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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妍’新闻 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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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检察官指挥的案件,检察官应视为‘开始调查’,应撤销起诉大法院裁定,检察官在自己指挥的检察官调查案件后,进行进一步调查并提起公诉的行为应视为检察官的‘开始调查’,因此应予以无效。根据法律界消息,8月18日,大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撤销了因违反特定犯罪加重法(贿赂)而被判处8年监禁及2000万韩元罚款的A某的原判,并将案件发回大邱高等法院重审。地方自治团体公务员A某因涉嫌在2016年5月为公园建设项目提供便利而收受6800万韩元而被起诉。该案件的调查于2022年12月在大邱地检收到对A某的控告后,由检察官指挥的检察官展开。检察官在调查后将案件移送给B检察官,B检察官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并于2024年12月对A某提起公诉。在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A某将其两个子女虚假登记为某公司的员工,以便正常领取工资,涉嫌贿赂等罪名,并在B检察官的指挥下进行调查后将案件移送给B检察官。B检察官在对包括控告案件在内的四个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后提起了公诉。一审和二审均认为B检察官的公诉是合法的,判定A某有罪。一审和二审法庭认为该案件属于司法警察官职务的检察官所开展的犯罪,且根据检察官法并不属于‘检察官自己开始调查的犯罪’。检察官法第4条第1款第1项列举了检察官可以开始调查的犯罪范围,包括腐败犯罪、经济犯罪等,第4条第2款规定‘检察官不得对自己开始调查的犯罪提起公诉,但对司法警察官移送的犯罪不在此限’。大法院认为,尽管B检察官对控告案件的公诉是合法的,但检察官在B检察官的指挥下开始调查的案件应视为B检察官开始调查的犯罪,因此其他公诉是违法的。大法院同时撤销了与A某的共犯关系相关的所有判决部分。法庭指出:“检察官法第4条第2款中的‘开始调查’应与同条第1款第1项的‘开始调查’相同,指的是检察官对犯罪的首次调查,承担‘初步调查’的情况。”法庭还表示:“检察官在检察官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接受检察官的指挥进行调查,且对检察官而言,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司法警察官所享有的一般调查权,因此检察官的调查应被视为对检察官调查的辅助。”同时指出:“即使检察官对某一犯罪进行调查,但这并不意味着检察官的调查开始,而应视为检察官法第4条第2款中的‘检察官自己开始调查’。”此外,法庭补充道:“即使检察官在完成对该犯罪的调查后将案件移送给检察官,这仍然是检察官的调查在继续进行,因此不应视为检察官法第4条第2款第1项中的‘司法警察官移送的犯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8 21:44:00 -
韩国最高法院确认前民主党代表候选人宋英吉前助理因违反政治资金法被判刑韩国最高法院确认了对前民主党代表候选人宋英吉的前助理朴勇洙的判刑。 根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于上月24日确认了对朴勇洙因违反政治资金法等罪名而判处的总刑期为1年2个月,并追缴9240万元。 最高法院认定,朴勇洙在2020年为宋候选人的外部组织“和平与生活问题研究所”(吃饭研究所)支付了9240万元的选举相关民调费用,并制作了虚假报价单。在所谓的“亲文门”事件引发争议后,他还指示更换吃饭研究所的硬盘,因而被认定有罪。 然而,朴勇洙在2021年民主党大会上散发现金的指控因录音文件的证据能力被否定,1、2审均被判无罪,检方撤回上诉后无罪判决得以确认。宋候选人也因相同的法律适用在今年2月确认无罪。 此次判刑的朴勇洙曾在政治界担任宋候选人与李在明总统之间的实务助手。 朴勇洙于2014年至2018年在李在明担任城南市市长期间,曾在城南市行政支援科工作,随后转任宋英吉议员办公室助理,负责宋前代表的政治活动和竞选资金管理。※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07 03:16:10 -
尹锡悦接受七年监禁判决,拒绝提起再审因涉嫌妨碍高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而被判处七年监禁的尹锡悦前总统决定不提起再审请求。他表示,再审请求与现行司法体系及其宪法观不符。尹锡悦的法律代理团队在20日的声明中指出:“最近尹锡悦前总统的上诉审判判决涉及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调查权范围、总统的不可追诉特权、在任期间强制调查的限制、军事秘密场所的搜查合法性、国务委员的审议权及职权滥用罪的成立范围等宪法秩序和刑事司法体系的重大议题。”他们强调:“尽管如此,大法院并未将此案提交全体会议,而是做出了与现有大法院判例相悖的判断。”他们还表示:“大法院在核心法律问题上放弃了法律判断,将大部分内容转回事实认定和自由心证的领域,驳回了上诉。”并指出:“作为最高法院,未能提出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标准,未能履行确保判例统一性和法律稳定性的责任,因此此次判决留下的法律和宪法疑问绝非轻微。”法律代理团队表示:“基于这些问题意识,我们审视了包括再审请求在内的多种宪法审判程序。”他们补充道:“特别是考虑到此次判决对国民公正审判权和法治原则的影响,内部也有相当多的意见认为应重新寻求宪法判断。”代理团队指出:“然而,尹前总统虽然对此次大法院判决中有不少难以理解之处表示认同,但明确表示‘将法院的最终判决作为宪法请求的所谓“再审请求”,与现行韩国宪法规定的司法权体系难以协调,也不符合其一贯的宪法观’。”他们进一步表示:“法律代理团队也同样认同,宪法秩序不仅应尊重其实质价值,还应尊重其权力分配和程序限制,因此尹前总统的这一宪法判断是有道理的。”并指出:“此次决定是基于尊重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司法权结构和机构间权力分配的原则,维护法治的道路,因此法律代理团队最终决定不提起再审请求。”尹前总统于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次年1月在首尔龙山区汉南洞动用总统警卫处工作人员妨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因而于去年7月被逮捕起诉。大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于7日确认了对尹前总统判处七年监禁的原审判决。这是自紧急戒严宣布后583天内,首次针对尹前总统作出的大法院判断。代理团队在大法院判决后表示:“作为宪法基础的法治和逮捕令原则,最高法院在如此重大案件中未能充分审理便结束,深表遗憾。”同时表示:“为了保护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将通过再审请求等宪法审判程序对该判决的违宪性进行质疑。”※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0 20:00:00 -
韩国最高法院确认尹锡悦因妨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被判刑7年因妨碍高官犯罪调查处(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执行逮捕令而被起诉的尹锡悦前总统,刑期7年已被确认。此次判决是在宣布戒严583天后,首次针对尹前总统的最高法院裁定。 7月9日下午2时,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确认了对尹前总统因特定公职执行妨碍、职权滥用等罪名判处7年监禁的原审判决。 最高法院表示:“总统的职权滥用属于高官犯罪,因此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拥有调查权。”并确认了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调查的合法性。 随后,最高法院指出:“原审的判断没有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也没有超出自由心证的限制或误解法律原则。”因此确认了原审判决。然而,由于上诉审判不要求被告出庭,尹前总统并未出现在法庭上。 尹前总统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戒严后,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前往其官邸执行逮捕令时,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妨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因而于去年7月被特别检察官团队逮捕起诉。 此外,特别检察官团队还指控尹前总统在宣布戒严前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召开国务会议,侵犯了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职权滥用),以及在戒严解除后,伪造了由前总理韩德洙和前国防部长金勇贤签署的文件,制造了虚假的戒严公告并随后予以废弃的罪名,此外还指控其指示将含有虚假信息的新闻指导(PG)传播给外国媒体。 特别检察官团队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要求对尹前总统判处10年监禁,但今年1月一审判决虽然认定其妨碍逮捕和职权滥用等罪名大部分成立,但判处5年监禁;二审则在此基础上增加至7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团队和尹前总统均对原审判决表示无法接受并提起上诉,但最高法院当天驳回了所有上诉。 在7年监禁的原审判决确认后,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和尹前总统方面立即发表了截然不同的立场。 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表示:“围绕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调查权和程序提出了各种法律争议,但法院在逮捕令发放阶段以及一审、二审和最高法院均作出了统一的判断,审理了相关争议并得出了结论。”并称:“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认为此次判决最终结束了对其调查程序和权力的司法判断。” 而尹前总统的辩护团队则表示:“最高法院在没有充分审理的情况下结束如此重大的案件,深表遗憾。” 辩护团队提到宪法第84条,指出:“总统的刑事不追诉特权范围内,‘在任期间的强制调查’是否被允许,是维护国家元首及行政首脑宪法地位的高度宪法问题。”并表示:“然而,低级法院对此未作明确的法律判断,最高法院也对此严重的法律前提完全置之不理,驳回了上诉。” 辩护团队强调:“为了保护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将通过提起宪法诉讼等程序质疑此次判决的违宪性,并将在法律和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负责地推进所有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0 00:20:00 -
尹锡悦首次有罪判决,宣判后被判刑7年尹锡悦前总统在宣布紧急戒严583天后,首次被判有罪。 7月9日下午,韩国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确认了对尹前总统因特定公职执行妨碍、职权滥用等罪名的判决,判处其7年监禁。 当天的宣判通过直播进行,最高法院表示:“公职人员调查处对尹前总统的叛乱首脑指控的调查开始及进行并不成问题”,并指出“即使总统享有不受起诉特权,但在不妨碍其职务执行或国家元首权威的范围内,仍可进行调查”。 尹前总统因在去年1月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阻碍公职人员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特定公职执行妨碍等)而于去年7月被叛乱特别检察组逮捕起诉。 此外,他还被指控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前,召开国务会议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了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审议权。 在戒严解除后,尹前总统被指控伪造由前总理韩德洙和前国防部长金永贤签署的文件,制造戒严实施的假象,并随后予以废弃,同时还指示向外媒传播包含“绝无破坏宪政秩序意图”的虚假信息的公关稿。 一审于今年1月对其判决为有罪,涉及公职人员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妨碍、侵犯7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伪造和废弃戒严宣布文件、删除加密电话通信记录等,判处5年监禁。 二审于4月判处7年监禁,法庭认定尹前总统阻碍公职人员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且在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了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均属有罪。 在戒严解除后伪造戒严宣布文件(伪造公文书),并随后废弃的罪名(违反总统记录法、损坏公用文件)也被一审判定为有罪,但对伪造公文书的罪名维持无罪判决。 此外,法庭还认定尹前总统指示总统警卫处副处长金成勋限制调查机关对前国军防谍司令官李仁亨等人的加密电话通信记录的访问,构成教唆违反总统警卫法的罪名。 尹前总统和特别检察组均对二审判决提出上诉,但最高法院驳回了所有上诉。 目前,尹前总统的“阻碍逮捕”案件已被判刑,仍有7个刑事案件待审。 叛乱首脑案件于2月19日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上诉审理,而为制造12·3紧急戒严理由而指示“平壤无人机投入行动”的一般叛国罪案件于上月12日一审判处30年监禁。 此外,尹前总统在去年11月出庭作证时被控作伪证,5月28日一审判决无罪,但因特别检察组上诉,目前正在进行二审。 此外,关于名太均无偿民意调查受贿疑云的案件,定于13日进行一审判决,而关于在第20届总统选举过程中与建真法师全盛培等相关的虚假信息传播案件(违反公职选举法)的一审判决也即将于27日进行。 同时,李明贤特别检察组对陈相炳殉职事件的调查施压及李钟燮前国防部长海外逃亡的疑云等案件的一审审理也在进行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9 23:56:00 -
韩国最高法院决定实时直播尹锡悦上诉审判韩国最高法院决定实时直播尹锡悦前总统的高官犯罪调查处(公职处)妨碍逮捕案的上诉审判。 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接受了特别检察官赵恩锡提交的直播许可申请,做出了这一决定。直播将通过最高法院自有设备拍摄的视频传送给广播公司。 这一决定在多个方面创造了司法历史的首次记录。这是三大特别检察官(内乱、金建熙、殉职海兵)起诉的案件中首次进行上诉审判直播,同时也是由小部而非全体法官参与的审判首次直播。 此次最高法院的裁决是在12·3紧急戒严事件发生约1年7个月(583天)后,尹前总统相关的首次上诉审判结论。 此前,尹前总统方面以人格权、名誉损害和公正审判权受到侵害为由反对直播,但最高法院依据内乱特别检察官法中的直播许可规定驳回了尹前总统的意见。 尹前总统因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妨碍公职处的逮捕令执行(特定公职执行妨碍及职权滥用)等罪名,于去年7月被逮捕起诉。 此外,他还面临在宣布紧急戒严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其他委员审议权的指控,以及在解除戒严后伪造和销毁虚假声明的指控。此前,首尔高等法院在4月对尹前总统判处比一审(5年监禁)更重的7年监禁。 与此同时,作为紧急戒严事件的核心的内乱首脑指控案件目前正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二审审理。此前一审法院已对尹前总统判处无期徒刑。※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8 02:44:00 -
韩华海洋因潜艇交付延迟获赔2.27亿韩华海洋因潜艇交付延迟而向政府支付的数亿韩元将被退还。韩国最高法院支持了韩华海洋的诉求,确认国家需返还相关款项。 据《联合新闻》6日报道,韩国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裁定,国家需向韩华海洋支付226亿7342万韩元及延迟损害赔偿金,确认了原审判决。 不受理上诉的裁定是指在上诉审中,如果认为原审判决没有重大法律误解等情况,则不进行单独审理而驳回上诉的程序。 此次争议源于2010年与防卫事业厅签订的张保皐-Ⅱ号6号舰建造合同。当时,韩华海洋承诺在2016年11月前交付合同金额为1188亿韩元的潜艇,但实际交付时间延迟至2017年7月,晚了约8个月。 防卫事业厅认为交付延迟了237天,计算出延迟赔偿金为428亿韩元。随后,韩华海洋支付了308亿韩元,扣除政府未支付的约120亿韩元。 韩华海洋表示,由于天气恶劣、防卫事业厅未提供安全支援船及供应品质量问题等原因,交付时间延迟,不能将全部责任归于公司,因此要求减免延迟赔偿金。 防卫事业厅承认其中45天的责任,退还了81亿韩元及利息,但对剩余192天的责任则坚持认为是韩华海洋的责任。 因此,韩华海洋提起诉讼,认为延迟的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防卫事业厅的原因。 一审判决认为韩华海洋应承担63天的延迟赔偿金,约为85亿韩元。随后,二审将返还金额调整为226亿7342万韩元,国家对此不服提起上诉,但最高法院未予受理,最终判决生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7 05:52:00 -
尹锡悦被控阻碍逮捕案,最高法院将于9日宣判…距戒严583天后得出结论尹锡悦前总统因涉嫌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而被起诉,最高法院的判决将在本周作出。 5日,法律界消息称,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大法官李淑妍)将于9日下午2时在最高法院1号法庭进行尹前总统的特殊公职执行阻碍、职权滥用等案件的上诉审判宣判。这是尹前总统在12·3紧急戒严事件后583天内的首次最高法院结论。 尹前总统因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特殊公职执行阻碍等)而于去年7月被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逮捕起诉。 他还因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职权滥用)而受到指控。 一审于今年1月认定尹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阻碍等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 首尔高等法院内乱专门审判部的刑事第一部(审判长尹成植)在4月的二审中判处尹前总统有期徒刑7年,较一审加重了刑罚。 二审认定尹前总统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逮捕令执行的罪名,以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而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的罪名均成立。 尹前总统指示外媒传播含有“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虚假信息的PG(新闻指导),与一审的无罪判断相反,二审认定其有罪。 因此,尹前总统及特别检察官双方均提出上诉,等待最高法院的判决。 一审和二审在“侵犯国务委员审议权”这一争议点上存在分歧,涉及到前国土交通部部长朴相宇和前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安德均在收到通知后出发,但未能在会议结束前到达的情况。 一审认为没有限制国务会议召集通知的内容或方式,也没有故意行为,因此判定无罪;而二审则关注到“在实际上无法出席的时点通知召集”,因此推翻为有罪。 “国家的重要政策应得到充分审议”的国务会议规定等为依据,认为“应视为程序性缺陷”。 对于在会议前根本未收到通知的当时社会副总理兼教育部长李周浩等7人,一审和二审均认定尹前总统侵犯了审议权,判定有罪。 在下级法院中另一个存在分歧的争议是尹前总统在紧急戒严宣布次日指示当时的海外宣传秘书长兼外媒发言人哈泰元撰写含有虚假内容的PG并向外媒发布的指控。 PG中包含“未限制议员进入国会”、“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内容,而这一点在一审和二审的视角上是一致的。 然而,一审认为哈秘书长没有“验证虚假事实并传达事实”的义务,因此判定无罪;二审则认为有这样的义务,因此认定有罪。 职权滥用罪需在滥用权力的情况下使他人做“非义务”之事成立,二审认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第56条的诚实义务中包含“撰写和发布新闻稿的注意义务”。 “行政机关应避免突出积极方面,使用夸张或绝对的表述,导致错误认知”,这一点也引用了2017年12月最高法院的判例。 此前,此案的核心争议点——阻碍逮捕的指控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被判定为有罪。 尹前总统在去年12月30日和今年1月7日坚持认为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申请并由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两次发出的逮捕令和搜查令是违法的,但均未被采纳。 当时,警卫处的朴钟俊处长、金成勋副处长、李光宇警卫总部长共谋使警卫人员进行阻碍执行的非义务行为,并被认定教唆其逃避逮捕。 为应对内乱调查,尹前总统指示金副处长格式化三名前反间谍司令的隐秘电话服务器,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文件上事后签字并因担忧争议而批准销毁的指控,均在一审和二审中被判定为有罪。 如果最高法院对二审的判决完全认可,尹前总统将被判处7年监禁。如果有任何争议点的判断不同,将被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此次事件是戒严事件一年七个月后,首次对“主谋”尹前总统作出的最高法院判决。 特别检察官已申请对本案的宣判进行现场直播,如果获得批准,将由由四名大法官组成的审判部首次直播宣判场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5 20:16:00 -
金建熙于下月14日开始审理,涉及统一教集体入党案在国民力量党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之际,金建熙女士因涉嫌通过大量统一教信徒入党干预选举,第一审将于下月正式展开。 7月3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7部(主审法官:吴仁成)召开了针对金建熙女士及统一教总裁韩学者、建真法师前氏、前统一教秘书长郑元柱、前统一教世界总部长尹永浩等人的公判准备会议,并确定了后续审理日程。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判准备会议不要求被告出席,因此包括金建熙在内的主要被告人当天未出现在法庭上。 法庭表示,将于下月14日开始第一次公判,并着手进行证据调查,计划在最迟于12月11日进行结案公判。这一计划被解读为考虑到金建熙特别检察法规定的“第一审判决期限为6个月”已过,因此希望加快审理进度。预计最快将在今年12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金建熙女士被指控于2022年11月通过建真法师前氏向尹永浩前总部长请求集体党员入党。民众检察官特别调查组(即金建熙特别检察组)认为这是在2023年3月举行的国民力量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为了选出亲尹派候选人而进行的组织性干预行为。 此外,特别检察组怀疑金建熙与前氏共谋,承诺以统一教为代价,向政府提供支持及为教团人事提供总选举比例代表的提名。韩总裁等统一教高层因接受这一提议并共谋信徒强制入党,于去年11月被起诉。 在当天的审理中,特别检察组与辩护律师就统一教信徒的集体入党是否对全国代表大会结果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展开了激烈辩论。 金建熙的辩护律师表示:“当时当选的候选人金基贤与第二名候选人之间的差距超过13万票,因此认为统一教信徒的入党对选举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 对此,特别检察组回应称:“截至目前,具体确定的入党人数已达3132人,准确的入党规模与选举干预的因果关系将在后续审理中通过证据明确证明。” 特别检察组为证明指控,申请了包括当时的统一教支部长在内的最多7名证人,其中包括国民力量党金基贤议员夫妇和权成东议员。 特别检察组原本怀疑权成东前议员曾试图支持其作为党代表,并计划在全国代表大会前后传唤关键相关人士到庭作证。特别检察组已知悉国民力量党在汝矣岛总部、庆南党部及党员名册管理公司等地进行了搜查,获取了相关资料。 在金建熙的违反政党法审判进入正轨之际,此案的前期事件,即贿赂及介绍收受的案件的最高法院最终判决也将在下周集中宣判。 法律界消息称,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将于9日对前氏因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及政治资金法而被起诉的上诉进行判决。 同日下午2时,前总统尹锡悦因涉嫌妨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公职处)逮捕而进行的上诉判决也将进行。 此前,特别检察组指控前氏在2022年4月至7月期间,接受统一教方面的教团支持请求,并以此为代价收受价值8000万韩元的名牌包和钻石项链,并将其交给金建熙。 前氏还被指控以要求统一集团顾问职位为名收受3000万韩元,并以一般企业的税务调查或项目推进相关请求为名收取数亿韩元。此外,还包括因地方选举提名请求而收受非法政治资金1亿韩元的指控。 第一审判决比特别检察组请求的5年监禁更重,判处6年监禁,但第二审则因部分指控调整,减刑至5年。第二审法庭当时严厉批评道:“被告在尹锡悦当选总统后,利用与金建熙的私人关系,对国会议员和高位公职者施加影响,支持宗教团体,追求私利,严重损害了宪法价值‘政教分离原则’。” 然而,因前氏不属于从事政治活动的人,第一、二审均对其政治资金法违反指控宣判无罪。 此次负责金建熙违反政党法审判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7部,曾在金建熙的德意志汽车公司股票操纵疑云及统一教贿赂案的第一审中判处其1年8个月监禁。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4 02:48:00 -
韩国最高法院将于9日对尹锡悦'阻碍逮捕'案作出判决在12·3戒严之后,尹锡悦前总统因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公职处)逮捕等罪名的案件,最高法院将于9日作出结论。这是尹前总统面临的多起审判中,首次迎来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决。 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将于9日下午2时进行尹前总统的特定公职执行阻碍及职权滥用等罪名的上诉审判宣判。 尹前总统因去年1月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物理上阻止公职处合法逮捕令的执行,被特别检察组以叛乱罪名逮捕起诉。 除了阻碍逮捕外,尹前总统还被指控在戒严宣布时,选择性召集部分国务委员,操控国务会议的外观,侵犯了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此外,在戒严解除后,前总理韩德洙和前国防部长金勇贤根据事后签署的文件,伪造了戒严合法进行的虚假声明,并擅自销毁了相关文件。 对此,专门审理叛乱案件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法官尹成植)在4月的上诉审判中,判处尹前总统7年监禁,比一审的5年增加了2年。 当时,法庭认定尹前总统在阻碍公职处逮捕令执行和侵犯国务委员审议权方面均构成有罪。特别是,法庭还认定了在一审中被判无罪的“指示传播含有虚假信息的新闻指导(PG)”的罪名。尽管如此,关于伪造公文书的实际使用罪名,仍维持一审的无罪判决。 此次上诉审判的结论将比叛乱特别检察法规定的宣判期限(本月29日)提前约20天。由于案件的严重性,曾有可能提交最高法院全体会议审理,但最高法院决定在小组内迅速作出最终结论。 此次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尹前总统面临的多起审判中,首次迎来司法机关的最终结论。 与此同时,作为12·3戒严事件的核心,尹前总统的“叛乱首领”案件目前正在首尔高等法院的叛乱专门法庭进行二审。此前,一审法庭已认定尹前总统的叛乱首领罪名,并判处无期徒刑。 此外,最高法院还将在同日(9日)对前统一教世界总部负责人尹永浩因向政治界人士提供金钱以求通报统一教相关事务(违反政治资金法)而被起诉的上诉审判进行宣判。 上诉审判法庭在4月已判处尹前负责人1年6个月监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3 03: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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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检察官指挥的案件,检察官应视为‘开始调查’,应撤销起诉大法院裁定,检察官在自己指挥的检察官调查案件后,进行进一步调查并提起公诉的行为应视为检察官的‘开始调查’,因此应予以无效。根据法律界消息,8月18日,大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撤销了因违反特定犯罪加重法(贿赂)而被判处8年监禁及2000万韩元罚款的A某的原判,并将案件发回大邱高等法院重审。地方自治团体公务员A某因涉嫌在2016年5月为公园建设项目提供便利而收受6800万韩元而被起诉。该案件的调查于2022年12月在大邱地检收到对A某的控告后,由检察官指挥的检察官展开。检察官在调查后将案件移送给B检察官,B检察官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并于2024年12月对A某提起公诉。在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A某将其两个子女虚假登记为某公司的员工,以便正常领取工资,涉嫌贿赂等罪名,并在B检察官的指挥下进行调查后将案件移送给B检察官。B检察官在对包括控告案件在内的四个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后提起了公诉。一审和二审均认为B检察官的公诉是合法的,判定A某有罪。一审和二审法庭认为该案件属于司法警察官职务的检察官所开展的犯罪,且根据检察官法并不属于‘检察官自己开始调查的犯罪’。检察官法第4条第1款第1项列举了检察官可以开始调查的犯罪范围,包括腐败犯罪、经济犯罪等,第4条第2款规定‘检察官不得对自己开始调查的犯罪提起公诉,但对司法警察官移送的犯罪不在此限’。大法院认为,尽管B检察官对控告案件的公诉是合法的,但检察官在B检察官的指挥下开始调查的案件应视为B检察官开始调查的犯罪,因此其他公诉是违法的。大法院同时撤销了与A某的共犯关系相关的所有判决部分。法庭指出:“检察官法第4条第2款中的‘开始调查’应与同条第1款第1项的‘开始调查’相同,指的是检察官对犯罪的首次调查,承担‘初步调查’的情况。”法庭还表示:“检察官在检察官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接受检察官的指挥进行调查,且对检察官而言,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司法警察官所享有的一般调查权,因此检察官的调查应被视为对检察官调查的辅助。”同时指出:“即使检察官对某一犯罪进行调查,但这并不意味着检察官的调查开始,而应视为检察官法第4条第2款中的‘检察官自己开始调查’。”此外,法庭补充道:“即使检察官在完成对该犯罪的调查后将案件移送给检察官,这仍然是检察官的调查在继续进行,因此不应视为检察官法第4条第2款第1项中的‘司法警察官移送的犯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18 21:44:00 -
韩国最高法院确认前民主党代表候选人宋英吉前助理因违反政治资金法被判刑韩国最高法院确认了对前民主党代表候选人宋英吉的前助理朴勇洙的判刑。 根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于上月24日确认了对朴勇洙因违反政治资金法等罪名而判处的总刑期为1年2个月,并追缴9240万元。 最高法院认定,朴勇洙在2020年为宋候选人的外部组织“和平与生活问题研究所”(吃饭研究所)支付了9240万元的选举相关民调费用,并制作了虚假报价单。在所谓的“亲文门”事件引发争议后,他还指示更换吃饭研究所的硬盘,因而被认定有罪。 然而,朴勇洙在2021年民主党大会上散发现金的指控因录音文件的证据能力被否定,1、2审均被判无罪,检方撤回上诉后无罪判决得以确认。宋候选人也因相同的法律适用在今年2月确认无罪。 此次判刑的朴勇洙曾在政治界担任宋候选人与李在明总统之间的实务助手。 朴勇洙于2014年至2018年在李在明担任城南市市长期间,曾在城南市行政支援科工作,随后转任宋英吉议员办公室助理,负责宋前代表的政治活动和竞选资金管理。※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07 03:16:10 -
尹锡悦接受七年监禁判决,拒绝提起再审因涉嫌妨碍高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而被判处七年监禁的尹锡悦前总统决定不提起再审请求。他表示,再审请求与现行司法体系及其宪法观不符。尹锡悦的法律代理团队在20日的声明中指出:“最近尹锡悦前总统的上诉审判判决涉及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调查权范围、总统的不可追诉特权、在任期间强制调查的限制、军事秘密场所的搜查合法性、国务委员的审议权及职权滥用罪的成立范围等宪法秩序和刑事司法体系的重大议题。”他们强调:“尽管如此,大法院并未将此案提交全体会议,而是做出了与现有大法院判例相悖的判断。”他们还表示:“大法院在核心法律问题上放弃了法律判断,将大部分内容转回事实认定和自由心证的领域,驳回了上诉。”并指出:“作为最高法院,未能提出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标准,未能履行确保判例统一性和法律稳定性的责任,因此此次判决留下的法律和宪法疑问绝非轻微。”法律代理团队表示:“基于这些问题意识,我们审视了包括再审请求在内的多种宪法审判程序。”他们补充道:“特别是考虑到此次判决对国民公正审判权和法治原则的影响,内部也有相当多的意见认为应重新寻求宪法判断。”代理团队指出:“然而,尹前总统虽然对此次大法院判决中有不少难以理解之处表示认同,但明确表示‘将法院的最终判决作为宪法请求的所谓“再审请求”,与现行韩国宪法规定的司法权体系难以协调,也不符合其一贯的宪法观’。”他们进一步表示:“法律代理团队也同样认同,宪法秩序不仅应尊重其实质价值,还应尊重其权力分配和程序限制,因此尹前总统的这一宪法判断是有道理的。”并指出:“此次决定是基于尊重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司法权结构和机构间权力分配的原则,维护法治的道路,因此法律代理团队最终决定不提起再审请求。”尹前总统于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次年1月在首尔龙山区汉南洞动用总统警卫处工作人员妨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因而于去年7月被逮捕起诉。大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于7日确认了对尹前总统判处七年监禁的原审判决。这是自紧急戒严宣布后583天内,首次针对尹前总统作出的大法院判断。代理团队在大法院判决后表示:“作为宪法基础的法治和逮捕令原则,最高法院在如此重大案件中未能充分审理便结束,深表遗憾。”同时表示:“为了保护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将通过再审请求等宪法审判程序对该判决的违宪性进行质疑。”※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0 20:00:00 -
韩国最高法院确认尹锡悦因妨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被判刑7年因妨碍高官犯罪调查处(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执行逮捕令而被起诉的尹锡悦前总统,刑期7年已被确认。此次判决是在宣布戒严583天后,首次针对尹前总统的最高法院裁定。 7月9日下午2时,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确认了对尹前总统因特定公职执行妨碍、职权滥用等罪名判处7年监禁的原审判决。 最高法院表示:“总统的职权滥用属于高官犯罪,因此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拥有调查权。”并确认了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调查的合法性。 随后,最高法院指出:“原审的判断没有违反逻辑和经验法则,也没有超出自由心证的限制或误解法律原则。”因此确认了原审判决。然而,由于上诉审判不要求被告出庭,尹前总统并未出现在法庭上。 尹前总统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戒严后,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前往其官邸执行逮捕令时,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妨碍了逮捕令的执行,因而于去年7月被特别检察官团队逮捕起诉。 此外,特别检察官团队还指控尹前总统在宣布戒严前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召开国务会议,侵犯了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职权滥用),以及在戒严解除后,伪造了由前总理韩德洙和前国防部长金勇贤签署的文件,制造了虚假的戒严公告并随后予以废弃的罪名,此外还指控其指示将含有虚假信息的新闻指导(PG)传播给外国媒体。 特别检察官团队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要求对尹前总统判处10年监禁,但今年1月一审判决虽然认定其妨碍逮捕和职权滥用等罪名大部分成立,但判处5年监禁;二审则在此基础上增加至7年监禁。 特别检察官团队和尹前总统均对原审判决表示无法接受并提起上诉,但最高法院当天驳回了所有上诉。 在7年监禁的原审判决确认后,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和尹前总统方面立即发表了截然不同的立场。 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表示:“围绕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调查权和程序提出了各种法律争议,但法院在逮捕令发放阶段以及一审、二审和最高法院均作出了统一的判断,审理了相关争议并得出了结论。”并称:“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认为此次判决最终结束了对其调查程序和权力的司法判断。” 而尹前总统的辩护团队则表示:“最高法院在没有充分审理的情况下结束如此重大的案件,深表遗憾。” 辩护团队提到宪法第84条,指出:“总统的刑事不追诉特权范围内,‘在任期间的强制调查’是否被允许,是维护国家元首及行政首脑宪法地位的高度宪法问题。”并表示:“然而,低级法院对此未作明确的法律判断,最高法院也对此严重的法律前提完全置之不理,驳回了上诉。” 辩护团队强调:“为了保护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将通过提起宪法诉讼等程序质疑此次判决的违宪性,并将在法律和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负责地推进所有程序。”※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10 00:20:00 -
尹锡悦首次有罪判决,宣判后被判刑7年尹锡悦前总统在宣布紧急戒严583天后,首次被判有罪。 7月9日下午,韩国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确认了对尹前总统因特定公职执行妨碍、职权滥用等罪名的判决,判处其7年监禁。 当天的宣判通过直播进行,最高法院表示:“公职人员调查处对尹前总统的叛乱首脑指控的调查开始及进行并不成问题”,并指出“即使总统享有不受起诉特权,但在不妨碍其职务执行或国家元首权威的范围内,仍可进行调查”。 尹前总统因在去年1月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阻碍公职人员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特定公职执行妨碍等)而于去年7月被叛乱特别检察组逮捕起诉。 此外,他还被指控在2024年12月3日宣布紧急戒严前,召开国务会议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了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审议权。 在戒严解除后,尹前总统被指控伪造由前总理韩德洙和前国防部长金永贤签署的文件,制造戒严实施的假象,并随后予以废弃,同时还指示向外媒传播包含“绝无破坏宪政秩序意图”的虚假信息的公关稿。 一审于今年1月对其判决为有罪,涉及公职人员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妨碍、侵犯7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伪造和废弃戒严宣布文件、删除加密电话通信记录等,判处5年监禁。 二审于4月判处7年监禁,法庭认定尹前总统阻碍公职人员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且在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了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均属有罪。 在戒严解除后伪造戒严宣布文件(伪造公文书),并随后废弃的罪名(违反总统记录法、损坏公用文件)也被一审判定为有罪,但对伪造公文书的罪名维持无罪判决。 此外,法庭还认定尹前总统指示总统警卫处副处长金成勋限制调查机关对前国军防谍司令官李仁亨等人的加密电话通信记录的访问,构成教唆违反总统警卫法的罪名。 尹前总统和特别检察组均对二审判决提出上诉,但最高法院驳回了所有上诉。 目前,尹前总统的“阻碍逮捕”案件已被判刑,仍有7个刑事案件待审。 叛乱首脑案件于2月19日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上诉审理,而为制造12·3紧急戒严理由而指示“平壤无人机投入行动”的一般叛国罪案件于上月12日一审判处30年监禁。 此外,尹前总统在去年11月出庭作证时被控作伪证,5月28日一审判决无罪,但因特别检察组上诉,目前正在进行二审。 此外,关于名太均无偿民意调查受贿疑云的案件,定于13日进行一审判决,而关于在第20届总统选举过程中与建真法师全盛培等相关的虚假信息传播案件(违反公职选举法)的一审判决也即将于27日进行。 同时,李明贤特别检察组对陈相炳殉职事件的调查施压及李钟燮前国防部长海外逃亡的疑云等案件的一审审理也在进行中。※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9 23:56:00 -
韩国最高法院决定实时直播尹锡悦上诉审判韩国最高法院决定实时直播尹锡悦前总统的高官犯罪调查处(公职处)妨碍逮捕案的上诉审判。 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接受了特别检察官赵恩锡提交的直播许可申请,做出了这一决定。直播将通过最高法院自有设备拍摄的视频传送给广播公司。 这一决定在多个方面创造了司法历史的首次记录。这是三大特别检察官(内乱、金建熙、殉职海兵)起诉的案件中首次进行上诉审判直播,同时也是由小部而非全体法官参与的审判首次直播。 此次最高法院的裁决是在12·3紧急戒严事件发生约1年7个月(583天)后,尹前总统相关的首次上诉审判结论。 此前,尹前总统方面以人格权、名誉损害和公正审判权受到侵害为由反对直播,但最高法院依据内乱特别检察官法中的直播许可规定驳回了尹前总统的意见。 尹前总统因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妨碍公职处的逮捕令执行(特定公职执行妨碍及职权滥用)等罪名,于去年7月被逮捕起诉。 此外,他还面临在宣布紧急戒严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其他委员审议权的指控,以及在解除戒严后伪造和销毁虚假声明的指控。此前,首尔高等法院在4月对尹前总统判处比一审(5年监禁)更重的7年监禁。 与此同时,作为紧急戒严事件的核心的内乱首脑指控案件目前正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二审审理。此前一审法院已对尹前总统判处无期徒刑。※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8 02:44:00 -
韩华海洋因潜艇交付延迟获赔2.27亿韩华海洋因潜艇交付延迟而向政府支付的数亿韩元将被退还。韩国最高法院支持了韩华海洋的诉求,确认国家需返还相关款项。 据《联合新闻》6日报道,韩国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裁定,国家需向韩华海洋支付226亿7342万韩元及延迟损害赔偿金,确认了原审判决。 不受理上诉的裁定是指在上诉审中,如果认为原审判决没有重大法律误解等情况,则不进行单独审理而驳回上诉的程序。 此次争议源于2010年与防卫事业厅签订的张保皐-Ⅱ号6号舰建造合同。当时,韩华海洋承诺在2016年11月前交付合同金额为1188亿韩元的潜艇,但实际交付时间延迟至2017年7月,晚了约8个月。 防卫事业厅认为交付延迟了237天,计算出延迟赔偿金为428亿韩元。随后,韩华海洋支付了308亿韩元,扣除政府未支付的约120亿韩元。 韩华海洋表示,由于天气恶劣、防卫事业厅未提供安全支援船及供应品质量问题等原因,交付时间延迟,不能将全部责任归于公司,因此要求减免延迟赔偿金。 防卫事业厅承认其中45天的责任,退还了81亿韩元及利息,但对剩余192天的责任则坚持认为是韩华海洋的责任。 因此,韩华海洋提起诉讼,认为延迟的很大一部分是由于防卫事业厅的原因。 一审判决认为韩华海洋应承担63天的延迟赔偿金,约为85亿韩元。随后,二审将返还金额调整为226亿7342万韩元,国家对此不服提起上诉,但最高法院未予受理,最终判决生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7 05:52:00 -
尹锡悦被控阻碍逮捕案,最高法院将于9日宣判…距戒严583天后得出结论尹锡悦前总统因涉嫌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而被起诉,最高法院的判决将在本周作出。 5日,法律界消息称,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大法官李淑妍)将于9日下午2时在最高法院1号法庭进行尹前总统的特殊公职执行阻碍、职权滥用等案件的上诉审判宣判。这是尹前总统在12·3紧急戒严事件后583天内的首次最高法院结论。 尹前总统因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逮捕令执行(特殊公职执行阻碍等)而于去年7月被内乱特别检察官团队(赵恩锡特别检察官)逮捕起诉。 他还因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职权滥用)而受到指控。 一审于今年1月认定尹前总统的逮捕令执行阻碍等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 首尔高等法院内乱专门审判部的刑事第一部(审判长尹成植)在4月的二审中判处尹前总统有期徒刑7年,较一审加重了刑罚。 二审认定尹前总统阻碍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逮捕令执行的罪名,以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时,仅召集部分国务委员而侵犯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的罪名均成立。 尹前总统指示外媒传播含有“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虚假信息的PG(新闻指导),与一审的无罪判断相反,二审认定其有罪。 因此,尹前总统及特别检察官双方均提出上诉,等待最高法院的判决。 一审和二审在“侵犯国务委员审议权”这一争议点上存在分歧,涉及到前国土交通部部长朴相宇和前产业通商资源部部长安德均在收到通知后出发,但未能在会议结束前到达的情况。 一审认为没有限制国务会议召集通知的内容或方式,也没有故意行为,因此判定无罪;而二审则关注到“在实际上无法出席的时点通知召集”,因此推翻为有罪。 “国家的重要政策应得到充分审议”的国务会议规定等为依据,认为“应视为程序性缺陷”。 对于在会议前根本未收到通知的当时社会副总理兼教育部长李周浩等7人,一审和二审均认定尹前总统侵犯了审议权,判定有罪。 在下级法院中另一个存在分歧的争议是尹前总统在紧急戒严宣布次日指示当时的海外宣传秘书长兼外媒发言人哈泰元撰写含有虚假内容的PG并向外媒发布的指控。 PG中包含“未限制议员进入国会”、“绝无破坏宪政秩序之意”的内容,而这一点在一审和二审的视角上是一致的。 然而,一审认为哈秘书长没有“验证虚假事实并传达事实”的义务,因此判定无罪;二审则认为有这样的义务,因此认定有罪。 职权滥用罪需在滥用权力的情况下使他人做“非义务”之事成立,二审认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第56条的诚实义务中包含“撰写和发布新闻稿的注意义务”。 “行政机关应避免突出积极方面,使用夸张或绝对的表述,导致错误认知”,这一点也引用了2017年12月最高法院的判例。 此前,此案的核心争议点——阻碍逮捕的指控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被判定为有罪。 尹前总统在去年12月30日和今年1月7日坚持认为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申请并由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两次发出的逮捕令和搜查令是违法的,但均未被采纳。 当时,警卫处的朴钟俊处长、金成勋副处长、李光宇警卫总部长共谋使警卫人员进行阻碍执行的非义务行为,并被认定教唆其逃避逮捕。 为应对内乱调查,尹前总统指示金副处长格式化三名前反间谍司令的隐秘电话服务器,及在紧急戒严宣布文件上事后签字并因担忧争议而批准销毁的指控,均在一审和二审中被判定为有罪。 如果最高法院对二审的判决完全认可,尹前总统将被判处7年监禁。如果有任何争议点的判断不同,将被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此次事件是戒严事件一年七个月后,首次对“主谋”尹前总统作出的最高法院判决。 特别检察官已申请对本案的宣判进行现场直播,如果获得批准,将由由四名大法官组成的审判部首次直播宣判场景。※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5 20:16:00 -
金建熙于下月14日开始审理,涉及统一教集体入党案在国民力量党全国代表大会即将召开之际,金建熙女士因涉嫌通过大量统一教信徒入党干预选举,第一审将于下月正式展开。 7月3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7部(主审法官:吴仁成)召开了针对金建熙女士及统一教总裁韩学者、建真法师前氏、前统一教秘书长郑元柱、前统一教世界总部长尹永浩等人的公判准备会议,并确定了后续审理日程。 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判准备会议不要求被告出席,因此包括金建熙在内的主要被告人当天未出现在法庭上。 法庭表示,将于下月14日开始第一次公判,并着手进行证据调查,计划在最迟于12月11日进行结案公判。这一计划被解读为考虑到金建熙特别检察法规定的“第一审判决期限为6个月”已过,因此希望加快审理进度。预计最快将在今年12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金建熙女士被指控于2022年11月通过建真法师前氏向尹永浩前总部长请求集体党员入党。民众检察官特别调查组(即金建熙特别检察组)认为这是在2023年3月举行的国民力量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为了选出亲尹派候选人而进行的组织性干预行为。 此外,特别检察组怀疑金建熙与前氏共谋,承诺以统一教为代价,向政府提供支持及为教团人事提供总选举比例代表的提名。韩总裁等统一教高层因接受这一提议并共谋信徒强制入党,于去年11月被起诉。 在当天的审理中,特别检察组与辩护律师就统一教信徒的集体入党是否对全国代表大会结果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展开了激烈辩论。 金建熙的辩护律师表示:“当时当选的候选人金基贤与第二名候选人之间的差距超过13万票,因此认为统一教信徒的入党对选举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 对此,特别检察组回应称:“截至目前,具体确定的入党人数已达3132人,准确的入党规模与选举干预的因果关系将在后续审理中通过证据明确证明。” 特别检察组为证明指控,申请了包括当时的统一教支部长在内的最多7名证人,其中包括国民力量党金基贤议员夫妇和权成东议员。 特别检察组原本怀疑权成东前议员曾试图支持其作为党代表,并计划在全国代表大会前后传唤关键相关人士到庭作证。特别检察组已知悉国民力量党在汝矣岛总部、庆南党部及党员名册管理公司等地进行了搜查,获取了相关资料。 在金建熙的违反政党法审判进入正轨之际,此案的前期事件,即贿赂及介绍收受的案件的最高法院最终判决也将在下周集中宣判。 法律界消息称,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将于9日对前氏因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及政治资金法而被起诉的上诉进行判决。 同日下午2时,前总统尹锡悦因涉嫌妨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公职处)逮捕而进行的上诉判决也将进行。 此前,特别检察组指控前氏在2022年4月至7月期间,接受统一教方面的教团支持请求,并以此为代价收受价值8000万韩元的名牌包和钻石项链,并将其交给金建熙。 前氏还被指控以要求统一集团顾问职位为名收受3000万韩元,并以一般企业的税务调查或项目推进相关请求为名收取数亿韩元。此外,还包括因地方选举提名请求而收受非法政治资金1亿韩元的指控。 第一审判决比特别检察组请求的5年监禁更重,判处6年监禁,但第二审则因部分指控调整,减刑至5年。第二审法庭当时严厉批评道:“被告在尹锡悦当选总统后,利用与金建熙的私人关系,对国会议员和高位公职者施加影响,支持宗教团体,追求私利,严重损害了宪法价值‘政教分离原则’。” 然而,因前氏不属于从事政治活动的人,第一、二审均对其政治资金法违反指控宣判无罪。 此次负责金建熙违反政党法审判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7部,曾在金建熙的德意志汽车公司股票操纵疑云及统一教贿赂案的第一审中判处其1年8个月监禁。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4 02:48:00 -
韩国最高法院将于9日对尹锡悦'阻碍逮捕'案作出判决在12·3戒严之后,尹锡悦前总统因阻碍高位公职者犯罪调查处(公职处)逮捕等罪名的案件,最高法院将于9日作出结论。这是尹前总统面临的多起审判中,首次迎来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决。 据法律界消息,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李淑妍)将于9日下午2时进行尹前总统的特定公职执行阻碍及职权滥用等罪名的上诉审判宣判。 尹前总统因去年1月动用总统警卫处的工作人员,物理上阻止公职处合法逮捕令的执行,被特别检察组以叛乱罪名逮捕起诉。 除了阻碍逮捕外,尹前总统还被指控在戒严宣布时,选择性召集部分国务委员,操控国务会议的外观,侵犯了未能出席的9名国务委员的戒严审议权。此外,在戒严解除后,前总理韩德洙和前国防部长金勇贤根据事后签署的文件,伪造了戒严合法进行的虚假声明,并擅自销毁了相关文件。 对此,专门审理叛乱案件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一部(法官尹成植)在4月的上诉审判中,判处尹前总统7年监禁,比一审的5年增加了2年。 当时,法庭认定尹前总统在阻碍公职处逮捕令执行和侵犯国务委员审议权方面均构成有罪。特别是,法庭还认定了在一审中被判无罪的“指示传播含有虚假信息的新闻指导(PG)”的罪名。尽管如此,关于伪造公文书的实际使用罪名,仍维持一审的无罪判决。 此次上诉审判的结论将比叛乱特别检察法规定的宣判期限(本月29日)提前约20天。由于案件的严重性,曾有可能提交最高法院全体会议审理,但最高法院决定在小组内迅速作出最终结论。 此次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尹前总统面临的多起审判中,首次迎来司法机关的最终结论。 与此同时,作为12·3戒严事件的核心,尹前总统的“叛乱首领”案件目前正在首尔高等法院的叛乱专门法庭进行二审。此前,一审法庭已认定尹前总统的叛乱首领罪名,并判处无期徒刑。 此外,最高法院还将在同日(9日)对前统一教世界总部负责人尹永浩因向政治界人士提供金钱以求通报统一教相关事务(违反政治资金法)而被起诉的上诉审判进行宣判。 上诉审判法庭在4月已判处尹前负责人1年6个月监禁。※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03 03: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