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金融行业消息,金融监督院近日与主要银行召开会议,提出了区分高风险房贷的具体标准。
金融监管机构在上个月13日发布的房地产金融政策中已表示,将加强对高额、高债务收入比(DSR)贷款以及高价住宅、高LTV贷款的资本监管。目前,仅对到期一次性还款、分期还款贷款、持有三套以上住宅的房贷以及LTV超过60%的贷款适用约2倍的风险权重。
监管机构正在考虑进一步细分高风险房贷的管理方案,包括:住宅价格超过2.5亿韩元且LTV超过40%;住宅价格在1.5亿至2.5亿韩元之间且LTV超过40%;住宅价格在1.5亿韩元以下且LTV超过60%。各区间的风险权重预计将在2至4倍之间决定。这些标准将适用于新贷款和现有贷款余额,但具体的风险权重倍数尚未确定。
此外,贷款规模超过4亿韩元且DSR超过35%的房贷也将被归类为高风险贷款进行管理。
同时,监管机构还计划在家庭债务超过一定水平时,根据各银行的房贷比例要求其储备额外资本,以应对家庭部门的系统性风险缓冲资本(SSyRB)。这是为了减少房地产市场波动对银行健康的冲击。
金融监管机构表示,将根据银行的意见制定具体的适用标准,并计划在明年实施相关措施。
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自8月13日政策发布以来,我们与银行业持续进行协商,将在进一步协商后制定详细方案。”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