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部于16日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外国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指引》和《外汇交易规定》的修订公告。此次修订将“海外韩元业务”和负责该业务的“海外韩元业务机构(RFI-K)”制度化。希望开展韩元业务的现有海外外汇业务机构(RFI)需向财政经济部单独注册。
完成注册的金融机构可以在海外为外国非居民提供韩元的支付、接收、存款等持有、筹集和运用韩元的业务。开设韩元账户后,进行汇款、投资和借贷交易等也被允许。
客户范围有所限制。拥有存款功能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民被排除在外,仅限于外国非居民。
结算方式也已确定。RFI-K在国内外汇银行开设统一韩元账户后,该银行可以接入韩国银行的韩元国际支付网络,处理海外发生的韩元交易结算。海外金融机构将能够通过国内金融网络处理韩元结算。
非居民之间的韩元计价资本交易的申报义务也被免除,但国内房地产交易除外。政府计划通过此举简化海外非居民的韩元汇款和投资等相关交易程序。
相应地,交易对方和交易明细的确认和报告义务被规定。相关机构需确认客户是否为外国非居民,并每月向韩国银行报告收款人、付款人识别信息、交易金额、货币种类、交易和结算日期等。
健全性管理机制也已建立。政府在必要时可限制相关机构的韩元资金筹集和运用方式、资产和负债范围等。客户确认和交易明细报告等法定义务可与现有的海外外汇业务机构一样委托给代理机构。
此次措施是政府在7月发布的《韩元国际化路线图》的后续行动。政府计划与韩国银行的韩元国际支付网络一起,建立在海外也能使用韩元的交易基础设施和制度。在扩大韩元交易的同时,管理资金流动和健全性等。
财政经济部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已建立了在海外进行非居民韩元交易和结算的制度基础”,并表示“将与韩国银行等相关机构密切监测交易明细和义务履行情况”。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