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委员会于10月7日宣布,因金阳公司违反会计处理标准,向其处以76亿3300万元的罚款。
金融委员会当天召开第17次会议,决定对金阳处以76亿3300万元罚款,对金阳的代表董事处以7亿3330万元罚款,对前财务负责人处以4亿6380万元罚款,对前营业负责人、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前管理评估负责人各处以3920万元罚款,对内部审计处以1亿7720万元罚款。
此外,尽管与第二大股东及其他股东通过合同共同控制蒙古法人,但仍进行了合并会计处理,导致自有资本等被高估。
该公司还存在未确认合资企业投资股票减值损失的会计错误。尽管发现蒙古法人预期营业损益恶化的迹象,且发生了减值损失,但未对此进行确认,导致自有资本等被高估。
在外部审计时,该公司与交易方串通,提供虚假交易凭证,阻碍外部审计,并在审计过程中提交虚假收据,谎称未妨碍库存实地审查。
金阳除了罚款外,还面临审计师指定三年、代表董事及其他三人被建议解职及职务暂停六个月等措施。
此外,该公司、代表董事及前财务负责人已被检察院起诉,前营业负责人及其他两人也已被检察院通知。
当天,金融委员会还对阿森迪奥处以7亿3370万元罚款,审计师指定三年,并建议解职前财务负责人。
阿森迪奥因未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子公司投资股票进行减值审查而受到指责。
对审计程序疏忽的审计公司泰月会计事务所处以8000万元罚款,并要求其额外储备50%的赔偿共同基金。
此外,因违反重要审计程序而进行审计的先进会计事务所也被处以2250万元罚款,并要求其额外储备20%的赔偿共同基金。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