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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尹锡悦内乱判决书实名公开拒绝违法,参与连带胜诉法院裁定,尹锡悦前总统内乱首脑事件的判决书中涉及的12·3紧急戒严参与者的姓名和职务必须公开。首尔行政法院行政7部(首席法官:姜宇灿)于17日对参与连带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院长提起的信息公开拒绝处分取消诉讼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2月19日对尹前总统的内乱首脑指控判处无期徒刑,并公开了未实名化的判决书。参与连带于同月27日向司法信息公开门户申请提供该判决书的实名版本。然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判决书的相关规定第6条为依据,拒绝了参与连带的请求,并提供了未实名化的判决书。该第6条规定:“法院行政处等应根据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地址等诉讼关系人的个人信息进行非实名处理后,按照申请人希望的方式提供。”因此,参与连带于4月7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取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一审判决书公开拒绝的处分,认为该处分违法。参与连带在诉状中指出:“信息公开法第9条第1款第6项允许对被认为公开后可能侵犯隐私秘密或自由的信息不公开,但同一项第6项的第1款却规定‘履行职务的公务员的姓名和职务’不得不公开。”他们进一步指出:“被非实名处理的人都是直接或间接参与内乱的人,大多数是公务员,虽然违法,但他们是履行职务的公务员,因此不应对此进行不公开。”同时,他们强调:“即使有一些非公务员的人,按照信息公开法第9条第1款第6项第3项的规定,公开实名也是出于公益需要,因为本案涉及我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亲卫队政变事件。”此外,他们补充道:“判决书中列举的人是试图颠覆国家宪政秩序的人,从宪法维护的角度看,公开他们的实名应成为主权者国民的讨论对象,并应在历史上留下记录,以防止再次发生。”法庭并未接受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中没有一般公众查阅未确定案件判决书的规定,因此应禁止的主张。法庭表示:“如果将一般公众对未确定案件判决书的查阅和复制在任何情况下绝对禁止解读,则必须不违反宪法上的过度禁止原则,而被告所采取的解读存在很大违背的风险。”
2026-09-18 02:00:00 -
综合特别检察组因紧急戒严核心线索延迟4个月后接收并展开调查在12·3紧急戒严期间,涉及军指挥控制系统(C4I)异常的公益举报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成立初期就已提交,但确认直到4个月后才被正式接收。举报者在向警察厅正式提交举报的当天,特检便接收了案件并分配了负责的特别检察官。 根据27日《亚洲经济》的报道,金贤锡自3月特检成立初期起,就要求调查紧急戒严期间卫星定位报告设备(PRE)未使用及军指挥控制系统脱离的相关疑云,并表示愿意提交相关资料。 特检方面对此举报回应称“将于特检会议上讨论”。然而,随着调查程序未能推进,金先生将部分资料传递给了民主党议员办公室,并向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进行了相同内容的举报。 金先生于20日亲自前往位于京畿道果川市的综合特检办公室,试图提交证据资料,但因接收程序的混乱未能成功。办公室方面表示,由于国家调查本部已在调查相关内容,因此接收困难,并未接受其要求留下接收记录。 特检方面随后表示,如果通过邮寄提交资料将进行审核,但在21日通过快递送达的资料也未能立即接收。 情况随之发生变化。金先生于24日向警察厅电子提交了对尹锡悦前总统等的军刑法叛乱嫌疑的举报,基于PRE未使用的迹象及特种战司令部的相关资料、通信记录等请求调查。 特检公报室在同日下午5时左右致电金先生,要求解释资料。金先生简要说明后表示“能详细说明的人实际上只有我自己”,再次表达了提交资料的意愿,并请求尽快调查。 然而,金先生从特检方面得知“时间紧迫,金正民特别检察官尚未收到邮寄资料”。对此,金先生表示“从成立初期就表示要提交资料,特检会议上也说过会讨论,不是吗?” 约1小时后,特检正式接收了该案件,并分配给负责军方调查的金正民特别检察官。 金先生是一名参与军通信系统开发近30年的民间工程师,他声称在紧急戒严后的技术支持过程中,获得了一些军方人士的说明,指出部分戒严军未使用PRE,并掌握了相关资料。 基于这些内容,金先生向国会议员办公室和特检进行了公益举报,但反而因涉嫌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被国数本列为嫌疑人,并遭到搜查。 某议员办公室出于对紧急戒严相关内乱事件的审查目的,将金先生的证据资料转交给内乱特检,但特检未能及时完成调查,期限已到。因此,转交给国数本的证据资料反而使金先生成为被调查对象。 参与连带公益举报支持中心于23日召开记者会,向国家权益委员会申请对金先生的公益举报人保护措施,并呼吁对综合特检和国数本对PRE未使用指示的经过进行彻底调查。 金先生表示:“自首次表示要提交资料以来已近5个月,亲自前往也尝试过接收,但案件却迟迟未被接收。现在仍需基于相关资料查明当时军指挥体系为何未能正常运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7 19:40:00 -
关于尹锡悦政府总统官邸迁移的审计操控疑云调查受阻,审计员逮捕令被驳回尹锡悦政府总统官邸迁移的审计操控疑云调查进入关键时刻。因涉嫌在审计过程中操控证据文件和伪造报告的审计院实务负责人逮捕令被驳回,导致指向审计院上层的第二轮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调查受阻。 19日,法律界消息称,首尔中央法院的李钟录法官在对涉嫌伪造公文书的审计院3级公务员孙某进行逮捕前被告审问后,驳回了逮捕令。 李法官表示:“考虑到犯罪嫌疑的证明程度及争议的可能性,以及调查进展,难以认定需要逮捕的理由或必要性。” 孙某是负责审计院自2022年至去年进行的总统室及官邸迁移疑云审计的实务总管。他被指控在审计过程中对部分证据文件进行了不实的编写或操控,制作了伪造报告。 在前一天上午出庭的孙某未对媒体关于“是否承认伪造公文书的指控”的提问作出回应,径直走向法庭。 特别检察组怀疑孙某管理的操控资料影响了最终审计结果。特别检察组在16日申请逮捕令时声称:“在官邸迁移审计过程中确认了证据文件操控的事实,并且也确认了该内容可能影响审计结果的迹象。” 调查的核心在于审计院是否故意缩小了21克拉在官邸施工过程中的角色。 尹锡悦前总统在2022年3月当选后,将总统办公厅迁至龙山国防部大楼,并将官邸迁至汉南洞外交部长官公馆。随后,参与连带等市民团体申请了国民审计,审计院进行了审计。 经过两年的审计,审计院于去年9月发布了审计报告。报告中提到在未获得预算的情况下开始施工以及无资格公司参与施工的事实,但仅对总统秘书室等提出了注意措施。 相反,特别检察组认为,审计院明知无资格公司21克拉实际上总揽了官邸施工,却在报告中将其描述为仅负责室内装修。特别检察组判断,持有综合建筑许可证的原担综合建设被描述为总揽施工,从而掩盖了施工的合法性。 特别检察组在上个月14日对审计院及审计委员兪炳浩的住所进行了搜查,随后陆续传唤审计院相关人员,调查审计报告的编写过程及指示体系。孙某是审计实务的最高负责人,特别检察组希望通过他查明审计院内部决策过程及上层介入的情况。 然而,法院未认可对孙某的逮捕必要性,这将不可避免地对指向审计院指挥部的调查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检察组正在调查曾任尹锡悦政府审计院秘书长的兪炳浩等审计院高层的参与情况。 特别检察组在分析逮捕令被驳回的理由后,将考虑是否重新申请,同时通过获取更多证据和调查相关人员,集中力量查明审计结果编写过程中的共谋关系。 此次逮捕令被驳回预计将对特别检察组的拘留策略造成压力。综合特检此前也未能获得对涉嫌叛乱宣传的前韩国政策广播院(KTV)院长李恩宇及与官邸迁移疑云相关的前国土交通部第一次长金五镇的逮捕令。 关于官邸迁移预算非法挪用的疑云,前总统秘书长金大基和前总务秘书官尹在顺已获得逮捕令并被移送审判。孙某事件是综合特检成立以来公开披露的主要事件中第三个逮捕令被驳回的案例。 此外,特别检察组还就官邸迁移过程中非法挪用政府预算的指控,对前秘书长金大基、前秘书官尹在顺、前行政安全部部长李相敏、前国土交通部第一次长金五镇等人提起了公诉,并继续对计划预算处(前计划财政部)和审计院等进行调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9 18:40:00 -
执政党召开投票用纸不足问题讨论会,探讨选举管理改革方案民主党于6月3日地方选举期间发生的“投票用纸不足”事件召开讨论会,旨在查明事件真相并改善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制度,讨论了投票用纸印刷比例审查及与政府部门合作等选举管理改革方案。韩炳道表示,由于选举管理委员会失去了自我净化能力,讨论会上提出的意见将会在立法过程中得到反映。 民主党“保护国民参政权的制度改革工作组(TF)”于17日下午在国会召开了“保护国民参政权与制度改革讨论会”,讨论了选举管理制度的改善方案及公职选举法、选举管理委员会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必要性。 韩炳道院长在发言中提到此次事件时表示:“在21世纪的韩国,发生了不应有的事情。作为负责任的执政党院长,我感到沉重的责任。”他还表示:“将投票用纸印刷分配标准法制化、建立危机应对体系、改善现场实务人员待遇等今天汇聚的智慧都将落实到立法中,民主党会负责到底。” 国会副议长南仁顺和担任TF组长的宋基贤议员也分别表示:“必须进行毫无保留的彻底真相调查,并对责任人进行严厉惩处。”以及“将尽全力使其转化为实质性的法律修订。” 作为发言人的郑泰浩教授指出,独立的选举管理委员会体制应当得以维持,并认为仅通过法律修订和组织创新就能恢复相当部分的信任。 郑教授强调,与民主党主张的宪法层面的改革相比,更应通过建立独立的选举管理评估委员会、扩大信息公开和说明义务、对国会进行定期报告和听证程序的制度化、法律化选举事故报告和防止再发生的义务等,构建适合选举管理委员会特性的危机管理体系。 张承镇教授表示,应当寻找加强整体选举管理和选举运动自主性的方法。他指出:“选举管理委员会对中立性和独立性的过度强调导致了责任感的削弱。”并表示:“应当通过放宽以规制为中心的选举运动,集中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于选举管理上。当然,也应当同时考虑加强选举管理委员会的选举管理能力的方案。” 仁川大学政治外交学系的李俊汉教授指出,此次投票用纸不足事件是由于选举管理委员会降低了印刷比例下限所导致的,并提出了重新审查投票用纸印刷适当比例、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提前投票纸、对危机应对系统和手册进行全面改革、在投票和计票当天加强危机应对小组、与行政安全部等政府部门建立合作机制等必要性。 参与连带监视中心委员赵永浩指出,委托选举实施体制面临极限,工作人员在低报酬下承受着较大的负担和压力。他表示:“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委托选举的法律依据,并需要建立选举管理委员会、各政党协商体、行政安全部、国务协调室之间的讨论机构。”并呼吁:“应当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形成跨政府机构或协商体进行应对。” 最后,韩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崔炳锡强调,选举管理委员会法的法律条文需要全面整顿,并指出立法权在国会的角色至关重要。他表示:“此次事件是国家机构的怠惰和法律结构整顿不足直接侵害了参政权的事件。”并呼吁:“没有法律强制性的改革,难以期待选举管理委员会的自我净化作用。希望立法机构全力以赴进行选举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正常化和外部监督机制的立法工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8 12:12:00 -
执政党召开关于改善选票不足问题的讨论会,探讨改革方案民主党于近日召开讨论会,旨在查明6·3地方选举期间发生的“选票不足”事件的真相,并探讨改善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制度的方案。讨论中提到,考虑到选管委已失去自我纠错能力,将把会议上提出的意见纳入立法过程。 民主党“保护国民参政权的制度改革工作组(TF)”于17日下午在国会举行了“保护国民参政权与制度改革讨论会”,讨论了选举管理制度的改善方案及相关法律如公职选举法、选管委法的修订必要性。 韩炳道院长在发言中提到此次事件,表示:“在21世纪的韩国,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作为负责任的执政党院长,我感到沉重的责任。”他进一步表示:“将选票印刷分配标准法制化、建立危机应对体系、改善现场工作人员待遇等今天所汇聚的智慧,民主党将负责推动立法。” 国会副议长南仁顺和TF负责人宋基贤也分别表示:“必须进行彻底的真相调查和对责任人的严惩。”以及“将竭尽全力使其转化为实质性的法律修订。” 作为发言人的郑泰浩教授指出,独立的选管委制度应当得到保持,并认为通过法律修订和组织创新可以恢复相当程度的信任。 郑教授强调,与民主党所主张的宪法层面的改革相比,更应通过建立独立的选举管理评估委员会、扩大信息公开和说明义务、定期向国会报告和听证程序的制度化、法律化选举事故报告和防止再发生的义务等,建立适合选管委特性的危机管理体系。 国民大学政治外交学系教授张承镇表示,应寻找加强整体选举管理和选举活动自主性的方法。他指出:“选管委对中立性和独立性的过度强调导致了责任感的削弱。”并表示:“应通过放宽以规制为中心的选举活动,集中选管委的工作于选举管理,当然也应考虑加强选管委的选举管理能力。” 仁川大学政治外交学系教授李俊汉指出,此次选票不足事件是由于选管委降低了印刷比例下限所致,并提出需要重新审查选票印刷适当比例、在紧急情况下利用提前投票机、对危机应对系统和手册进行大改革、加强投票和计票当天的危机应对小组、与行政安全部等政府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等建议。 参与连带监视中心委员赵永浩指出,委托选举执行体制面临极限,工作人员在低报酬下承受着较大的负担和压力。他表示:“应为工作人员提供委托选举的法律依据,并建立选管委、各党协商机制、行政安全部、国务协调室之间的讨论机构。”并呼吁:“应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形成跨政府机构或协商机制以应对。” 最后,韩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崔炳锡强调,选管委法的法规需要全面整顿,国会在其中的立法角色至关重要。他指出:“此次事件是国家机关的失职和法律结构整顿不足直接侵害了参政权的事件。”并呼吁:“若没有法律强制性的改革,难以期待选管委的自我纠错作用。希望立法机关全力以赴进行选管委组织的正常化和外部监督机制的立法工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8 1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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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尹锡悦内乱判决书实名公开拒绝违法,参与连带胜诉法院裁定,尹锡悦前总统内乱首脑事件的判决书中涉及的12·3紧急戒严参与者的姓名和职务必须公开。首尔行政法院行政7部(首席法官:姜宇灿)于17日对参与连带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院长提起的信息公开拒绝处分取消诉讼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2月19日对尹前总统的内乱首脑指控判处无期徒刑,并公开了未实名化的判决书。参与连带于同月27日向司法信息公开门户申请提供该判决书的实名版本。然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判决书的相关规定第6条为依据,拒绝了参与连带的请求,并提供了未实名化的判决书。该第6条规定:“法院行政处等应根据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地址等诉讼关系人的个人信息进行非实名处理后,按照申请人希望的方式提供。”因此,参与连带于4月7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取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对一审判决书公开拒绝的处分,认为该处分违法。参与连带在诉状中指出:“信息公开法第9条第1款第6项允许对被认为公开后可能侵犯隐私秘密或自由的信息不公开,但同一项第6项的第1款却规定‘履行职务的公务员的姓名和职务’不得不公开。”他们进一步指出:“被非实名处理的人都是直接或间接参与内乱的人,大多数是公务员,虽然违法,但他们是履行职务的公务员,因此不应对此进行不公开。”同时,他们强调:“即使有一些非公务员的人,按照信息公开法第9条第1款第6项第3项的规定,公开实名也是出于公益需要,因为本案涉及我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亲卫队政变事件。”此外,他们补充道:“判决书中列举的人是试图颠覆国家宪政秩序的人,从宪法维护的角度看,公开他们的实名应成为主权者国民的讨论对象,并应在历史上留下记录,以防止再次发生。”法庭并未接受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中没有一般公众查阅未确定案件判决书的规定,因此应禁止的主张。法庭表示:“如果将一般公众对未确定案件判决书的查阅和复制在任何情况下绝对禁止解读,则必须不违反宪法上的过度禁止原则,而被告所采取的解读存在很大违背的风险。”
2026-09-18 02:00:00 -
综合特别检察组因紧急戒严核心线索延迟4个月后接收并展开调查在12·3紧急戒严期间,涉及军指挥控制系统(C4I)异常的公益举报在第二次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成立初期就已提交,但确认直到4个月后才被正式接收。举报者在向警察厅正式提交举报的当天,特检便接收了案件并分配了负责的特别检察官。 根据27日《亚洲经济》的报道,金贤锡自3月特检成立初期起,就要求调查紧急戒严期间卫星定位报告设备(PRE)未使用及军指挥控制系统脱离的相关疑云,并表示愿意提交相关资料。 特检方面对此举报回应称“将于特检会议上讨论”。然而,随着调查程序未能推进,金先生将部分资料传递给了民主党议员办公室,并向内乱特别检察组(赵恩锡特别检察官)进行了相同内容的举报。 金先生于20日亲自前往位于京畿道果川市的综合特检办公室,试图提交证据资料,但因接收程序的混乱未能成功。办公室方面表示,由于国家调查本部已在调查相关内容,因此接收困难,并未接受其要求留下接收记录。 特检方面随后表示,如果通过邮寄提交资料将进行审核,但在21日通过快递送达的资料也未能立即接收。 情况随之发生变化。金先生于24日向警察厅电子提交了对尹锡悦前总统等的军刑法叛乱嫌疑的举报,基于PRE未使用的迹象及特种战司令部的相关资料、通信记录等请求调查。 特检公报室在同日下午5时左右致电金先生,要求解释资料。金先生简要说明后表示“能详细说明的人实际上只有我自己”,再次表达了提交资料的意愿,并请求尽快调查。 然而,金先生从特检方面得知“时间紧迫,金正民特别检察官尚未收到邮寄资料”。对此,金先生表示“从成立初期就表示要提交资料,特检会议上也说过会讨论,不是吗?” 约1小时后,特检正式接收了该案件,并分配给负责军方调查的金正民特别检察官。 金先生是一名参与军通信系统开发近30年的民间工程师,他声称在紧急戒严后的技术支持过程中,获得了一些军方人士的说明,指出部分戒严军未使用PRE,并掌握了相关资料。 基于这些内容,金先生向国会议员办公室和特检进行了公益举报,但反而因涉嫌违反军事机密保护法被国数本列为嫌疑人,并遭到搜查。 某议员办公室出于对紧急戒严相关内乱事件的审查目的,将金先生的证据资料转交给内乱特检,但特检未能及时完成调查,期限已到。因此,转交给国数本的证据资料反而使金先生成为被调查对象。 参与连带公益举报支持中心于23日召开记者会,向国家权益委员会申请对金先生的公益举报人保护措施,并呼吁对综合特检和国数本对PRE未使用指示的经过进行彻底调查。 金先生表示:“自首次表示要提交资料以来已近5个月,亲自前往也尝试过接收,但案件却迟迟未被接收。现在仍需基于相关资料查明当时军指挥体系为何未能正常运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7-27 19:40:00 -
关于尹锡悦政府总统官邸迁移的审计操控疑云调查受阻,审计员逮捕令被驳回尹锡悦政府总统官邸迁移的审计操控疑云调查进入关键时刻。因涉嫌在审计过程中操控证据文件和伪造报告的审计院实务负责人逮捕令被驳回,导致指向审计院上层的第二轮综合特别检察组(权昌英特别检察官)调查受阻。 19日,法律界消息称,首尔中央法院的李钟录法官在对涉嫌伪造公文书的审计院3级公务员孙某进行逮捕前被告审问后,驳回了逮捕令。 李法官表示:“考虑到犯罪嫌疑的证明程度及争议的可能性,以及调查进展,难以认定需要逮捕的理由或必要性。” 孙某是负责审计院自2022年至去年进行的总统室及官邸迁移疑云审计的实务总管。他被指控在审计过程中对部分证据文件进行了不实的编写或操控,制作了伪造报告。 在前一天上午出庭的孙某未对媒体关于“是否承认伪造公文书的指控”的提问作出回应,径直走向法庭。 特别检察组怀疑孙某管理的操控资料影响了最终审计结果。特别检察组在16日申请逮捕令时声称:“在官邸迁移审计过程中确认了证据文件操控的事实,并且也确认了该内容可能影响审计结果的迹象。” 调查的核心在于审计院是否故意缩小了21克拉在官邸施工过程中的角色。 尹锡悦前总统在2022年3月当选后,将总统办公厅迁至龙山国防部大楼,并将官邸迁至汉南洞外交部长官公馆。随后,参与连带等市民团体申请了国民审计,审计院进行了审计。 经过两年的审计,审计院于去年9月发布了审计报告。报告中提到在未获得预算的情况下开始施工以及无资格公司参与施工的事实,但仅对总统秘书室等提出了注意措施。 相反,特别检察组认为,审计院明知无资格公司21克拉实际上总揽了官邸施工,却在报告中将其描述为仅负责室内装修。特别检察组判断,持有综合建筑许可证的原担综合建设被描述为总揽施工,从而掩盖了施工的合法性。 特别检察组在上个月14日对审计院及审计委员兪炳浩的住所进行了搜查,随后陆续传唤审计院相关人员,调查审计报告的编写过程及指示体系。孙某是审计实务的最高负责人,特别检察组希望通过他查明审计院内部决策过程及上层介入的情况。 然而,法院未认可对孙某的逮捕必要性,这将不可避免地对指向审计院指挥部的调查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检察组正在调查曾任尹锡悦政府审计院秘书长的兪炳浩等审计院高层的参与情况。 特别检察组在分析逮捕令被驳回的理由后,将考虑是否重新申请,同时通过获取更多证据和调查相关人员,集中力量查明审计结果编写过程中的共谋关系。 此次逮捕令被驳回预计将对特别检察组的拘留策略造成压力。综合特检此前也未能获得对涉嫌叛乱宣传的前韩国政策广播院(KTV)院长李恩宇及与官邸迁移疑云相关的前国土交通部第一次长金五镇的逮捕令。 关于官邸迁移预算非法挪用的疑云,前总统秘书长金大基和前总务秘书官尹在顺已获得逮捕令并被移送审判。孙某事件是综合特检成立以来公开披露的主要事件中第三个逮捕令被驳回的案例。 此外,特别检察组还就官邸迁移过程中非法挪用政府预算的指控,对前秘书长金大基、前秘书官尹在顺、前行政安全部部长李相敏、前国土交通部第一次长金五镇等人提起了公诉,并继续对计划预算处(前计划财政部)和审计院等进行调查。※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9 18:40:00 -
执政党召开投票用纸不足问题讨论会,探讨选举管理改革方案民主党于6月3日地方选举期间发生的“投票用纸不足”事件召开讨论会,旨在查明事件真相并改善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制度,讨论了投票用纸印刷比例审查及与政府部门合作等选举管理改革方案。韩炳道表示,由于选举管理委员会失去了自我净化能力,讨论会上提出的意见将会在立法过程中得到反映。 民主党“保护国民参政权的制度改革工作组(TF)”于17日下午在国会召开了“保护国民参政权与制度改革讨论会”,讨论了选举管理制度的改善方案及公职选举法、选举管理委员会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必要性。 韩炳道院长在发言中提到此次事件时表示:“在21世纪的韩国,发生了不应有的事情。作为负责任的执政党院长,我感到沉重的责任。”他还表示:“将投票用纸印刷分配标准法制化、建立危机应对体系、改善现场实务人员待遇等今天汇聚的智慧都将落实到立法中,民主党会负责到底。” 国会副议长南仁顺和担任TF组长的宋基贤议员也分别表示:“必须进行毫无保留的彻底真相调查,并对责任人进行严厉惩处。”以及“将尽全力使其转化为实质性的法律修订。” 作为发言人的郑泰浩教授指出,独立的选举管理委员会体制应当得以维持,并认为仅通过法律修订和组织创新就能恢复相当部分的信任。 郑教授强调,与民主党主张的宪法层面的改革相比,更应通过建立独立的选举管理评估委员会、扩大信息公开和说明义务、对国会进行定期报告和听证程序的制度化、法律化选举事故报告和防止再发生的义务等,构建适合选举管理委员会特性的危机管理体系。 张承镇教授表示,应当寻找加强整体选举管理和选举运动自主性的方法。他指出:“选举管理委员会对中立性和独立性的过度强调导致了责任感的削弱。”并表示:“应当通过放宽以规制为中心的选举运动,集中选举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于选举管理上。当然,也应当同时考虑加强选举管理委员会的选举管理能力的方案。” 仁川大学政治外交学系的李俊汉教授指出,此次投票用纸不足事件是由于选举管理委员会降低了印刷比例下限所导致的,并提出了重新审查投票用纸印刷适当比例、在紧急情况下使用提前投票纸、对危机应对系统和手册进行全面改革、在投票和计票当天加强危机应对小组、与行政安全部等政府部门建立合作机制等必要性。 参与连带监视中心委员赵永浩指出,委托选举实施体制面临极限,工作人员在低报酬下承受着较大的负担和压力。他表示:“应当为工作人员提供委托选举的法律依据,并需要建立选举管理委员会、各政党协商体、行政安全部、国务协调室之间的讨论机构。”并呼吁:“应当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形成跨政府机构或协商体进行应对。” 最后,韩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崔炳锡强调,选举管理委员会法的法律条文需要全面整顿,并指出立法权在国会的角色至关重要。他表示:“此次事件是国家机构的怠惰和法律结构整顿不足直接侵害了参政权的事件。”并呼吁:“没有法律强制性的改革,难以期待选举管理委员会的自我净化作用。希望立法机构全力以赴进行选举管理委员会组织的正常化和外部监督机制的立法工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8 12:12:00 -
执政党召开关于改善选票不足问题的讨论会,探讨改革方案民主党于近日召开讨论会,旨在查明6·3地方选举期间发生的“选票不足”事件的真相,并探讨改善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制度的方案。讨论中提到,考虑到选管委已失去自我纠错能力,将把会议上提出的意见纳入立法过程。 民主党“保护国民参政权的制度改革工作组(TF)”于17日下午在国会举行了“保护国民参政权与制度改革讨论会”,讨论了选举管理制度的改善方案及相关法律如公职选举法、选管委法的修订必要性。 韩炳道院长在发言中提到此次事件,表示:“在21世纪的韩国,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作为负责任的执政党院长,我感到沉重的责任。”他进一步表示:“将选票印刷分配标准法制化、建立危机应对体系、改善现场工作人员待遇等今天所汇聚的智慧,民主党将负责推动立法。” 国会副议长南仁顺和TF负责人宋基贤也分别表示:“必须进行彻底的真相调查和对责任人的严惩。”以及“将竭尽全力使其转化为实质性的法律修订。” 作为发言人的郑泰浩教授指出,独立的选管委制度应当得到保持,并认为通过法律修订和组织创新可以恢复相当程度的信任。 郑教授强调,与民主党所主张的宪法层面的改革相比,更应通过建立独立的选举管理评估委员会、扩大信息公开和说明义务、定期向国会报告和听证程序的制度化、法律化选举事故报告和防止再发生的义务等,建立适合选管委特性的危机管理体系。 国民大学政治外交学系教授张承镇表示,应寻找加强整体选举管理和选举活动自主性的方法。他指出:“选管委对中立性和独立性的过度强调导致了责任感的削弱。”并表示:“应通过放宽以规制为中心的选举活动,集中选管委的工作于选举管理,当然也应考虑加强选管委的选举管理能力。” 仁川大学政治外交学系教授李俊汉指出,此次选票不足事件是由于选管委降低了印刷比例下限所致,并提出需要重新审查选票印刷适当比例、在紧急情况下利用提前投票机、对危机应对系统和手册进行大改革、加强投票和计票当天的危机应对小组、与行政安全部等政府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等建议。 参与连带监视中心委员赵永浩指出,委托选举执行体制面临极限,工作人员在低报酬下承受着较大的负担和压力。他表示:“应为工作人员提供委托选举的法律依据,并建立选管委、各党协商机制、行政安全部、国务协调室之间的讨论机构。”并呼吁:“应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形成跨政府机构或协商机制以应对。” 最后,韩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崔炳锡强调,选管委法的法规需要全面整顿,国会在其中的立法角色至关重要。他指出:“此次事件是国家机关的失职和法律结构整顿不足直接侵害了参政权的事件。”并呼吁:“若没有法律强制性的改革,难以期待选管委的自我纠错作用。希望立法机关全力以赴进行选管委组织的正常化和外部监督机制的立法工作。”※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6-18 12: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