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政府消息,国土交通部部长金允德于10日上午在首尔汝矣岛参加了“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国民报告大会”,并表示包含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扩大的修订法案将于明年1月1日如期实施。
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是利用电子支付系统,发包人不经过承包商或分包商的账户,直接向建筑工人支付工程款项的制度。工程款项不仅包括分包款,还包括材料、设备费用和工资等。该制度重点管理支付对象的款项,确保中间商无法将款项用于其他用途。
此前,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发包的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必须使用电子支付系统,但修订法实施后,规模以上的民间建筑工程也将纳入适用范围。
民间工程的适用范围将根据工程金额确定。非公共工程中,单个承包金额达到国土交通部规定的金额以上的工程,必须使用电子支付系统。具体金额标准将在未来的下位法令中规定。
建筑工地内多级承包结构导致的支付延迟问题早已被提出。建筑工程通常是通过发包人、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层层传递给工人或设备供应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承包商的账户被查封或用于其他用途,最终支付对象可能无法及时收到款项。
民主劳动总联合会全国建筑工会在今年3月提出制度引入法案时发表声明,指出了这一问题。在多级分包过程中,工程款被挪用或支付延迟,导致工人在数十天甚至数月内无法领取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
金允德部长在当天上午的“发包人直接支付制度国民报告大会”上表示,虽然没有发布与活动相关的政策报告或新的实施细则,但在制度实施前仍有待解决的任务。首先,尚未确定在民间建筑工程中,从何种规模开始适用直接支付制度。适用范围的扩大将增加防止拖欠的对象,但发包人和建筑公司也需适应新的支付系统,负担可能加重。
制度实施的时间点和违规时的罚款时间也存在差异。根据8日公布的修订建筑产业基本法(法律第21894号),与直接支付制度相关的修订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然而,不使用电子支付系统支付工程款时适用的罚款规定将于2028年1月1日实施。
我们的银行房地产研究室主任范英镇表示:“直接支付制度的引入从根本上消除了在分包中间阶段资金被挪用或因主承包和分包金融账户被查封而导致款项被冻结的风险。”他认为,这在减少工资和材料款拖欠方面是积极的。
范主任指出:“但与公共工程不同,民间项目中,发包人可能未能及时将款项投入资金系统,或发包人本身可能面临破产等‘根本信用风险’,这仅靠相关立法难以完全保障。”
他还建议:“由于多级承包的特性,可能无法完全保障未在正式合同中体现的再分包等的安全性,因此需要加强对非法再分包的监测和发现。”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