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原道阳谷县的研究结果显示,因华川坝和所阳江坝造成的累计损失最高达3.9233万亿韩元。县政府计划将现行的损失补偿支持体系转变为将水坝的收益和资源回馈给居民的“利益共享方式”。
阳谷县于8日在县政府中会议室召开了“阳谷县水坝影响分析及利益回馈研究成果报告会”,讨论了损失分析结果及扩大政府支持的政策方案。
江原研究院估算,华川坝造成阳谷县的累计损失为81年间的9720亿韩元。所阳江坝的损失则在52年间估算为2.7485万亿至2.9513万亿韩元。目前每年仍有80亿至147亿韩元的损失发生。
尤其是由于所阳江坝的建设,46号国道部分被淹没,阳谷至春川的通行时间从原来的40分钟延长至2小时30分钟。长期的交通中断和可达性下降对人口和地方经济产生了负面影响。
与损失规模相比,支持金额显得微不足道。阳谷县每年分配的水坝周边地区支持项目资金约为228亿韩元,其中地方支持项目资金仅为109亿韩元,占总额的48%。
项目资金的很大一部分用于一次性和消耗性项目,限制了居民收入和地方自立基础的建设。
水坝损失并非仅是阳谷县的问题。在所阳江坝建设时,春川、仁川和阳谷地区的50.21平方公里被淹没,3153户家庭、18546人被迫离开家园。春川经历了与水源相关的监管和开发限制,仁川和阳谷则因道路淹没而遭受交通中断和生活圈变化的长期影响。
华川坝周边的华川和阳谷也面临淹没和可达性降低的问题,同时军事和环境监管的叠加使得水坝所产生的电力和水资源的利益集中在外部地区。因此,春川、华川、阳谷和仁川等水坝邻近地区持续要求扩大支持金和改善分配标准。
此次研究将阳谷县定义为不仅是简单的受损地区,而是应当共享水坝利益的利益相关者。政策方向也建议从事后损失补偿转向持续的收益分配。
具体而言,建议扩大水坝周边地区的支持范围,并在支持金的计算和分配标准中考虑淹没面积、监管面积、交通绕行费用和人口减少等因素。提高电力和水资源销售收入的地方出资比例,并将一次性支持项目转变为以居民收入和就业为中心的中长期项目。
还指出需要修订水坝建设和管理法,以及改善所阳江坝周边自然环境保护区的不合理监管。监管放宽应在保持水质和生态保护标准的同时,选择性地调整过度限制居民生活和地方发展的部分。
作为地区活化方案,建议提升连接帕罗湖、所阳湖和平和坝的水边旅游带。还包括居民出资和分红型水上太阳能项目,以及利用帕罗湖作为下坝进行抽水蓄能,建设“国土正中央社区中心”以服务46号国道的使用者。
居民参与型水上太阳能项目在其他地区已作为实际收益共享模型推进。在合川坝,附近20多个村庄的1400多名居民通过社区共同投资该项目,并分享部分发电收益。
然而,水上太阳能和抽水蓄能项目需首先验证其商业可行性、电力系统、对水质和生态的影响以及对景观的破坏程度。在项目初期,需向居民公开投资风险和预期收益,并将收益分配标准制度化,以避免产生新的冲突。
为切实减轻损失,需要超越各地方政府的要求,构建由政府、江原道及水坝邻近市县参与的共同协商体。应将支持金扩大、法律修订、断路改善和地区收入项目整合为一个中长期计划,向政府提出要求,以提高政策反映的可能性。
与会者讨论了如何将研究结果应用于政府政策和制度改善,并将提议的项目与居民收入和就业创造相结合。
金王圭阳谷县县长表示:“阳谷在所阳江坝建设以来,承受了超过半个世纪的各种监管和开发限制,为国家发展和首都圈的稳定供水做出了贡献。希望牺牲和贡献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并为水坝的利益真正回馈给居民奠定制度基础。”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