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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适用争议持续,劳资双方分歧明显

기자 2026-06-11 16:09
第三次讨论承包制劳动者最低工资适用问题 劳方:扩大适用 vs 使方:缺乏法律依据
权顺元最低工资委员会主席于11日在政府世宗厅主持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
权顺元最低工资委员会主席于11日在政府世宗厅主持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照片=联合新闻]
最低工资委员会(最低工资委)再次就是否扩大对配送骑手和快递员等特殊形式劳动者(特工)及平台劳动者的最低工资适用展开激烈讨论。

最低工资委员会于11日在政府世宗厅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讨论承包制劳动者的最低工资适用方案。

韩国劳动组合总联盟(韩国劳总)秘书长柳基燮在会议上表示:“通过劳动部的实态调查结果,已经确认可以充分扩大最低工资的适用,现在只剩下确定如何计算的标准。”

柳秘书长指出:“特工和平台劳动者在劳动者性程度上存在差异,但使用依赖性和经济依赖性非常高,最低工资委员会不应仅局限于法律判断,采取事后处理的方式。”

他还强调:“最低工资始终是提前设定未来标准的制度,现实劳动市场已经发生了多重结构的变化,传统的雇佣关系难以捕捉,但最低工资制度未能跟上这一变化。”

他指出,承包制劳动者如特工、平台和自由职业者等面临各种社会风险,强调“最低工资委员会的社会决策应成为纠正扭曲的低工资结构的契机。”同时,他警告称:“如果仅依赖法律解释,可能会导致900万名低工资劳动者被排除在最低工资制度之外。”

全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民主劳总)副委员会长李美仙也批评道:“最低工资法制定40年,但仍因‘不是劳动基准法下的劳动者’而阻碍适用讨论。”

他表示:“在40年后,劳动部部长首次请求审议承包制劳动者最低工资的单独决定,并且实态调查结果已经出来,但讨论却又回到了原点,要求最低工资保障的劳动者声音应得到委员会的回应。”

相对而言,使用方委员则再次强调承包制劳动者最低工资适用讨论的法律和制度限制。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韩经总)常务理事柳基正指出:“最低工资委员会讨论的对象应限于最低工资法下的‘承包制工资劳动者’,此次研究项目主要围绕特殊形式劳动者进行,偏离了最初讨论的意图。”

他特别提到:“在研究执行主体和资料收集方式上也存在客观性和可靠性的局限,承包制劳动者的事前最低工资适用也很困难。”

柳常务理事表示:“目前许多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甚至难以承担现行最低工资,讨论应集中在行业分类适用上,而非扩大承包制适用。”

中小企业中央会人力政策本部长杨玉石也强调:“有不少个体经营者即使每天工作16小时,月收入也仅有200万韩元左右,恢复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生存权以及行业分类适用应是首要任务。”

由于最低工资委员会已进行了第三次关于承包制劳动者最低工资适用的会议,公众委员们如何整理未来审议方向备受关注。公众委员间的干事性职务代理人成宰敏表示:“在现有讨论的基础上,对于需要判断的部分,应寻求更负责任的方向。”

然而,考虑到劳资双方仍处于僵持状态,公众委员们决定未来审议方向的可能性也被提及。如果最低工资委员会未能达成一致,公众委员的判断将实质上左右结论。




※ 本报道经人工智能(AI)系统翻译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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