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市重申,长租公寓最长居住期限为20年,到期后需搬离,合同延长或提供替代租赁住房的可能性被再次否认。
首尔市在25日的官方网站上表示:“我们并未单独考虑为长租公寓最长居住期限(20年)到期的居民提供替代租赁住房。”
首尔市强调,长租公寓的20年租赁期结束后,居民需根据现有租赁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搬离。市政府表示不会提供额外的合同延长或转为分配的制度。
长租公寓是指无房市民以低于周边市场价格的保证金租住,合同每两年更新,最长可居住20年的公共住房制度。该制度于2007年在时任首尔市长的吴世勋任内推出,明年开始,首批入住者的居住期限将陆续到期。未来五年内,约9500户将面临到期。
长租公寓的低保证金是其主要特点。根据首尔市的数据,长租公寓的平均保证金约为首尔公寓平均租金的54%。尤其是2007年首批入住者的保证金仅占当前首尔公寓平均租金的23%。
首尔市表示,长租公寓不仅是长期居住的稳定住房手段,同时也是向购房过渡的阶梯。根据首尔市的数据,在长租公寓搬离的14902户中,有1171户成功购房,占比7.9%。这些家庭的平均居住时间为9.92年。
首尔市在长租公寓的招募公告中明确指出“不会转为分配的公共住房”,并强调这些住房并不是以转为分配为前提的。因此,即使保持入住资格,最长居住期限20年后也无法延长合同。
首尔市相关人士表示:“公告中明确的内容是原则”,并表示“目前正在向现有居民说明到期后需搬离的原则”。
另一方面,随着明年初期长租公寓入住者的到期,围绕搬离的争议预计将持续。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