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监督管理局于14日表示,已与各行业中央会和协会合作,建立了中小金融行业统一的合规举报体系。
这一措施旨在弥补小型组织在职务分离等方面的不足,增强内部控制,预防金融事故。
首先,原有的“内部举报”名称将更改为“合规举报”。举报主体将从现职员工扩大至前任和现任员工以及外部人士,任何人均可举报。举报内容不仅包括已发生的违法行为,还包括因内部控制不足而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
举报者的保护措施也将得到加强。全面引入匿名举报渠道,并允许通过律师进行代理举报。参与举报接收、处理和审议的人员需提交保密协议。因举报而导致的人员不利影响等将具体化为七种类型并予以禁止。
奖金上限根据行业和公司规模设定,最高可达10亿韩元或5亿韩元。储蓄银行若总资产超过1万亿韩元,信贷专业金融公司若总资产超过2万亿韩元,则可支付最高10亿韩元。互助金融方面,农协和信用合作社最高可达10亿韩元,渔协和林业合作社最高可达5亿韩元。此外,设立了因举报而产生的医疗费和诉讼费等的实报实销制度。
对于参与违法行为的内部人员,若能迅速自首,将有可能减轻或免除处罚。相反,若知晓他人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而未举报,则将受到处罚。不过,未举报者的处罚将优先适用于有内部控制标准制定义务的储蓄银行和信贷专业金融公司。
新制度将于储蓄银行在10月1日、互助金融在10月19日、信贷专业金融行业在11月1日实施。金融监督管理局计划在金融公司检查过程中,检查制度运行的适当性,并继续进行补充和支持,以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