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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中小金融机构合规举报奖金提高至10亿韩元金融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储蓄银行、互助金融和信贷专业金融行业的合规举报奖金上限提高至10亿韩元。举报对象将扩大至外部人士,并允许匿名举报和通过律师代理举报。金融监督管理局于14日表示,已与各行业中央会和协会合作,建立了中小金融行业统一的合规举报体系。这一措施旨在弥补小型组织在职务分离等方面的不足,增强内部控制,预防金融事故。首先,原有的“内部举报”名称将更改为“合规举报”。举报主体将从现职员工扩大至前任和现任员工以及外部人士,任何人均可举报。举报内容不仅包括已发生的违法行为,还包括因内部控制不足而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举报者的保护措施也将得到加强。全面引入匿名举报渠道,并允许通过律师进行代理举报。参与举报接收、处理和审议的人员需提交保密协议。因举报而导致的人员不利影响等将具体化为七种类型并予以禁止。奖金支付标准也将进行调整。过去主要针对金融事故的查处,今后也将对多名金融消费者受害或重大金融法规违规的查处给予奖金。提前举报违法或不当指示及内部控制不足以预防金融事故的情况也将纳入奖励范围。奖金将根据事故金额、损失金额和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支付,具体标准也将明确。奖金上限根据行业和公司规模设定,最高可达10亿韩元或5亿韩元。储蓄银行若总资产超过1万亿韩元,信贷专业金融公司若总资产超过2万亿韩元,则可支付最高10亿韩元。互助金融方面,农协和信用合作社最高可达10亿韩元,渔协和林业合作社最高可达5亿韩元。此外,设立了因举报而产生的医疗费和诉讼费等的实报实销制度。对于参与违法行为的内部人员,若能迅速自首,将有可能减轻或免除处罚。相反,若知晓他人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而未举报,则将受到处罚。不过,未举报者的处罚将优先适用于有内部控制标准制定义务的储蓄银行和信贷专业金融公司。新制度将于储蓄银行在10月1日、互助金融在10月19日、信贷专业金融行业在11月1日实施。金融监督管理局计划在金融公司检查过程中,检查制度运行的适当性,并继续进行补充和支持,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21:04:10 -
金志勇回应放弃起诉及反诉疑虑,称“预计无罪”金志勇首任重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针对检察官时期放弃对诈骗案件被告的起诉及对控告人进行反诉的疑虑表示,"因为预计会有明确的无罪判决"。他还否认了与前检察总长相关的"前官偏袒"及调查程序违规的指控。 金候选人在12日向记者发布的声明中,解释了他在2016年担任首尔中央检察院公判二部部长期间,未对因诈骗被起诉的商人A氏提出具体刑期的原因,称"控告人金某的证言与客观账户交易记录不符,导致其证言可信度受到质疑"。 他进一步表示,"曾要求金某提供额外说明,但其拒绝,因此预计会有明确的无罪判决",并强调"是基于‘请依法判决’的意图提出的起诉,实际上在一审中被判无罪"。 关于对诈骗案件控告人金某以诬告及伪证罪起诉的经过,金候选人解释称,"分析金某于2010年提交的现金照片后,发现部分钞票的发行日期为2014年"。 他表示,"在审判过程中,部分伪证被认定,因此我认为很难同意公诉权滥用的批评"。 对于指责称对金某的诬告调查在获取账户查询结果之前就已开始,金候选人回应称,"自2016年9月起,曾要求金某提交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及出席,但其未响应",并解释称"为了解事件真相,传唤了A氏,并进行参考人调查以查明伪证的疑虑"。 他还否认了在调查过程中使用不当场所及在嫌疑人询问记录中虚假记载未参与调查的调查员为旁听人的指控。金候选人表示,"公判检察官们是在专门划分的公判部专用调查空间进行调查的,并非在资料仓库中进行"。他补充道,"虽然调查员在进行公判支持工作时可能会暂时离开某些位置,但我认为他们是参与了调查的"。 对于与前检察总长的关系对案件处理产生影响的疑虑,金候选人强调,"在最初的案件中并没有前检察总长的牵连迹象",并表示"基于公判过程中揭示的伪证迹象等,按照正常程序处理,并没有其他考虑"。 此前,CBS诺克新闻报道,金候选人在担任首尔中央检察院公判二部部长期间,处理源于‘国玺诈骗案件’的诈骗案件时,涉嫌滥用公诉权。 该案件追溯至2010年。当时,因国玺诈骗案件被捕的闵洪圭前国玺制作团长的妻子金某声称,向一名前检察总长出身的律师支付了5000万韩元。随后,金某未能收回款项,向A氏提出了诈骗控告。 检察机关以诈骗罪起诉了A氏,但负责公诉的金候选人所辖公判部质疑金某证言的可信度,未提出具体刑期。A氏在一审中被判无罪,检察机关未提起上诉,最终无罪判决得以确认。 在A氏的审判进行期间,检察机关怀疑金某虚假控告并在法庭上作伪证,随即展开了单独调查。2017年5月,金某被以诬告及伪证罪起诉。 法院于2018年2月对金某的诬告罪判决无罪,二审也维持了同样的判断,认为金某向A氏支付5000万韩元的事实本身难以视为虚假,仅部分伪证罪被认定有罪。 围绕调查程序的争议也浮出水面。根据CBS的报道,法院在对金某进行调查时,认为调查员未合法参与所作的嫌疑人询问记录,因此不承认其证据能力。金候选人随后调任大检察院监察一科,但也有人指出相关监察并未进行。 与此同时,金候选人在担任大检察院监察一科长期间,未妥善处理另一内部举报的疑虑也被提出。 据《亚洲经济》报道,前检察调查员崔某于2017年举报阿山参照医院相关调查的违规及人事报复疑虑,但大检察院以次年时效已过及证据不足为由终结了事件。崔某表示,自己甚至未能接受出席调查,指责金候选人应承担责任。金候选人方面则表示,"将在内容审查后再作进一步说明"。※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3 03:20:00 -
金志勇再遭内部举报,涉嫌忽视调查不当行为金志勇,首任中重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因在担任大检察院监察一科科长期间被指控忽视内部举报而卷入争议。举报阿山参养医院调查不当行为及人事报复的前调查官表示,大检察院并未对其进行调查便结束了此案,并要求金候选人辞职。 根据《亚洲经济》12日获得的前检察调查官崔某的内部举报书及大检察院的回复,崔某于2017年7月20日向时任法务部长朴相基报告了阿山参养医院调查不当行为的指控。法务部于8月3日将此案移交给大检察院,监察一科于次年1月15日通知称该案无罪终结,金候选人当时是该科的科长。 崔某在2011年于天安地检调查此案。该案源于医疗法人以其财产作为担保的30亿韩元贷款,其中6600万韩元的施工费用引发了问题。崔某表示,院长与建筑商通过虚高的施工合同等方式获得了款项。虽然部分款项被约定退还给院长,但建筑商却全额提取并私用。 崔某指出,检察官出身的崔某律师等两人的委任程序存在问题,提出了“暗中辩护”的指控。这是指在没有正式委任程序的情况下,利用人脉等暗中介入案件。崔某解释称,在他们介入后,2009年的首次调查以无罪结束。 随后,因合伙人的举报,朱镇宇当时的天安地检检察官等重新调查此案,并被重新分配到朴某检察官的办公室,由崔某负责调查。院长与建筑商因背信罪被判有罪并被判缓刑,而另一起背信受贿的指控则被判无罪,崔某如是说。 崔某在追踪6000万韩元支票后,向某部长检察官提出要求,称需根据嫌疑人的供述记录进行调查,并因此提出了泄露调查信息的指控(公职秘密泄露罪)。他还表示,员工们要求与嫌疑人面谈,并了解拘留令申请的情况。 崔某在2011年向负责监察的朴某检察官提交了监察请求书,但未得到处理。次年,他受到内部帖子删除的压力,并经历了通过执行科被调往论山地检的人事报复。 崔某要求大检察院查明前官员律师的不当请求、支票追踪结果泄露、监察案件掩盖及不当调动等问题,并追究相关责任。 然而,大检察院回应称:“处分时效已过,单凭举报人的主张不足以承认相关人员的不当行为,且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举报人的主张。”调查对象及审查材料未在通知中说明。 崔某表示,未收到出席调查的要求,且对科长的消息询问感到幼稚,因此仅简短回复“请阅读举报书”、“请召唤我进行调查”。他认为金候选人作为部门负责人无法逃避处理责任。 《亚洲经济》当天上午开始多次向金候选人方面询问调查及处理经过、报告及审批情况,并要求在下午3点前回复,仅收到“内容审核后将再作说明”的答复。 此前,光州地方中重大犯罪调查厅长任恩正也指出,振东均前检察官性侵事件的处理在金候选人任内被忽视。※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3 01: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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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中小金融机构合规举报奖金提高至10亿韩元金融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储蓄银行、互助金融和信贷专业金融行业的合规举报奖金上限提高至10亿韩元。举报对象将扩大至外部人士,并允许匿名举报和通过律师代理举报。金融监督管理局于14日表示,已与各行业中央会和协会合作,建立了中小金融行业统一的合规举报体系。这一措施旨在弥补小型组织在职务分离等方面的不足,增强内部控制,预防金融事故。首先,原有的“内部举报”名称将更改为“合规举报”。举报主体将从现职员工扩大至前任和现任员工以及外部人士,任何人均可举报。举报内容不仅包括已发生的违法行为,还包括因内部控制不足而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举报者的保护措施也将得到加强。全面引入匿名举报渠道,并允许通过律师进行代理举报。参与举报接收、处理和审议的人员需提交保密协议。因举报而导致的人员不利影响等将具体化为七种类型并予以禁止。奖金支付标准也将进行调整。过去主要针对金融事故的查处,今后也将对多名金融消费者受害或重大金融法规违规的查处给予奖金。提前举报违法或不当指示及内部控制不足以预防金融事故的情况也将纳入奖励范围。奖金将根据事故金额、损失金额和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支付,具体标准也将明确。奖金上限根据行业和公司规模设定,最高可达10亿韩元或5亿韩元。储蓄银行若总资产超过1万亿韩元,信贷专业金融公司若总资产超过2万亿韩元,则可支付最高10亿韩元。互助金融方面,农协和信用合作社最高可达10亿韩元,渔协和林业合作社最高可达5亿韩元。此外,设立了因举报而产生的医疗费和诉讼费等的实报实销制度。对于参与违法行为的内部人员,若能迅速自首,将有可能减轻或免除处罚。相反,若知晓他人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而未举报,则将受到处罚。不过,未举报者的处罚将优先适用于有内部控制标准制定义务的储蓄银行和信贷专业金融公司。新制度将于储蓄银行在10月1日、互助金融在10月19日、信贷专业金融行业在11月1日实施。金融监督管理局计划在金融公司检查过程中,检查制度运行的适当性,并继续进行补充和支持,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4 21:04:10 -
金志勇回应放弃起诉及反诉疑虑,称“预计无罪”金志勇首任重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针对检察官时期放弃对诈骗案件被告的起诉及对控告人进行反诉的疑虑表示,"因为预计会有明确的无罪判决"。他还否认了与前检察总长相关的"前官偏袒"及调查程序违规的指控。 金候选人在12日向记者发布的声明中,解释了他在2016年担任首尔中央检察院公判二部部长期间,未对因诈骗被起诉的商人A氏提出具体刑期的原因,称"控告人金某的证言与客观账户交易记录不符,导致其证言可信度受到质疑"。 他进一步表示,"曾要求金某提供额外说明,但其拒绝,因此预计会有明确的无罪判决",并强调"是基于‘请依法判决’的意图提出的起诉,实际上在一审中被判无罪"。 关于对诈骗案件控告人金某以诬告及伪证罪起诉的经过,金候选人解释称,"分析金某于2010年提交的现金照片后,发现部分钞票的发行日期为2014年"。 他表示,"在审判过程中,部分伪证被认定,因此我认为很难同意公诉权滥用的批评"。 对于指责称对金某的诬告调查在获取账户查询结果之前就已开始,金候选人回应称,"自2016年9月起,曾要求金某提交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及出席,但其未响应",并解释称"为了解事件真相,传唤了A氏,并进行参考人调查以查明伪证的疑虑"。 他还否认了在调查过程中使用不当场所及在嫌疑人询问记录中虚假记载未参与调查的调查员为旁听人的指控。金候选人表示,"公判检察官们是在专门划分的公判部专用调查空间进行调查的,并非在资料仓库中进行"。他补充道,"虽然调查员在进行公判支持工作时可能会暂时离开某些位置,但我认为他们是参与了调查的"。 对于与前检察总长的关系对案件处理产生影响的疑虑,金候选人强调,"在最初的案件中并没有前检察总长的牵连迹象",并表示"基于公判过程中揭示的伪证迹象等,按照正常程序处理,并没有其他考虑"。 此前,CBS诺克新闻报道,金候选人在担任首尔中央检察院公判二部部长期间,处理源于‘国玺诈骗案件’的诈骗案件时,涉嫌滥用公诉权。 该案件追溯至2010年。当时,因国玺诈骗案件被捕的闵洪圭前国玺制作团长的妻子金某声称,向一名前检察总长出身的律师支付了5000万韩元。随后,金某未能收回款项,向A氏提出了诈骗控告。 检察机关以诈骗罪起诉了A氏,但负责公诉的金候选人所辖公判部质疑金某证言的可信度,未提出具体刑期。A氏在一审中被判无罪,检察机关未提起上诉,最终无罪判决得以确认。 在A氏的审判进行期间,检察机关怀疑金某虚假控告并在法庭上作伪证,随即展开了单独调查。2017年5月,金某被以诬告及伪证罪起诉。 法院于2018年2月对金某的诬告罪判决无罪,二审也维持了同样的判断,认为金某向A氏支付5000万韩元的事实本身难以视为虚假,仅部分伪证罪被认定有罪。 围绕调查程序的争议也浮出水面。根据CBS的报道,法院在对金某进行调查时,认为调查员未合法参与所作的嫌疑人询问记录,因此不承认其证据能力。金候选人随后调任大检察院监察一科,但也有人指出相关监察并未进行。 与此同时,金候选人在担任大检察院监察一科长期间,未妥善处理另一内部举报的疑虑也被提出。 据《亚洲经济》报道,前检察调查员崔某于2017年举报阿山参照医院相关调查的违规及人事报复疑虑,但大检察院以次年时效已过及证据不足为由终结了事件。崔某表示,自己甚至未能接受出席调查,指责金候选人应承担责任。金候选人方面则表示,"将在内容审查后再作进一步说明"。※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2026-10-13 03:20:00 -
金志勇再遭内部举报,涉嫌忽视调查不当行为金志勇,首任中重大犯罪调查厅长候选人,因在担任大检察院监察一科科长期间被指控忽视内部举报而卷入争议。举报阿山参养医院调查不当行为及人事报复的前调查官表示,大检察院并未对其进行调查便结束了此案,并要求金候选人辞职。 根据《亚洲经济》12日获得的前检察调查官崔某的内部举报书及大检察院的回复,崔某于2017年7月20日向时任法务部长朴相基报告了阿山参养医院调查不当行为的指控。法务部于8月3日将此案移交给大检察院,监察一科于次年1月15日通知称该案无罪终结,金候选人当时是该科的科长。 崔某在2011年于天安地检调查此案。该案源于医疗法人以其财产作为担保的30亿韩元贷款,其中6600万韩元的施工费用引发了问题。崔某表示,院长与建筑商通过虚高的施工合同等方式获得了款项。虽然部分款项被约定退还给院长,但建筑商却全额提取并私用。 崔某指出,检察官出身的崔某律师等两人的委任程序存在问题,提出了“暗中辩护”的指控。这是指在没有正式委任程序的情况下,利用人脉等暗中介入案件。崔某解释称,在他们介入后,2009年的首次调查以无罪结束。 随后,因合伙人的举报,朱镇宇当时的天安地检检察官等重新调查此案,并被重新分配到朴某检察官的办公室,由崔某负责调查。院长与建筑商因背信罪被判有罪并被判缓刑,而另一起背信受贿的指控则被判无罪,崔某如是说。 崔某在追踪6000万韩元支票后,向某部长检察官提出要求,称需根据嫌疑人的供述记录进行调查,并因此提出了泄露调查信息的指控(公职秘密泄露罪)。他还表示,员工们要求与嫌疑人面谈,并了解拘留令申请的情况。 崔某在2011年向负责监察的朴某检察官提交了监察请求书,但未得到处理。次年,他受到内部帖子删除的压力,并经历了通过执行科被调往论山地检的人事报复。 崔某要求大检察院查明前官员律师的不当请求、支票追踪结果泄露、监察案件掩盖及不当调动等问题,并追究相关责任。 然而,大检察院回应称:“处分时效已过,单凭举报人的主张不足以承认相关人员的不当行为,且没有其他证据支持举报人的主张。”调查对象及审查材料未在通知中说明。 崔某表示,未收到出席调查的要求,且对科长的消息询问感到幼稚,因此仅简短回复“请阅读举报书”、“请召唤我进行调查”。他认为金候选人作为部门负责人无法逃避处理责任。 《亚洲经济》当天上午开始多次向金候选人方面询问调查及处理经过、报告及审批情况,并要求在下午3点前回复,仅收到“内容审核后将再作说明”的答复。 此前,光州地方中重大犯罪调查厅长任恩正也指出,振东均前检察官性侵事件的处理在金候选人任内被忽视。※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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