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通信网络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大型在线平台对虚假信息的应对责任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法院引入了对重复传播虚假信息的发布者处以最高1亿韩元的罚款和最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平台也因此必须更系统地管理虚假信息。
修订法适用于过去三个月日均用户数(DAU)超过100万的规模信息通信服务提供者,包括Naver、Kakao、Daum、YouTube、Instagram、Facebook等国内外主要平台。
在采取删除、封禁、限制曝光等措施时,需向举报者和发布者说明理由及申诉程序。此外,还需每六个月至少编写一次包含虚假信息举报数量和处理结果的报告并公开。
国内平台正在根据法律实施调整运营政策。
Naver修订了现有用户协议,强化了用户保护规定。限制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以侵害他人名誉权、财产权或公共利益的发布,并具体化了对特定个人或群体煽动暴力、歧视或传播仇恨言论的禁止。
Kakao在上月30日修订了服务运营政策,新增禁止“以损害他人或不当获利为目的传播虚假信息,侵害公共利益或他人权利的行为”的条款。同时,运营政策中明确遵循“KISO虚假信息自律政策指南”,修订后的政策将于7日生效。
与之前的运营政策仅笼统禁止“妨碍服务正常运营的行为”不同,修订后明确将虚假信息传播行为作为单独的禁止条款,这是最大的变化。
不过,像KakaoTalk这样的私人消息对话并不在监管范围内。广播通信委员会在与修订法相关的说明材料中表示,个人之间的非公开消息不受监管,公开性较强的开放聊天等信息公开传播的服务才适用。
运营Daum服务的AXZ同样将KISO虚假信息自律政策指南的遵循条款纳入运营政策,并将虚假信息传播行为定义为禁止的活动。
对于政府是否在进行在线内容的事前审查的质疑,强调虚假信息的判断是根据平台的自律运营政策进行的,此次制度是为了预防用户受害并救济受害者的措施。
然而,海外平台的应对仍显得冷淡。谷歌、Meta、X等海外平台至今未在用户协议或运营政策中公开与此次法律实施相关的变更。因此,有人质疑这是否只是将巨大的行政和财务成本转嫁给国内平台。
在韩国设有分公司的海外平台,如果服务器位于国外,实际上很难适用国内法。美国政府对本国平台企业的明显偏袒也是一个变数。此外,主要科技巨头们在其本国的监管放宽趋势下运营,与国内的监管现实不符,这也使得监管差距的弥补变得困难。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