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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中国制造'标签,伪装成国产品…制衣公司代表获缓刑

崔裕眞 수습기자 2026-10-15 17:52
法庭称“严重损害消费者信任和国际信誉”
照片来源:联合新闻
[照片来源:联合新闻]

因涉嫌将中国进口的手表去掉原产地标示后伪装成国产品而被起诉的制衣公司代表在一审中被判处缓刑。

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刑事1庭庭长杨煥承于15日对被控违反对外贸易法及销售支持法的制衣公司代表金某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与其一同受审的制衣公司4名员工则分别被判处80万元罚款。

金代表等人自2017年至2023年期间,涉嫌将约12万只从中国低价进口的手表伪装成国产产品进行流通和销售。

检方调查结果显示,他们通过用丙酮去除手表上的“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字样后重新组装,伪装原产地。此外,还确认他们伪装成直接制造的方式,欺骗采购厅参与投标。

因此,检方在8月31日的结案听证会上,要求对金代表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4名员工判处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在审判过程中,金代表方面辩称并不知晓原产地标示违规,考虑到公司的销售规模,没有理由指示或容忍非法行为,并声称未收到关于采购厅投标和交货过程的报告。

然而,法庭并未采纳金代表的主张。法院认为,基于员工报告及商业计划书等客观证据,金代表明知违规行为却因经营原因对此置之不理,并认为公共机构的投标也是在金代表的指示下进行的。

杨庭长指出:“原产地标示损坏及伪装成国产品的行为对健康的对外贸易秩序和国际信任造成严重损害,原产地虚假标示和国内销售行为损害了消费者信任。”他还表示:“考虑到该公司手表业务的象征性和组织结构,金代表声称对此毫不知情是不合常理的。”

他进一步指出:“考虑到对公司声誉的潜在风险,实务人员不可能在没有代表董事长的情况下,完全在自己的责任下秘密推进此事。”并表示:“接受没有上级报告而随意签订合同的事实是不可接受的。”

不过,法庭表示,考虑到金代表没有前科以及在其上任前该行为在公司内已成为惯例,因此在量刑时给予了适当考虑。

对于员工们,法庭指出他们都是初犯,承认错误并表示悔过,且在工作过程中导致犯罪的情况也被考虑在内。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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