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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规:借款6亿需额外支付1200万负担金

金润燮 기자 2026-07-21 15:56
为管理家庭债务提出的“高价住房贷款负担金”建议 在房贷利率之外额外征收一定负担金 金融委员会称“这是一个想法…尚未进入政策审查阶段”
照片=联合新闻
[照片=联合新闻]
在申请住房抵押贷款时,除了利息外,还需按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负担金,这一新措施被提出作为家庭债务管理的新手段。该方案旨在通过提高借款成本来抑制需求,而不是直接降低贷款额度。在利率上升和贷款门槛加严的背景下,可能会加重实际需求者的负担。

根据金融界的消息,金融委员会在15日举行的房地产金融政策讨论会上提出了“宏观审慎管理负担金”作为新的家庭债务管理手段。

宏观审慎管理负担金是指在银行借款购房时,除了贷款利息外,还需额外支付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例如,购买价值5亿至15亿韩元的住房时,需支付贷款金额的1%作为负担金;购买超过15亿韩元的住房时,则需支付2%。该措施旨在通过提高借款成本来抑制贷款需求,而不是直接限制贷款额度。

这一负担金类似于为了抑制银行过度短期外汇借款而引入的外汇稳健性负担金,属于为特定政策目的而征收的准税性质的费用。

提出该方案的韩国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金英道表示:“具体的制度设计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基本上是希望在支付利息的基础上,额外支付负担金。”他补充道:“可以选择每月分期支付或在贷款执行时一次性支付。”

类似的构想在去年7月资本市场研究院发布的报告中也曾提出。资本市场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姜贤珠在当时的报告中指出:“现行的总量监管和总债务偿还比率(DSR)中心的监管难以稳定家庭债务。”他主张:“需要将过度借款带来的社会成本转嫁给借款人,实施价格中心的监管。”

之所以提出这一方案,是因为尽管金融当局实施了严格的监管,银行界也进行了自我管理,但家庭贷款需求仍然难以减弱。仅通过减少贷款额度来抑制需求的方式存在局限性,因此需要新的监管措施来提高借款成本。

然而,市场上也有声音指出,如果这一制度真正实施,借款人的负担可能会过重。因为在基准利率上升和银行加息的情况下,还需额外支付准税性质的费用。

如果按照讨论会上提出的方式,购买超过15亿韩元住房的借款人若借款6亿韩元,则需支付贷款金额的2%即1200万韩元作为额外负担金。这意味着除了每月需偿还的贷款利息和本金外,还需额外准备一笔大额资金。

特别是对于无房者或首次购房者等以实际居住为目的的借款人,如果同样征收负担金,则可能成为无法区分投机需求和实际需求的另一种一刀切的监管。因为仅根据房价和贷款金额来征收负担金,可能无法反映借款人的收入、资产和实际居住情况。

不过,金融当局表示,目前并未考虑立即引入该制度。金融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将其视为讨论会上提出的多个想法之一,尚未进入公开讨论或政策引入的阶段。”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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