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院长吴敏锡在16日国会法制委员会对首尔高等法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等进行的国会审查中回答法制委员的质询。 [照片=联合新闻社]](https://image.ajunews.com/content/image/2026/10/16/20261016161830951956.jpg)
执政的国民力量党在当天针对首尔高等法院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国会审查中,声称李总统的公职选举法审判和大长洞事件审判中止是“审判机构的职务怠忽”。
国民力量党议员金泰圭指出:“我国并没有审判中止制度,但李总统的公职选举法案件却被暂停,理由是'日期推定',这要么是审判机构的职务怠忽,要么是滥用诉讼指挥权。”
国民力量党议员郭圭泽表示:“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判程序中止的理由有两种,分别是被告人精神失常或生病,必须听取检察官和辩护人的意见后决定。然而,个别法官却决定'因为被告是总统,所以审判中止',这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他补充道:“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请求中止是因为精神失常或生病,或者根据宪法第84条,应该提出'因为成为总统所以请求中止'的宪法诉讼。”
相对而言,民主党则反驳称总统的审判中止是符合宪法的正当程序,并呼吁停止对总统的束缚。
同党议员朴均泽指出:“宪法规定对现任总统的起诉是禁止的,刑事诉讼法对此有解释。起诉被称为起诉,而起诉的进行被称为诉讼,这属于审判的范畴。诉讼的概念包括起诉和审判的进行。”
民主党法制委员会委员长徐英敎表示:“诉讼是指起诉后进入审判,因此(宪法规定)意味着一切都被中止。”她说:“在总统处理国事时,旁边不断干扰和束缚,今天最好对此进行整理。”
朝野双方还就赵大法官拒绝再提请的争论继续交锋。民主党议员金东雅指出:“这样(大法官职位)空缺最终会影响到国民。”而国民力量党议员尹相贤则反问:“大法官表示找不到(再提请的)宪法依据和具体理由,但青瓦台却表示'总统的任命权最重要,因此支持大法官的再提请权'。在自由民主共和国中,这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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