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交通信号撞上小学通学巴士,导致13名学生受伤的货车司机在上诉中获得减刑,避免了实刑。大部分受害者与其达成和解,并表示不希望受到处罚,这一情况被纳入量刑考虑中。
据联合新闻报道,10月13日,全州地方法院刑事3-1部(法官黄志爱)在审理62岁被告A某的上诉时,推翻了原判的2年6个月监禁,改判为1年6个月监禁,缓刑2年。
事故发生时,调查显示A某在碰撞前并未踩下减速踏板。被撞的通学巴士在被货车推挤后,撞上路边的标志才停下。
此次事故造成通学巴士上的13名小学生及学校安全指导员受伤。
上诉法院指出,被告因违反信号撞上通学巴士的过失并不轻微。然而,考虑到A某在上诉过程中与13名受害者中的12名达成和解,并且大部分受害者表示不希望对其进行处罚,法院认为原判的刑罚过重,不合理。
因此,A某在原审中被判处2年6个月监禁,但在上诉中被改判为1年6个月监禁,缓刑2年,避免了实刑。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