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执政党在28日于国会召开了会议,宣布了以“打击重复垄断行为立法推进方案”为核心的内容。决定将加强对垄断行为的威慑力、提高垄断行为的查处率、增强整改措施的有效性等三个领域的五项立法任务整合推进。
政府表示,重复垄断不仅加重民生负担,还可能损害企业的创新激励和经济增长动力,因此需要进行强有力的制度改革。当天,公正交易委员会主席朱炳基指出:“垄断行为严重损害市场经济的基础,剥削其他经济主体以获取不当利益,是一种重大不公平行为。”他还强调:“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垄断行为扭曲价格,加重了民生负担。”
他进一步表示:“企业为了通过技术开发、创新和新业务开拓等生产性竞争获得成功,而不是仅仅窥探剥削和违规的机会,这可能会损害国民经济的健康和增长动力。”
因此,政府与执政党决定引入对重复垄断企业的营业停止和注册取消制度。将对最近五年内两次以上进行垄断的企业作为制裁对象,将以罚款为主的制裁措施扩大到对营业活动和企业资格的限制。公正交易委员会将对重复垄断企业进行查处,并向相关部门请求注册取消或营业停止,由该部门根据个别法律进行处置。
垄断行为的处置时效也将延长。未开始调查的案件的处置时效将从现行的7年延长至10年。调查开始后适用的5年时效将保持不变,因此可处置的期限将从现行的最长12年扩展至15年。
教育领域的招标垄断监控也将加强。将明确教育厅为公正交易委员会的招标垄断迹象分析系统(BRIAS)的招标信息义务提供机构。今年4月起,已通过采购厅的协助将注册在国家市场的教育厅发包招标信息进行关联,但为了确保稳定的数据获取,将制定法律依据。
为纠正因垄断而扭曲的价格,价格重新决定命令也将被明确写入反垄断法。目前,公正交易委员会是根据“其他必要的整改措施”条款发出价格重新决定命令。今后将明确法律,以恢复垄断前的竞争状态为目标重新决定价格。
自愿举报者的减免制度也将进行调整。核心的罚款和举报减免优惠将保留,但价格重新决定命令等整改措施将不再享受减免。为恢复因垄断而受损的市场秩序,相关措施将适用于所有参与者。
政府与执政党计划立即提出包含此次对策的反垄断法和17个个别法律的修正案,并推动快速立法。朱主席表示:“不仅要严格执行法律,还要进行强有力的制度改革。”并强调:“经过与相关部门的紧密协商,制定了包括注册取消和营业停止制度在内的五项立法任务。”
他补充道:“如果制度改革的方向能够迅速立法,将有助于扩散对垄断行为威胁企业生存的认识,并促进健康竞争秩序的市场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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