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实施的韩国型证据披露制度(K-发现)在帮助专利侵权受害者获取证据的名义下,可能被海外企业恶意利用,对国内企业造成攻击。国内企业在海外遭受无差别专利诉讼的情况下,证明“没有侵权”的过程中,核心商业秘密可能会外泄。
根据10月12日国民力量党议员崔秀珍办公室的消息,过去五年中,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等国内主要科技企业遭遇的海外专利诉讼总数达到558起。其中,针对大企业的诉讼高达453起,占总数的81.2%。尤其是在2024年,美国对国内企业提起的97起诉讼中,有78起(80.4%)是由被称为“专利怪兽”的非制造专利专门公司(NPE)提起的。
在国内企业成为全球市场上海外NPE的集中目标,进行防御战的情况下,若引入韩国型发现制度,企业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缩小。因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摆脱侵权指控,企业必须向对方强制提交核心工艺技术、成本结构、主要供应链、客户信息等敏感内部资料。
在美国等证据披露制度已经活跃的国家,副作用频频出现。最近针对三星电子提起的四起专利诉讼背后,发现中国企业“紫藤知识产权”为诉讼提供了资金。美国法院指出,尽管有保密命令,对方仍不当获取并滥用机密资料,承认了原告方的请求被驳回的“否定抗辩”。
国内专利诉讼相关费用可能会呈天文数字增长。在证据披露程序中,收集数百万份文件、进行数字取证、专业律师团队的精细审查工作都是必不可少的,诉讼费用可能比现有费用增加数倍甚至数十倍。
因此,资金实力和专利资产相对薄弱的国内中小企业面临更大的压力。国内半导体设备企业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拥有众多专利的日本或美国先进企业利用这一制度发起诉讼,相对专利组合较弱的国内中小企业将无计可施,必然会败诉。”
中小企业和创业公司可能会被海外庞大NPE的资本力量结合,利用“策划诉讼”作为武器,针对大企业进行攻击。如果海外NPE出资并以国内中小企业的专利或名义申请发现,可能会导致大企业的核心技术和供应链信息无防备地暴露,整个国内产业生态系统面临干扰的风险。
根据韩国知识产权协会(KINPA)的调查结果,68%的受访企业反对引入“K-发现”制度。按企业规模划分,大企业中有71%、中小企业和中型企业中有63%表示反对。尤其是在技术泄露风险较高的电子电气和信息通信行业,92%的受访企业持负面态度。
公平性问题也引发争议。海外企业或NPE的核心资料在国外,国内企业即使提起反诉也难以获取证据。相反,三星电子、SK海力士等总部和研发基础设施集中在韩国的高科技企业,必须冒着通过国内法院的证据披露程序泄露核心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的风险。
韩国知识产权协会相关人士表示:“与美国等主要国家不同,韩国在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保密特权(ACP)法律保护措施不足,一旦实施发现制度,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将面临无防备暴露的风险。如果海外NPE通过国内证据披露程序获取的核心资料在海外诉讼中被作为攻击材料再利用,并以诉讼费用负担作为武器强迫和解,将对整个国内技术企业造成致命打击。”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