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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新闻 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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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10年内151名无期徒刑犯获假释,95%涉及严重犯罪法务部最近公布,过去10年内共批准151名无期徒刑犯的假释,其中144人因杀人、抢劫杀人等严重犯罪被判刑。法务部并未单独统计无期徒刑犯假释后的再犯情况。 根据联合新闻15日的报道,引用了民主党议员徐英敎办公室向法务部索取的资料。资料显示,从2017年至今年9月,获得假释的151名无期徒刑犯中,因杀人、抢劫杀人、杀害直系亲属、强奸杀人等与杀人相关的犯罪者占144人,占总数的95%。其中,强盗致死5人,强盗杀人未遂和杀人未遂各1人。 按年度统计,假释人数分别为2017年11人,2018年40人,2019年14人,2020年18人,2021年17人,2022年16人,2023年12人,2024年1人,2025年9人。今年截至9月,共有13名因杀人犯罪而服刑的囚犯获得假释。 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服刑20年且表现良好、悔过明显的无期徒刑犯可以申请假释。20年的服刑是申请假释的法定条件,但并不意味着服刑满20年就自动获得假释。 法务部表示,假释无期徒刑犯的再犯统计并未单独管理,仅统计所有假释者的再入监率。所有假释者的再入监率分别为2018年7.3%、2019年6.8%、2020年6.2%、2021年5.9%、2022年7.4%。 法务部在新闻说明中指出,假释无期徒刑犯时会严格考虑犯罪的严重性、刑期执行情况、服刑态度、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感受、再犯风险等因素。今年获得假释的无期徒刑犯中,有8人患有癌症、痴呆等重病,且长期服刑的高龄者也在审查范围之内。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6 05:00:00 -
80岁无俗人因施加炭火热致侄女死亡被判谋杀,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因将侄女绑住并施加炭火热致其死亡的80岁无俗人,因适用伤害致死罪而减轻刑罚的上诉判决被最高法院推翻。最高法院认为,即使有施法仪式的名义,如果被害人可能死亡的意识存在,则可以认定为谋杀的间接故意。 据联合新闻报道,14日,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严相弼)推翻了上月23日对无俗人沈某(81岁)以谋杀罪判处7年监禁的原判,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 沈某及其子女、侄女、信徒等6名共犯于2024年9月18日在仁川富平区的一家餐馆对30多岁的女性A施加了约3小时的炭火热,导致其死亡。 沈某在得知侄女A想辞去工作回到父母身边的情况下,声称“要驱除想杀死母亲的恶鬼”,并将A绑住进行施法仪式。 沈某动员信徒和子女制作了铁制结构物,将A绑在上面,随后在结构物下的水盆中不断加入点燃的炭火。尽管A多次失去意识,他们仍未停止这一行为。 当A完全失去意识后,同行者在整理现场后,约2小时后才拨打119。在此过程中,他们被发现作出了“倒在炭火上”的虚假陈述。A在两天后因烧伤导致多脏器衰竭而去世。 一审判决认定沈某的谋杀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然而,二审认为谋杀的间接故意未得到充分证明,适用伤害致死罪,刑期减至7年。其他6名共犯在一审中被认定为谋杀或谋杀教唆罪,判处10至25年监禁,但在二审中适用伤害致死或伤害致死教唆罪,判处缓刑。 二审法庭认为,难以认为沈某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且无法确定其他被告对施加热量的方式、强度和持续时间有具体了解。此外,考虑到被告与被害人对沈某的灵能力和施法仪式的有效性有相当信任,认为在认定间接故意时应谨慎。 然而,最高法院认为这一判断存在问题。 最高法院指出:“被告的‘施法仪式’即使考虑到他们的无俗信仰,也过于残忍和危险,且有40年经验的无俗人沈某也从未尝试过这种行为。”并表示:“与传统的祭祀或仪式等常规无俗行为不同,这并不是一个至少保证安全的仪式。” 接着指出:“‘通过施法仪式驱除恶鬼’的意图与‘施法仪式可能导致A死亡’的意识是可以共存的”,因此仅因相信施法的效力而否定谋杀的故意是不成立的。 最高法院还认为,沈某的子女,即被害人的哥哥和表姐,也应被认定为谋杀教唆罪。他们在听闻施法仪式的危险性后,仍多次在现场旁观,却未加以制止或采取救助措施,从而便利了犯罪的发生。 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发回审理时,预计将根据最高法院的判断理由重新审理被告的谋杀及谋杀教唆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5 02:36:20 -
尹锡悦公职选举法案上诉审判将于13日作出裁决在2022年总统选举过程中因发布虚假信息而被判定当选无效的尹锡悦前总统的上诉审判将在本周结束。如果尹前总统的刑期最终确定,国民力量将必须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397亿韩元的选举费用。 根据法律界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二部(白承燮、黄承泰、金英贤法官)将于13日举行尹前总统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而被起诉的上诉审判结案听证会。原定于上个月29日结束的审理因证人尹大进的证言时间过长以及出现与原记录不符的证言而推迟。 在13日的审判中,将首先进行追加证据调查和被告人询问。随后,特别检察组(民众记特别检察官)将提出最终意见和求刑,辩护律师团将进行最终辩论,尹前总统也将发表最后陈述,最终结束上诉审判。 尹前总统面临的主要指控有两个。首先是在2012年担任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中数一科科长期间,尹前总统向其兄长尹某介绍了大检察厅中数部出身的律师李南石,但在2021年12月14日的观熏俱乐部讨论会上却虚假陈述称“没有介绍律师”。特别检察组认为,尹前总统实际上介绍了律师,但因担心支持率下滑而进行了虚假解释。 另一个指控是关于与被称为“建真法师”的全成培的关系的虚假解释。尹前总统在2022年1月17日的媒体采访中表示,仅通过党内人士介绍与全某见面,并未与金建熙夫人一起见面,但特别检察组通过调查发现,尹前总统实际上是通过金夫人介绍认识全某,并维持了超过10年的关系。 此前,一审法庭认定尹前总统的所有指控均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当时特别检察组要求判处2年监禁。一审法庭在量刑理由中指出:“在当选总统的过程中,因虚假信息而引发选民高度关注,罪行极其严重。” 此次审判结果不仅关乎尹前总统个人的司法命运,也将对政党层面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现行公职选举法,若选举犯罪被判罚金超过100万韩元,则将导致当选无效。如果政党推荐的候选人被判定为当选无效,需返还已获得的选举费用。如果尹前总统的当选无效判决在最高法院最终确认,国民力量将面临向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20大选期间获得的397亿韩元的前所未有的局面。※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1 23:36:00 -
中国适用反间谍法于韩国人,我国需揭示‘幕后’才能适用间谍罪在中国安徽省合肥,一名50多岁的韩国人A因涉嫌间谍活动于2023年12月被国家安全局逮捕。安全局怀疑A将与半导体相关的信息泄露给韩国。这是2023年7月修订的反间谍法实施后,第一起适用于韩国人的逮捕案例。 与此相对,在韩国发生了相反的事件。 一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听部队”服役约40年的60多岁中国人因涉嫌窃听我军通信而被提起公诉。他以中校身份退役,自2024年3月至上个月期间,涉嫌在群山机场及釜山、平泽的海军和空军基地、亨普里斯营地等地窃听军用飞机与指挥塔的通信,收集的窃听资料达13.9太字节(TB)。 与他一同被起诉的另一名中国人也是在人民解放军“特种部队”和“公安局”工作了8年的党员。他在平泽亨普里斯营地正门附近经营军用品商店,涉嫌在12次中招募军人和军务人员,获取与韩美联合训练“乙支自由之盾(UFS)”相关的资料和指挥部人事信息。 然而,他们所面临的指控并不是“间谍罪”,而是“一般叛国罪”。一般叛国罪是指不符合刑法中具体列举的外汇罪(如间谍罪),但为了惩罚损害我国军事利益的行为而设立的补充性罪名。 修订后的刑法第98条于13日实施,将间谍罪的适用对象从“敌国”扩大到“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由于他们的犯罪发生在实施之前,因此根据刑罚不溯及原则,无法适用新的间谍罪。 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即使为外国收集国家机密,也无法适用间谍罪。要指控为间谍罪,必须证明在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的指令、资助或其他意图联系下,探测、收集、泄露、传递或中介国家机密的事实。换句话说,必须揭示“幕后”。这正是经过76年修订的间谍法未来需要解决的课题。 与中国相比,差异显而易见。中国在实施修订的反间谍法时,显著扩大了间谍行为的范围。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等的窃取、探测、贿赂和非法提供进行了广泛的规范。然而,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概念过于宽泛,因而遭到国际社会对“任意执法”和“基本权利侵犯”的强烈批评。 我们并不是说要效仿中国的反间谍法,而是需要从“互惠”的角度审视我国法律的有效性。中国对我们产业信息泄露的“怀疑”适用反间谍法,而我们对中国前军人“组织性收集”军事信息却无法适用间谍罪,这是否合理。 此外,产业间谍也应当受到间谍罪的惩罚。新设的刑法第98条之2(为外国等的间谍罪)仅惩罚“向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泄露国家机密”。因此,即使外国民营企业窃取半导体、电池等技术,也难以适用间谍罪。国民力量党议员高东进提出的修订案,要求将外国企业和国家核心技术纳入适用范围,并将刑期从现行的3年以上提高到10年以上,正是基于这一局限性。经过76年修订的间谍法,修订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2026-09-30 20:04:20 -
重大事故处罚标准修订:违反安全义务最高可判15年监禁针对严重违反安全与健康保障义务导致工人死亡的企业主或管理责任人,新的量刑标准建议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此举是为了回应《重大事故处罚法》实施后,轻微处罚的争议,基本建议刑期的下限也高于以往的平均判决期。 最高法院量刑委员会于前日召开第148次全体会议,审议了过失致死、工业安全与健康犯罪、重大事故犯罪的量刑标准修订案,并于22日对外公布。 量刑标准是法官在决定刑罚时参考的建议标准,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若判决偏离标准,需在判决书中说明理由。 量刑委员会将工人死亡的重大工业事故致死罪的建议刑期设定为:减轻区间10个月至2年,基本区间1年6个月至4年,加重区间3年至10年。 基本区间的下限1年6个月高于法定下限1年和以往平均判决期约1年2个月。重大工业事故致死罪的法定刑为1年以上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0亿韩元,但此前并未制定单独的量刑标准。 若有两个以上特别加重因素,或特别加重因素比特别减轻因素多两个以上,则可将加重区间的上限提高至一半。因此,最高可建议判处15年监禁。 安全与健康保障义务的严重违反情况将作为特别加重因素考虑。比如,忽视工人或安全健康管理责任人的风险报告,或在风险因素未改善的情况下指示继续作业等情况。 此外,若行政机关多次发出整改命令却仅采取形式上的措施,或放任未受过培训的工人接近危险区域,也将被纳入考虑范围。若削减安全相关预算或挪用至其他用途,或在分包合同中未反映最低安全费用,或将工期缩短至难以实施安全措施的程度,也会提高刑罚。 若在重大工业事故犯罪定罪后5年内再次犯同类罪行,建议的刑期上限和下限均提高1.5倍。 相反,若家属不希望处罚或已实际恢复损失,则可作为特别减轻因素。但需谨慎判断家属是否在没有企业主强迫的情况下,自由表达不希望处罚的意愿。在和解过程中对家属施加不当压力将成为加重理由。 有效的再发生防止措施将作为一般减轻因素和缓刑判断的重要正面理由。必须不仅仅是纠正违规行为或承诺防止再发生,而是要调查事故原因,消除风险因素,并改善整个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体系。 对于工人遭受重大伤害或职业病的重大工业事故伤害罪,建议的刑期为:减轻区间6个月至1年6个月,基本区间1年至2年6个月,加重区间2年至5年。此次标准案仅针对监禁刑,罚款标准未被纳入。 量刑委员会还制定了所谓“酒后驾车”及妨碍酒精测试罪的量刑标准。包括在酒后驾车后再次饮酒或使用影响血液酒精浓度的药物来妨碍测试的行为。 妨碍酒精测试罪的法定刑与拒绝酒精测试罪相同,建议的减轻区间为6个月至1年2个月或罚款300万至1000万韩元,基本区间为8个月至2年或罚款700万至1500万韩元,加重区间为1年6个月至4年。 若在10年内再次犯酒驾、拒绝酒精测试或妨碍测试的行为,且在最近5年内有3次以上罚款以上的同类前科,则在所有区间均仅建议监禁刑,而非罚款。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判处实刑,缓刑的适用将根据其他标准进行判断。 量刑委员会计划在未来通过听证会等方式收集意见,并进行表决程序,最终确定量刑标准。第149次全体会议将于11月6日审议关于高利贷法和债权追讨法违反犯罪的量刑标准修订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2 20:52:00 -
因拖欠工资而被判刑的阿尔特龙公司代表,二审维持实刑因拖欠约200名员工的工资和数十亿韩元的退休金,汽车轮毂制造商阿尔特龙的代表在二审中被判处实刑。 全州地方法院刑事3-2部(首席法官徐秀晶)于22日对阿尔特龙代表柳某(60岁)因违反劳动基准法和退休金保障法等罪名判处2年6个月监禁。 在二审过程中,检方对部分适用条款和指控进行了修改,法庭依法撤销了原审判决,但维持了与一审相同的刑期。 法庭指出,柳某未支付的工资和退休金高达65亿韩元,受害员工人数众多。 法庭表示:“工资是员工及其家庭生计的来源,退休金是退休后生活安定的保障”,并强调“具有财产权性质和生存权性质”。 法庭还指出:“自犯罪发生至今已经过去相当长的时间,但大多数员工的损失仍未得到恢复”,并认为“被告未能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难以认为其为恢复损失做出了认真努力”。 柳某曾表示希望通过出售工厂来支付拖欠工资。然而,法庭认为在辩论结束后,柳某仅表示“正在努力”,并未提出可行的偿还计划。 由于新冠疫情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经营恶化,柳某承认了其罪行,并且部分损失得到了恢复,部分员工请求从轻处理,这些因素被视为有利情节。 位于全北完州的阿尔特龙因经营困难,拖欠电费和燃气费,自2024年起反复停工和复工。该年12月,整个生产线停产。在此过程中,约200名员工未能领取工资和退休金而离开公司。 一审判决认为:“考虑到未支付金额和受害员工人数,罪责重大”,因此判处柳某2年6个月监禁,并依法拘留。 柳某和检方均对判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检方在二审中请求判处柳某4年6个月监禁。 全国金属工会全北支部在判决后立即在全州地方法院前召开记者会,批评该判决。工会方面声称,整体拖欠损失规模已达100亿韩元。 工会指出:“数百名受害员工仍未得到救济,但法院再次给予企业主借口和逃避的机会”,并强调“工资拖欠不仅仅是简单的债务违约,而是侵犯劳动者及其家庭生存权的犯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2 20:24:00 -
强制猥亵同事的前世宗市议员,二审仍被判实刑因强制猥亵同性同事而在一审中被判实刑的前世宗市议员相炳轩,检方在二审中请求判处其两年监禁。 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审(审判长:安英华)于16日举行了相前议员强制猥亵案的二审结案听证。检方当天请求法庭判处与一审相同的两年监禁。 相前议员在2022年8月担任世宗市议会议长期间,在首尔汝矣岛的一家餐厅举行晚宴后,涉嫌在路边强制触摸同党男性议员A的身体,并亲吻国民力量党男性议员B,因而被提起公诉。 在调查过程中,相前议员还以强制猥亵的名义对A议员提出反诉。然而,因被认定为虚假指控,追加了诬告罪的起诉。 在一审中,检方对相前议员请求判处两年监禁。一审法庭认定其强制猥亵罪成立,判处其一年六个月监禁,并要求其完成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项目。 不过,法庭认为没有证据灭失或逃跑的风险,并认为有必要给予相前议员赔偿受害者的机会,因此没有对其进行法庭拘留。 随后,在世宗市议会的开除程序进行时,相前议员辞去了议员职务。此前,他也在民主党世宗市党内受到了开除处分。 二审宣判日期定于11月25日,最终刑期将由法庭宣判决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16:36:00 -
反思过错……因吸毒获释的唐斯派克将在庆州开餐厅因吸毒被判刑的作曲家兼商人唐斯派克(本名金敏秀)近日宣布将在庆州开设餐饮店。 唐斯派克在10日通过社交媒体表示:“很久没和大家打招呼了,反思四年前的过错,回顾过去的生活。” 他进一步表示:“这是一个珍贵的时刻,让我思考如何不再重蹈覆辙,决定如何度过余生。”并透露:“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我正在庆州美丽的海边——甘浦,准备新的开始。” 他还表示:“我会尽全力不辜负大家的期待和支持。” 此前,唐斯派克于9日公开了即将开业的店面外观。他所展示的店招上写着“BARBACOA by donspike”。 唐斯派克曾经营过烧烤专门店,涉足餐饮业。 另外,唐斯派克因涉嫌在2021年底至2022年9月期间购买4500万韩元的冰毒,并在酒店和度假村等地与女性陪客一起吸毒,于2022年9月被捕。 2023年1月,唐斯派克在一审中被判处3年监禁,缓刑5年,后在二审中原判被撤销,最终被判处2年实刑,完成刑期后获释。※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1 01:44:00 -
前国会议员乌济昌因收受9亿韩元贿赂被判4年监禁因涉嫌收受超过9亿韩元的贿赂以推动高速公路隔音墙安装工程,前国会议员乌济昌被判处4年监禁。 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吴锡俊)于9月2日确认了对乌前议员的判决,因其违反特定犯罪加重法(受贿)及律师法,被判处4年监禁,并追缴9566万韩元。 乌前议员在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因与建材公司代表A某的交易,涉嫌收受约9亿9000万韩元。 检方认为,乌前议员在担任国会议员期间,利用人脉向国土交通部长、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的议员及韩国道路公社的员工施压,要求金钱以推动隔音墙工程。 调查显示,乌前议员曾向A某介绍韩国道路公社的实务人员和总部负责人以处理问题,并表示如果不顺利将通过国土委员会进行处理。随后,他通过虚报自己公司咖啡机的库存销售款项或抬高分包合同金额的方式获取贿赂。 一审判决乌前议员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追缴8883万韩元。但认为9800万韩元的收受金额未能充分证明是贿赂的对价,因而对承诺收受2.3亿韩元的指控作出无罪判决,认为A某的证言不可信。 二审则认定一审无罪的部分中,6825万韩元的咖啡机费用应视为隔音墙工程的贿赂对价,因此将刑期提高至4年,并将追缴金额增至9566万韩元。但对2.3亿韩元的承诺指控无罪判决予以维持。 二审法庭指出:“收受的贿赂金额超过9亿韩元,罪行极其严重。”并强调其通过与分包商的合同抬高工程款项后再返还差额的手法极为精密。法庭还表示:“其辩解令人难以信服,完全没有悔过之意。” 乌前议员虽提出上诉,但最高法院认为原审判断没有法律误解,驳回了上诉。 乌前议员于2004年在第17届国会选举中当选为开放国民党成员,2008年在第18届国会选举中以通合民主党身份成功连任。2024年第22届国会选举中,他以无党籍身份参选京畿道龙仁市甲选区,但未能当选。※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3 00:44:10 -
与正义事件相似…'海顿虐待致死'生母无期徒刑减至35年对4个月大的儿子海顿(化名)进行多次虐待致死的生母在上诉审中,从无期徒刑减至35年有期徒刑。 光州高等法院刑事第二部(法官黄珍熙)于25日对因儿童虐待罪被起诉的30多岁A女士,撤销原判,判处其35年有期徒刑。与其一起被起诉、因未能制止虐待而受到审判的丈夫,仍被判处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与一审相同。 上诉审承认A女士的犯罪行为具有反社会性和严重性,但表示“难以认定其事先有周密的计划,并且在事后表现出悔意”,因此作出减刑的决定。 A女士于2022年10月22日在全南丽水市家中对4个月大的儿子进行虐待,并将其放置在开水的浴缸中,导致多处骨折和出血而死亡。调查显示,虐待行为自同年8月24日起已重复发生19次。一审于4月判处A女士无期徒刑,指出受害儿童在出生133天时就已去世,并在其生命的近一半时间内遭受虐待。 此案最初以儿童虐待致死罪移交警方,但经过检方补充调查后,罪名变更为儿童虐待致死。检方获取了海顿家中4800多段的家庭监控录像,分析了视频和录音。最终判断A女士存在故意虐待和放置致死的行为,于2025年12月以儿童虐待致死罪对其进行逮捕起诉。 一审无期徒刑在上诉审中减至35年的案例,早在“正义事件”中也曾发生。因虐待致16个月大的正义去世的养母张某,2021年在一审中被判无期徒刑,但在上诉审中减至35年有期徒刑。当时,上诉审承认了其对杀人的间接故意,但认为难以认定其事先有周密的计划,且没有足够的客观情况来证明应当永久隔离于社会。35年的有期徒刑于2022年4月被最高法院确认。 然而,两起案件适用的罪名不同。正义事件的养母适用的是刑法中的杀人罪。而因正义事件等原因于2021年3月新设的儿童虐待致死罪规定,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法院的量刑标准,儿童虐待致死罪的基本建议刑期为17至22年,增加区域为2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与此同时,自一审以来一直要求重罚的“自由海顿市民团体”在判决后表示“震惊”,并称“与当时判处35年的‘正义事件’相比,没有任何改变”。※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6 0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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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10年内151名无期徒刑犯获假释,95%涉及严重犯罪法务部最近公布,过去10年内共批准151名无期徒刑犯的假释,其中144人因杀人、抢劫杀人等严重犯罪被判刑。法务部并未单独统计无期徒刑犯假释后的再犯情况。 根据联合新闻15日的报道,引用了民主党议员徐英敎办公室向法务部索取的资料。资料显示,从2017年至今年9月,获得假释的151名无期徒刑犯中,因杀人、抢劫杀人、杀害直系亲属、强奸杀人等与杀人相关的犯罪者占144人,占总数的95%。其中,强盗致死5人,强盗杀人未遂和杀人未遂各1人。 按年度统计,假释人数分别为2017年11人,2018年40人,2019年14人,2020年18人,2021年17人,2022年16人,2023年12人,2024年1人,2025年9人。今年截至9月,共有13名因杀人犯罪而服刑的囚犯获得假释。 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服刑20年且表现良好、悔过明显的无期徒刑犯可以申请假释。20年的服刑是申请假释的法定条件,但并不意味着服刑满20年就自动获得假释。 法务部表示,假释无期徒刑犯的再犯统计并未单独管理,仅统计所有假释者的再入监率。所有假释者的再入监率分别为2018年7.3%、2019年6.8%、2020年6.2%、2021年5.9%、2022年7.4%。 法务部在新闻说明中指出,假释无期徒刑犯时会严格考虑犯罪的严重性、刑期执行情况、服刑态度、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感受、再犯风险等因素。今年获得假释的无期徒刑犯中,有8人患有癌症、痴呆等重病,且长期服刑的高龄者也在审查范围之内。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6 05:00:00 -
80岁无俗人因施加炭火热致侄女死亡被判谋杀,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因将侄女绑住并施加炭火热致其死亡的80岁无俗人,因适用伤害致死罪而减轻刑罚的上诉判决被最高法院推翻。最高法院认为,即使有施法仪式的名义,如果被害人可能死亡的意识存在,则可以认定为谋杀的间接故意。 据联合新闻报道,14日,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严相弼)推翻了上月23日对无俗人沈某(81岁)以谋杀罪判处7年监禁的原判,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 沈某及其子女、侄女、信徒等6名共犯于2024年9月18日在仁川富平区的一家餐馆对30多岁的女性A施加了约3小时的炭火热,导致其死亡。 沈某在得知侄女A想辞去工作回到父母身边的情况下,声称“要驱除想杀死母亲的恶鬼”,并将A绑住进行施法仪式。 沈某动员信徒和子女制作了铁制结构物,将A绑在上面,随后在结构物下的水盆中不断加入点燃的炭火。尽管A多次失去意识,他们仍未停止这一行为。 当A完全失去意识后,同行者在整理现场后,约2小时后才拨打119。在此过程中,他们被发现作出了“倒在炭火上”的虚假陈述。A在两天后因烧伤导致多脏器衰竭而去世。 一审判决认定沈某的谋杀罪成立,判处无期徒刑。然而,二审认为谋杀的间接故意未得到充分证明,适用伤害致死罪,刑期减至7年。其他6名共犯在一审中被认定为谋杀或谋杀教唆罪,判处10至25年监禁,但在二审中适用伤害致死或伤害致死教唆罪,判处缓刑。 二审法庭认为,难以认为沈某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且无法确定其他被告对施加热量的方式、强度和持续时间有具体了解。此外,考虑到被告与被害人对沈某的灵能力和施法仪式的有效性有相当信任,认为在认定间接故意时应谨慎。 然而,最高法院认为这一判断存在问题。 最高法院指出:“被告的‘施法仪式’即使考虑到他们的无俗信仰,也过于残忍和危险,且有40年经验的无俗人沈某也从未尝试过这种行为。”并表示:“与传统的祭祀或仪式等常规无俗行为不同,这并不是一个至少保证安全的仪式。” 接着指出:“‘通过施法仪式驱除恶鬼’的意图与‘施法仪式可能导致A死亡’的意识是可以共存的”,因此仅因相信施法的效力而否定谋杀的故意是不成立的。 最高法院还认为,沈某的子女,即被害人的哥哥和表姐,也应被认定为谋杀教唆罪。他们在听闻施法仪式的危险性后,仍多次在现场旁观,却未加以制止或采取救助措施,从而便利了犯罪的发生。 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并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发回审理时,预计将根据最高法院的判断理由重新审理被告的谋杀及谋杀教唆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5 02:36:20 -
尹锡悦公职选举法案上诉审判将于13日作出裁决在2022年总统选举过程中因发布虚假信息而被判定当选无效的尹锡悦前总统的上诉审判将在本周结束。如果尹前总统的刑期最终确定,国民力量将必须向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397亿韩元的选举费用。 根据法律界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刑事第二部(白承燮、黄承泰、金英贤法官)将于13日举行尹前总统因违反公职选举法而被起诉的上诉审判结案听证会。原定于上个月29日结束的审理因证人尹大进的证言时间过长以及出现与原记录不符的证言而推迟。 在13日的审判中,将首先进行追加证据调查和被告人询问。随后,特别检察组(民众记特别检察官)将提出最终意见和求刑,辩护律师团将进行最终辩论,尹前总统也将发表最后陈述,最终结束上诉审判。 尹前总统面临的主要指控有两个。首先是在2012年担任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中数一科科长期间,尹前总统向其兄长尹某介绍了大检察厅中数部出身的律师李南石,但在2021年12月14日的观熏俱乐部讨论会上却虚假陈述称“没有介绍律师”。特别检察组认为,尹前总统实际上介绍了律师,但因担心支持率下滑而进行了虚假解释。 另一个指控是关于与被称为“建真法师”的全成培的关系的虚假解释。尹前总统在2022年1月17日的媒体采访中表示,仅通过党内人士介绍与全某见面,并未与金建熙夫人一起见面,但特别检察组通过调查发现,尹前总统实际上是通过金夫人介绍认识全某,并维持了超过10年的关系。 此前,一审法庭认定尹前总统的所有指控均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3年。当时特别检察组要求判处2年监禁。一审法庭在量刑理由中指出:“在当选总统的过程中,因虚假信息而引发选民高度关注,罪行极其严重。” 此次审判结果不仅关乎尹前总统个人的司法命运,也将对政党层面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现行公职选举法,若选举犯罪被判罚金超过100万韩元,则将导致当选无效。如果政党推荐的候选人被判定为当选无效,需返还已获得的选举费用。如果尹前总统的当选无效判决在最高法院最终确认,国民力量将面临向选举管理委员会返还20大选期间获得的397亿韩元的前所未有的局面。※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1 23:36:00 -
中国适用反间谍法于韩国人,我国需揭示‘幕后’才能适用间谍罪在中国安徽省合肥,一名50多岁的韩国人A因涉嫌间谍活动于2023年12月被国家安全局逮捕。安全局怀疑A将与半导体相关的信息泄露给韩国。这是2023年7月修订的反间谍法实施后,第一起适用于韩国人的逮捕案例。 与此相对,在韩国发生了相反的事件。 一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监听部队”服役约40年的60多岁中国人因涉嫌窃听我军通信而被提起公诉。他以中校身份退役,自2024年3月至上个月期间,涉嫌在群山机场及釜山、平泽的海军和空军基地、亨普里斯营地等地窃听军用飞机与指挥塔的通信,收集的窃听资料达13.9太字节(TB)。 与他一同被起诉的另一名中国人也是在人民解放军“特种部队”和“公安局”工作了8年的党员。他在平泽亨普里斯营地正门附近经营军用品商店,涉嫌在12次中招募军人和军务人员,获取与韩美联合训练“乙支自由之盾(UFS)”相关的资料和指挥部人事信息。 然而,他们所面临的指控并不是“间谍罪”,而是“一般叛国罪”。一般叛国罪是指不符合刑法中具体列举的外汇罪(如间谍罪),但为了惩罚损害我国军事利益的行为而设立的补充性罪名。 修订后的刑法第98条于13日实施,将间谍罪的适用对象从“敌国”扩大到“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由于他们的犯罪发生在实施之前,因此根据刑罚不溯及原则,无法适用新的间谍罪。 然而,问题的核心在于,即使为外国收集国家机密,也无法适用间谍罪。要指控为间谍罪,必须证明在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的指令、资助或其他意图联系下,探测、收集、泄露、传递或中介国家机密的事实。换句话说,必须揭示“幕后”。这正是经过76年修订的间谍法未来需要解决的课题。 与中国相比,差异显而易见。中国在实施修订的反间谍法时,显著扩大了间谍行为的范围。对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等的窃取、探测、贿赂和非法提供进行了广泛的规范。然而,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概念过于宽泛,因而遭到国际社会对“任意执法”和“基本权利侵犯”的强烈批评。 我们并不是说要效仿中国的反间谍法,而是需要从“互惠”的角度审视我国法律的有效性。中国对我们产业信息泄露的“怀疑”适用反间谍法,而我们对中国前军人“组织性收集”军事信息却无法适用间谍罪,这是否合理。 此外,产业间谍也应当受到间谍罪的惩罚。新设的刑法第98条之2(为外国等的间谍罪)仅惩罚“向外国或与之相当的组织泄露国家机密”。因此,即使外国民营企业窃取半导体、电池等技术,也难以适用间谍罪。国民力量党议员高东进提出的修订案,要求将外国企业和国家核心技术纳入适用范围,并将刑期从现行的3年以上提高到10年以上,正是基于这一局限性。经过76年修订的间谍法,修订并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2026-09-30 20:04:20 -
重大事故处罚标准修订:违反安全义务最高可判15年监禁针对严重违反安全与健康保障义务导致工人死亡的企业主或管理责任人,新的量刑标准建议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此举是为了回应《重大事故处罚法》实施后,轻微处罚的争议,基本建议刑期的下限也高于以往的平均判决期。 最高法院量刑委员会于前日召开第148次全体会议,审议了过失致死、工业安全与健康犯罪、重大事故犯罪的量刑标准修订案,并于22日对外公布。 量刑标准是法官在决定刑罚时参考的建议标准,虽然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若判决偏离标准,需在判决书中说明理由。 量刑委员会将工人死亡的重大工业事故致死罪的建议刑期设定为:减轻区间10个月至2年,基本区间1年6个月至4年,加重区间3年至10年。 基本区间的下限1年6个月高于法定下限1年和以往平均判决期约1年2个月。重大工业事故致死罪的法定刑为1年以上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0亿韩元,但此前并未制定单独的量刑标准。 若有两个以上特别加重因素,或特别加重因素比特别减轻因素多两个以上,则可将加重区间的上限提高至一半。因此,最高可建议判处15年监禁。 安全与健康保障义务的严重违反情况将作为特别加重因素考虑。比如,忽视工人或安全健康管理责任人的风险报告,或在风险因素未改善的情况下指示继续作业等情况。 此外,若行政机关多次发出整改命令却仅采取形式上的措施,或放任未受过培训的工人接近危险区域,也将被纳入考虑范围。若削减安全相关预算或挪用至其他用途,或在分包合同中未反映最低安全费用,或将工期缩短至难以实施安全措施的程度,也会提高刑罚。 若在重大工业事故犯罪定罪后5年内再次犯同类罪行,建议的刑期上限和下限均提高1.5倍。 相反,若家属不希望处罚或已实际恢复损失,则可作为特别减轻因素。但需谨慎判断家属是否在没有企业主强迫的情况下,自由表达不希望处罚的意愿。在和解过程中对家属施加不当压力将成为加重理由。 有效的再发生防止措施将作为一般减轻因素和缓刑判断的重要正面理由。必须不仅仅是纠正违规行为或承诺防止再发生,而是要调查事故原因,消除风险因素,并改善整个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体系。 对于工人遭受重大伤害或职业病的重大工业事故伤害罪,建议的刑期为:减轻区间6个月至1年6个月,基本区间1年至2年6个月,加重区间2年至5年。此次标准案仅针对监禁刑,罚款标准未被纳入。 量刑委员会还制定了所谓“酒后驾车”及妨碍酒精测试罪的量刑标准。包括在酒后驾车后再次饮酒或使用影响血液酒精浓度的药物来妨碍测试的行为。 妨碍酒精测试罪的法定刑与拒绝酒精测试罪相同,建议的减轻区间为6个月至1年2个月或罚款300万至1000万韩元,基本区间为8个月至2年或罚款700万至1500万韩元,加重区间为1年6个月至4年。 若在10年内再次犯酒驾、拒绝酒精测试或妨碍测试的行为,且在最近5年内有3次以上罚款以上的同类前科,则在所有区间均仅建议监禁刑,而非罚款。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判处实刑,缓刑的适用将根据其他标准进行判断。 量刑委员会计划在未来通过听证会等方式收集意见,并进行表决程序,最终确定量刑标准。第149次全体会议将于11月6日审议关于高利贷法和债权追讨法违反犯罪的量刑标准修订案。※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2 20:52:00 -
因拖欠工资而被判刑的阿尔特龙公司代表,二审维持实刑因拖欠约200名员工的工资和数十亿韩元的退休金,汽车轮毂制造商阿尔特龙的代表在二审中被判处实刑。 全州地方法院刑事3-2部(首席法官徐秀晶)于22日对阿尔特龙代表柳某(60岁)因违反劳动基准法和退休金保障法等罪名判处2年6个月监禁。 在二审过程中,检方对部分适用条款和指控进行了修改,法庭依法撤销了原审判决,但维持了与一审相同的刑期。 法庭指出,柳某未支付的工资和退休金高达65亿韩元,受害员工人数众多。 法庭表示:“工资是员工及其家庭生计的来源,退休金是退休后生活安定的保障”,并强调“具有财产权性质和生存权性质”。 法庭还指出:“自犯罪发生至今已经过去相当长的时间,但大多数员工的损失仍未得到恢复”,并认为“被告未能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难以认为其为恢复损失做出了认真努力”。 柳某曾表示希望通过出售工厂来支付拖欠工资。然而,法庭认为在辩论结束后,柳某仅表示“正在努力”,并未提出可行的偿还计划。 由于新冠疫情和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经营恶化,柳某承认了其罪行,并且部分损失得到了恢复,部分员工请求从轻处理,这些因素被视为有利情节。 位于全北完州的阿尔特龙因经营困难,拖欠电费和燃气费,自2024年起反复停工和复工。该年12月,整个生产线停产。在此过程中,约200名员工未能领取工资和退休金而离开公司。 一审判决认为:“考虑到未支付金额和受害员工人数,罪责重大”,因此判处柳某2年6个月监禁,并依法拘留。 柳某和检方均对判决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检方在二审中请求判处柳某4年6个月监禁。 全国金属工会全北支部在判决后立即在全州地方法院前召开记者会,批评该判决。工会方面声称,整体拖欠损失规模已达100亿韩元。 工会指出:“数百名受害员工仍未得到救济,但法院再次给予企业主借口和逃避的机会”,并强调“工资拖欠不仅仅是简单的债务违约,而是侵犯劳动者及其家庭生存权的犯罪”。※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22 20:24:00 -
强制猥亵同事的前世宗市议员,二审仍被判实刑因强制猥亵同性同事而在一审中被判实刑的前世宗市议员相炳轩,检方在二审中请求判处其两年监禁。 大田地方法院刑事第二审(审判长:安英华)于16日举行了相前议员强制猥亵案的二审结案听证。检方当天请求法庭判处与一审相同的两年监禁。 相前议员在2022年8月担任世宗市议会议长期间,在首尔汝矣岛的一家餐厅举行晚宴后,涉嫌在路边强制触摸同党男性议员A的身体,并亲吻国民力量党男性议员B,因而被提起公诉。 在调查过程中,相前议员还以强制猥亵的名义对A议员提出反诉。然而,因被认定为虚假指控,追加了诬告罪的起诉。 在一审中,检方对相前议员请求判处两年监禁。一审法庭认定其强制猥亵罪成立,判处其一年六个月监禁,并要求其完成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项目。 不过,法庭认为没有证据灭失或逃跑的风险,并认为有必要给予相前议员赔偿受害者的机会,因此没有对其进行法庭拘留。 随后,在世宗市议会的开除程序进行时,相前议员辞去了议员职务。此前,他也在民主党世宗市党内受到了开除处分。 二审宣判日期定于11月25日,最终刑期将由法庭宣判决定。※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7 16:36:00 -
反思过错……因吸毒获释的唐斯派克将在庆州开餐厅因吸毒被判刑的作曲家兼商人唐斯派克(本名金敏秀)近日宣布将在庆州开设餐饮店。 唐斯派克在10日通过社交媒体表示:“很久没和大家打招呼了,反思四年前的过错,回顾过去的生活。” 他进一步表示:“这是一个珍贵的时刻,让我思考如何不再重蹈覆辙,决定如何度过余生。”并透露:“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我正在庆州美丽的海边——甘浦,准备新的开始。” 他还表示:“我会尽全力不辜负大家的期待和支持。” 此前,唐斯派克于9日公开了即将开业的店面外观。他所展示的店招上写着“BARBACOA by donspike”。 唐斯派克曾经营过烧烤专门店,涉足餐饮业。 另外,唐斯派克因涉嫌在2021年底至2022年9月期间购买4500万韩元的冰毒,并在酒店和度假村等地与女性陪客一起吸毒,于2022年9月被捕。 2023年1月,唐斯派克在一审中被判处3年监禁,缓刑5年,后在二审中原判被撤销,最终被判处2年实刑,完成刑期后获释。※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11 01:44:00 -
前国会议员乌济昌因收受9亿韩元贿赂被判4年监禁因涉嫌收受超过9亿韩元的贿赂以推动高速公路隔音墙安装工程,前国会议员乌济昌被判处4年监禁。 最高法院第三部(主审法官:吴锡俊)于9月2日确认了对乌前议员的判决,因其违反特定犯罪加重法(受贿)及律师法,被判处4年监禁,并追缴9566万韩元。 乌前议员在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期间,因与建材公司代表A某的交易,涉嫌收受约9亿9000万韩元。 检方认为,乌前议员在担任国会议员期间,利用人脉向国土交通部长、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的议员及韩国道路公社的员工施压,要求金钱以推动隔音墙工程。 调查显示,乌前议员曾向A某介绍韩国道路公社的实务人员和总部负责人以处理问题,并表示如果不顺利将通过国土委员会进行处理。随后,他通过虚报自己公司咖啡机的库存销售款项或抬高分包合同金额的方式获取贿赂。 一审判决乌前议员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追缴8883万韩元。但认为9800万韩元的收受金额未能充分证明是贿赂的对价,因而对承诺收受2.3亿韩元的指控作出无罪判决,认为A某的证言不可信。 二审则认定一审无罪的部分中,6825万韩元的咖啡机费用应视为隔音墙工程的贿赂对价,因此将刑期提高至4年,并将追缴金额增至9566万韩元。但对2.3亿韩元的承诺指控无罪判决予以维持。 二审法庭指出:“收受的贿赂金额超过9亿韩元,罪行极其严重。”并强调其通过与分包商的合同抬高工程款项后再返还差额的手法极为精密。法庭还表示:“其辩解令人难以信服,完全没有悔过之意。” 乌前议员虽提出上诉,但最高法院认为原审判断没有法律误解,驳回了上诉。 乌前议员于2004年在第17届国会选举中当选为开放国民党成员,2008年在第18届国会选举中以通合民主党身份成功连任。2024年第22届国会选举中,他以无党籍身份参选京畿道龙仁市甲选区,但未能当选。※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9-03 00:44:10 -
与正义事件相似…'海顿虐待致死'生母无期徒刑减至35年对4个月大的儿子海顿(化名)进行多次虐待致死的生母在上诉审中,从无期徒刑减至35年有期徒刑。 光州高等法院刑事第二部(法官黄珍熙)于25日对因儿童虐待罪被起诉的30多岁A女士,撤销原判,判处其35年有期徒刑。与其一起被起诉、因未能制止虐待而受到审判的丈夫,仍被判处4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与一审相同。 上诉审承认A女士的犯罪行为具有反社会性和严重性,但表示“难以认定其事先有周密的计划,并且在事后表现出悔意”,因此作出减刑的决定。 A女士于2022年10月22日在全南丽水市家中对4个月大的儿子进行虐待,并将其放置在开水的浴缸中,导致多处骨折和出血而死亡。调查显示,虐待行为自同年8月24日起已重复发生19次。一审于4月判处A女士无期徒刑,指出受害儿童在出生133天时就已去世,并在其生命的近一半时间内遭受虐待。 此案最初以儿童虐待致死罪移交警方,但经过检方补充调查后,罪名变更为儿童虐待致死。检方获取了海顿家中4800多段的家庭监控录像,分析了视频和录音。最终判断A女士存在故意虐待和放置致死的行为,于2025年12月以儿童虐待致死罪对其进行逮捕起诉。 一审无期徒刑在上诉审中减至35年的案例,早在“正义事件”中也曾发生。因虐待致16个月大的正义去世的养母张某,2021年在一审中被判无期徒刑,但在上诉审中减至35年有期徒刑。当时,上诉审承认了其对杀人的间接故意,但认为难以认定其事先有周密的计划,且没有足够的客观情况来证明应当永久隔离于社会。35年的有期徒刑于2022年4月被最高法院确认。 然而,两起案件适用的罪名不同。正义事件的养母适用的是刑法中的杀人罪。而因正义事件等原因于2021年3月新设的儿童虐待致死罪规定,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最高法院的量刑标准,儿童虐待致死罪的基本建议刑期为17至22年,增加区域为20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与此同时,自一审以来一直要求重罚的“自由海顿市民团体”在判决后表示“震惊”,并称“与当时判处35年的‘正义事件’相比,没有任何改变”。※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08-26 01: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