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务部日前举行“动物非物化”立法专题研讨会,就修改《民法》、提高动物法律地位等议题展开讨论,以顺应宠物文化发展和社会对生命尊重意识不断提高的趋势。
此次研讨会旨在扩大社会对动物保护和尊重生命理念的共识,并探讨完善《民法》等相关法律制度的具体方案。会议围绕“韩国动物立法现状与改革方向”“修改《民法》推动动物非物化的必要性”“执行查封过程中宠物的法律处理”等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和专家讨论。
首尔大学法学院教授李继正(音)在会上表示,科学研究已证实,动物具有自我认知能力和情感,因此法律制度也应体现人与动物和谐共存的理念。《民法》明确规定“动物并非物品”,不仅具有象征意义,还将对司法实践产生实际影响。
李继正表示说,韩国法官在司法裁判中拥有较大的法律解释和法律形成空间。在相关立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法官往往需要通过判例弥补法律空白。因此,一旦《民法》确立动物“非物化”原则,将成为司法裁判的重要依据,对今后涉及动物权益案件的审理产生实质影响。
法务部当天还公布了一项面向全国1000名18岁以上成年人实施的民意调查结果。调查显示,87.8%的受访者认为,应在《民法》中将动物与普通物品明确区分,不应继续将动物视作一般财产。
法务部表示,将认真梳理此次研讨会上收集的意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相关法律制度改革,推动动物保护立法进一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