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少年在杀害母亲后又致宠物犬死亡,他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主张自己精神失常。
10月7日,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3部(法官金基丰)对被控杀亲和违反动物保护法的18岁少年A的首次审理进行了公开。
辩护律师还请求进行精神鉴定,以判断A在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和责任能力。
法庭接受了A方的精神鉴定请求,并决定于下月20日继续审理此案。
此前,A于8月7日下午8时30分左右在仁川市富平区三山洞的一处公寓内,涉嫌用利器杀害40多岁的母亲B和宠物犬。
A因认为B曾对其实施性侵而要求其道歉,双方在争吵中发生了冲突。此外,A还因目睹宠物犬试图咬他而杀死了宠物犬。
A在辍学后处于失业状态,案发时与父亲和弟弟外出,只有母亲与他独自在家,最终导致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