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仁赫宪法法院事务处长在13日对李在明总统与赵熙大大法官之间的大法官提名争议表达了谨慎的态度。
在当天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宪法法院国政审查中,针对朴均泽民主党议员提出的“虽然大法官的提名权在宪法中有规定,但最终的判断权不在总统的任命权之下吗?”的问题,孙处长回答称:“这是宪法第104条第2款的解释问题。”
他进一步表示:“由于宪法法院已收到权力争议审判的申请,因此在审判团作出判断之前,发表个人意见或公共机构的意见是不合适的。”
在上个月21日,执政党国民力量向宪法法院申请权力争议审判,认为李总统未向国会提交赵大法官提名的孙奉基法官的任命同意案,并要求重新提名,侵犯了国会议员的审议和表决权。权力争议审判是宪法法院判断国家机构之间权力的存在与范围的制度。
对于民主党议员金汉圭提出的权力争议审判未满足审查条件的质疑,孙处长表示:“权力争议案件必须经过必要的辩论,目前案件已接收,正在讨论处理方向。”对于金议员提出的应驳回的主张,他表示:“根据先例等情况,确实有可能作出这样的判断,但每个案件都是不同的。”
与此同时,围绕国民力量议员主议员的个人发言,朝野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主议员指出:“我指出李在明的皇帝高尔夫问题时,民主党并非接到青瓦台的指令,却集体发作。”他接着表示:“有人称我为‘网络恶棍’,但真正的恶言专家和网络恶棍是李总统。”
对此,民主党议员们高声抗议,国民力量的议员们也进行了反击,国政审查现场瞬间变得喧闹。民主党所属的法律委员会主席徐英敎呼吁:“双方都停止吧”,争论暂时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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