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洋生命于4日召开董事会,决定不行使与我们金融控股签署的全面股票交换合同的解除权,并按预定时间推进相关程序。
此前,双方于4月签署了全面股票交换合同,合同中包含了若股票回购权行使导致的回购金额超过2000亿韩元时,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
东洋生命表示,最终的股票回购权行使结果显示回购金额略微超过2000亿韩元,但考虑到该条款并非强制解除合同的条件,而是选择权,因此决定不行使解除权。此举旨在保障反对股票交换的股东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因交易中断带来的不确定性和期待股票交换的股东的困惑。
东洋生命相关人士表示:“此次不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决定是基于对小股东权益保护和市场信任的优先考虑。”并表示:“我们将全力以赴,成功完成预定的股票交换程序,并基于与我们金融集团的协同效应,实现可持续增长和提升所有股东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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