳了债权人的主张,而在人员上则采纳了债务人的主张。”债权人主张平日需7000人工作,但债务人主张周末或假期的人员,法院采纳了这一部分,因此具体工作人数应少于7000人。工会方面认为,周末或假期的人员安排将使实际工作人数少于7000人,因此不会对争议行为造成任何干扰。接着,工会要求债权人将各部门所需人员具体汇总并通知工会,以便工会能够指挥其成员。对此,三星电子方面强烈批评超企业工会误导法院。三星电子表示:“法院明确指出‘正常’是指‘正常的平日或正常的周末、假日’,这意味着在争议期间,平日需保持平日水平的人员,周末和假期需保持周末和假期水平的人员,以维持安全保护设施和安全工作。”此外,三星电子还表示:“公司将根据法院的禁令决定,向需要在争议期间正常上班的部门的员工进行单独通知。”
2026-05-19 00:30:44 -
法院对三星电子工会总罢工部分制止,要求维持晶圆管理法院对三星电子工会的总罢工部分制止。法院认为,考虑到半导体工艺的特性,在争议行为期间,晶圆管理和安全、保安相关工作必须维持在正常水平。工会已预告将于21日进行总罢工,此次裁定可能会对最后阶段的劳资谈判产生影响。 水原地方法院民事31部(首席法官申宇正)于18日部分采纳了三星电子对三星集团超企业劳动工会三星电子分会和全国三星电子工会提出的违法争议行为禁止的申请。 法庭表示,工会方面有义务在争议行为期间,维持与平常工作日或周末、假日相同程度的人力、运行时间、运行规模和注意义务。 此外,法院还认可了三星电子所主张的防灾设施和排气、排水设施为劳动法上的安全保护设施。法庭认为,“如果设施未能正常维持和运营,将会存在爆炸事故或有毒气体泄漏等风险。” 法院还认为,晶圆管理等工作属于在争议行为中不得中断的保安工作。保安工作包括设备内部管道管理、口罩清洗设备药液管理、晶圆排出和滞留管理、工艺缺陷监测及后续措施、人工智能(AI)中心系统管理等。 法庭指出,“由于24小时运行的连续循环工艺的特殊性和晶圆特性,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未能进行后续工艺,将会有晶圆变质的风险。”并表示,“临时停工也可能导致产量下降和设备重新启动费用等巨额损失。” 法庭进一步指出,“即使晶圆相关工作是以积极的生产活动为前提,但如果工作中断,劳动法所预防的原料和产品的变质或腐败结果的发生可能性很大。” 对于工会要求中止新晶圆投放的请求,法庭认为,“这是‘如果要罢工,就减少工作量,这样就不会出现问题’的意思”,并判断这是对使用者继续作业的自由和经营权的直接侵犯。 考虑到三星电子在全球半导体供应链中的重要性,法庭表示,“设施损坏或原料、产品变质导致的生产延误,可能会导致汽车、家电、信息通信等相关产业的生产延误。”并指出,“这属于无法通过事后金钱赔偿恢复的显著损失或紧迫风险。” 法院还禁止超企业工会三星电子分会及其分会长崔胜浩进行全部或部分设施的占据、锁定装置的安装和阻碍工人出入的行为。然而,法院未接受对全国三星电子工会及其代理主席吴河京的单独占据禁止申请。 三星电子请求的禁止工会成员威胁、呼吁参与罢工和阻碍员工的禁令申请被驳回。 法庭命令,如违反裁定,将实施间接强制。若违反安全保护设施、保安工作维持义务和占据禁止命令,工会需支付每违反行为1日1亿韩元,崔分会长和吴代理主席各需支付1000万韩元。 此次裁定使工会的总罢工方式受到了一定限制。然而,由于并未限制核心工艺人员以外的工会成员的罢工,因此仍然存在生产受阻的可能性。 与此同时,三星电子与工会当天在中央劳动委员会的调解下进行最后阶段的谈判。工会已预告将于21日开始总罢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8 23:09:00 -
法院裁定禁止三星电子工会进行设施检查,部分支持临时禁令三星电子向法院申请禁止工会进行总罢工的请求部分获得支持。该裁定是在原定于21日进行的总罢工前的三天作出的。 水原地方法院民事31部(审判长:申宇正)于18日部分支持了三星电子于上月16日对超企业劳动组合三星电子分会和全国三星电子劳动组合提出的禁止违法争议行为的临时禁令申请。 法院裁定:“在争议行为期间,安全保护设施应维持与平时相同的人员、运行时间、运行规模和注意义务,不得停止、废除或干扰,亦不得使所属工会成员进行此类行为。” 法院还补充道:“防止工作设施损坏和防止晶圆变质的工作等,必须在争议行为前维持与平时相同的人员、运行时间、运行规模和注意义务,不得干扰或使所属工会成员进行此类行为。” 特别是水原地方法院明确指出,超企业工会及其委员会主席崔胜浩不得占据全部或部分设施,或安装锁具妨碍工人出入。 因此,三星电子工会在21日进行总罢工时,必须在保持安全保护设施的情况下,除必要工作的最低人员外进行罢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5-18 22: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