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部于21日表示,将于下个月31日前对包含上述内容的《国家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规则》部分修订草案进行立法预告。随后将通过公众意见征集、法制处审查、次官会议、国务会议等程序完成立法,并同时实施。
首先,为了解决地区差距,将加强对非首都圈企业的支持。在进行合格审查时,如果价格和履约能力审查结果相同,则将调整制度,使人口减少地区和非首都圈企业优先中标。此外,人口减少地区企业的单人报价直接合同限额也将从原来的2000万韩元提高至5000万韩元。
国家研发项目的推进也将加速。国家研发项目执行的研究设备等单人报价直接合同限额同样将从现行的2000万韩元提高至5000万韩元。此外,财政经济部部长公告的与超创新经济项目相关的15个研究设备的直接合同也将被允许。通过这一措施,旨在缩短设备引进周期。
为防止空壳公司等无序投标的参与,相关措施也被纳入其中。如果怀疑为不良投标者,将排除其投标保证金免除的对象;如果无正当理由未提交审查文件或放弃审查,则将限制其投标资格。
此外,为防止串标的再次发生,将投标参与资格限制期限提高至6个月。通过这一措施,串标主导者的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将从1年延长至1年6个月,简单参与者的限制期限将从6个月延长至1年。
财政经济部相关人士表示:“在此次修订后,我们将继续倾听现场声音,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持续改善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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